【圓明網】
受害者︰
羅絲瑪麗.肯恩女士(Rosemary Katzen,資深教師)
伊爾.賀迪斯先生(Earl Rhodes,BBC攝影師)
李.豪先生(Lee Hall,大學學生)
勞勃吉本森先生(Robert Gibson,退休)2002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三,四名英國和數名瑞典法輪功學員共同出遊觀光,但返回他們在北京的旅館時發現一大群警察蜂擁而至。十名武裝警察破門進入他們的房間。一名警察用中文大聲叫著要看他們的護照,然而警察沒有歸還他們的護照,反而讓另外一名警察帶走所有的護照。他們告訴警察他們去過了頤和園(Summer Palace),並問警察怎麼回事。警察問他們是否為法輪功學員。警察立即搜索房間並找到了一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有一個人將整個情形錄了相。
警察說法輪功在中國是違法的,並開始搜查他們的行李,沒收他們的機票、法輪功書藉以及羅絲瑪麗的手機。當她說“法輪大法好”時,一名警察氣急敗壞地用中文對她大叫,還用手指猛掐她。他們要求跟英國使館聯繫,但遭到警察的拒絕。理由是他們沒有被逮捕。
警察試圖用暴力要帶走李豪及伊爾賀迪斯。但發現無效後,轉而開始拉坐在床上的羅絲瑪麗。羅絲瑪麗說她哪兒也不去,因為她又沒做錯甚麼事。兩名警察用力將她拖出房間並強迫她下樓。其他學員跟她下樓並被帶到等在那兒的警車。外面至少有30名警官。羅絲瑪麗開始大聲地對所有的警官說“法輪大法好”。伊爾和勞勃被粗暴地推進警車,羅絲瑪麗則被警察抓著頭髮拖進警車。
他們被送到機場附近的拘留所。他們的行李都被搜查過;他們通過一種X光機器,有關法輪功的東西都被沒收,包括羅絲瑪麗的隨身听和法輪功錄音帶。每一名學員都被單獨帶開在不同房間,被四名警察問話達三小時之久。羅絲瑪麗再次要求見英國使館代表,但她的要求再次被拒。被拒的理由仍是她並沒有被捕。
之後,這四名英國公民連同一名美國人和兩名芬蘭學員被放置在一間大房間。在那兒呆了一整夜。房間內沒有床,連上洗手間都得有人陪同。大家則抓緊每一個機會向看守的警察講清迫害的真相。
警察沒有歸還羅絲瑪麗的隨身听與錄音帶,李豪的迷你MD、播放機和光盤,伊爾的數位相機(價值1300英鎊),許多書和物品。中國警方們甚至將羅絲.瑪麗與李豪從倫敦到列斯特(Leicester)的公車票也被沒收。
經歷了22小時的拘留,四人全被中國警方驅逐出境。
2002年12月4日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