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網】我是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的學生。由于修煉法輪功,遭到中國江羅一夥流氓政府的迫害。我在北京團河勞教所被折磨了近兩年的時間。在愛爾蘭政府及人民的大力幫助下,我于去年被釋放且回到愛爾蘭。
酷刑
我在勞教所內遭受到極為殘酷的折磨。他們主要的酷刑方法包括剝奪睡眠、毒打、長時間蹲踞及使用高壓電的電棍電擊。這些酷刑手段我都遭遇到了。有一次警衛教唆十名罪犯對我大打出手,使我兩個星期都無法行走。另一次則是五名警察用六根電棍同時電我全身。我也常常被剝奪睡眠。2000年時,警察唆使罪犯監視我,如果我睡著了,他們會踢我或一直推我直到我醒來為止。這樣,頭兩天我幾乎沒辦法睡覺。接下來的兩週內,他們只准我坐在一張小椅子上睡約一到兩小時,我也遭受長時間蹲姿酷刑,我被強迫一天蹲踞十小時,我的下肢和腿幾乎失去知覺,至今我的下肢仍舊麻木沒有知覺。
對人類良知的迫害
我想告訴每個人的是︰法輪功在中國遭到的迫害完全是對精神信仰的迫害。我們並沒有做任何非法的事。警察用盡所有的酷刑手段就是為了迫使我們放棄信仰,這完全違反人權、中國法律及國際法律。
多人迫害致死
至今已獲得證實,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致死的案件已超過八百多件,在死亡名單上有我的四位朋友,他們分別是電信工程師,銀行行員,醫生及大學講師。他們都非常年輕,也都是受過高等教育、守法的人,但他們卻被迫害致死。而且死亡人數每天還在不斷的增加當中。
國家恐怖主義
我想要作證的是,這場迫害並非是一個宗教問題或公安的個人犯行,而是一個國家恐怖主義,並且是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教唆的惡行。當我在中國被捕時,我被送到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拘留中心、勞教所,甚至戒毒所,他們執行最高當局的命令全力迫害我們,但我並未做任何違法的事。
結論
對于發生在中國的事真的是血淋淋的殘害人群事件,我現在是不同國家的控告案件的原告,指控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所犯下的殘害人群罪及酷刑罪。在愛爾蘭,我們也正在和律師商討有關控告江澤民的案件。身為親身經歷迫害的受害者,我可以作證江澤民犯下的殘害人群罪的邪惡程度更甚于希特勒的罪行。希特勒花了十二年時間從事屠殺活動,而江澤民已展開迫害四年了。我們必須竭盡所能地阻止江更深入的屠殺迫害。在任何一個國家的不公義也就是全球的不公平,阻止這場迫害屠殺是全全球人民的責任!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11/16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