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網】謝謝你們2003年12月中旬來的信。信中附有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信息及你們的請願和希望。
我向您表示,瑞典政府在不同場合,向中國政府虐待法輪功學員提出了譴責。我們當然會繼續這麼做。我們堅決反對暴力對待和平的請願民眾,反對逮捕和折磨法輪功學員,並且將其關入監獄或勞教所。
你們一定知道,歐盟正積極與中國新政府,國會以及研究部門的代表對話。對話中,我們提出了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迫害的問題和我們的觀點,並指出這違背了中國簽署的國際條約。歐盟也在聯合國會議中提出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受到侵犯的問題。
最後我想感謝法輪大法的資料。
2004年1月于斯德哥爾摩
順致
斯文-愛立克甦德(Sven-Eric S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