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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巴地斯報就訴江案採訪學員(譯文)


【圓明網】

安德烈.胡伯捍衛法輪功

邵蒲海姆市(Schopfheim)。北京警方逮捕24歲的安德烈.胡伯(Andr  Huber),他是舊蘭格拿爾市(old Langenauer)的法輪功學員,2002年2月被北京警方逮捕當時,他是在中國北京的天安門進行和平請願,他因此與其他志同道合者一起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巴地斯(Badische Gazette)報編輯對他進行了採訪,內容如下。

編輯︰你們控告江澤民哪一方面?
胡伯︰我們向位于卡斯魯赫(Karlsruhe)的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本項控告案,指控江犯下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

編輯︰你仍然專注此事,即使是和中國政權發生的不愉快經歷以及你個人在北京監獄的親身經歷已過去一年半?
胡伯︰中國仍未有所改變,相反,狀況更糟。我在天安門廣場請願之彼時,有400名法輪功學員死于勞教所,到現在,死亡數字已增為兩倍,而且目前仍有20萬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監獄里。

編輯︰法輪功正在德國提出法律控告案,指控遠在中國的最有權力的人。你真的能預見起訴江的機會嗎?抑或這只是個噱頭?
胡伯︰雖然我們非常嚴肅對待此事,但我們充分瞭解難度很大,例如,顯著的經濟利益可能會對本案構成難克服的障礙。我們主要是控告江澤民,因為他是這場迫害的幕後指使者。

編輯︰法輪功不是一群人,而是一個宗教學會,難道你不認為這項群體滅絕罪指控的基點有些不穩?
胡伯︰來自柏林的我們的律師不這麼認為,此外,某些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實例適用聯合國發佈的定義,群體滅絕罪的定義是破壞一個民族或宗教團體的一部份或全體,這絕對適用法輪功被迫害的案例。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12/16831.html)


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12/16831.html


發表日期2003年1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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