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版本 關閉窗口 <<
大紀元︰澳英名律師投訴聯合國 追究迫害法輪功責任人


【圓明網】大紀元4月11日訊--4月7日下午3點,來自澳大利亞黃金海岸的資深人權律師克利斯-奈斯特(Christ Nyst)代理澳洲華裔公民章翠英向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遞交申訴狀,要求人權委員會調查章翠英由于修煉法輪功在中國遭到的人權迫害。這是首例以個人名義就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迫害向聯合國提交的投訴。
來自澳大利亞的資深人權律師克利斯-奈斯特(左)遞交申訴狀後,和原告章翠英(中)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大門前合影 (大紀元圖片)

*人權委員會受理個人投訴*

澳洲公民畫家章翠英修煉法輪功多年,風濕病由此痊癒,身心受益。1999和2000年期間她去中國上訪,懇請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結果被關押八個月。

訴狀詳細陳述了她在被關押期間遭受的肆意拘留,酷刑折磨,被剝奪了與澳大利亞領事聯繫的權利,以及受到極其惡劣的待遇。訴狀指章翠英受到的一系列迫害違反了中國已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國際民權政治權公約及聯合國酷刑公約等。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目前已收下訴狀,並將其副本呈交聯合國任意拘捕工作組,酷刑特別調查員,推動及捍衛言論自由特別調查員,和宗教暨信仰自由特別調查員。

按照正常程序,聯合國工作組和特別調查員將就訴狀中提到的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事實進行審核,確定發動和執行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給予投訴人書面答覆。

*改善人權,中國將更受尊重*

奈斯特律師希望,“聯合國能通過調查,對中國政府的不當迫害作出慎重結論,由此也能糾正中國官方的不合理迫害行為。”他希望聯合國通過調查後能向中國政府說明,“中國的人權狀況還沒有達到標準,尤其是對法輪功的鎮壓違背了人權標準,導致許多中國人受害。“

訴狀由奈斯特律師和英國著名人權律師杰弗里-羅賓遜(Geoffrey Robertsen)共同起草,羅賓遜律師曾參與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的起訴,現任聯合國塞拉利昂特別法庭主席。兩名律師選擇聯合國人權大會期間向人權委員會提交訴狀,希望國際社會進一步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

原告章翠英認為就迫害法輪功向聯合國提起申訴,並不是為了使中國難堪,相反,“我們在日內瓦踫到很多各國官員,他們都對中國的人權問題提出抗議,如果中國能通過這次改善它的人權,世界各國的政府都會尊重中國人民,尊重中國政府。”

*國際社會關注新一輪群體滅絕*

在奈斯特律師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遞交訴狀的當天中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人權大會紀念盧旺達大屠殺十週年活動上發表講話,他說,每個人都應該認識到他們的責任,在十年前沒能及時防止並制止盧旺達的群體滅絕,不管是聯合國秘書處,安理會,成員國或國際媒體,在當時都沒有對正在發生的屠殺引起重視,也沒有及時採取行動。

為此安南提出防止群體滅絕的行動計劃,包括五個要點︰防止軍事衝突,防止平民捲入軍事爭端,取消“不受懲罰權”,及早提出明確警告,要採取迅速和果斷的行動。他建議聯合國指派一名群體滅絕特別顧問,負責收集有關潛在群體滅絕的信息,就可能發生的危險向聯合國系統提出警告。

安南和很多國際官員因沒有為制止1994年盧旺達的群體滅絕做出更多努力而受到指責。

中國自1999年開始的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日益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至今有936名公開姓名的法輪功修煉者因不放棄信仰而被迫害致死。2004年1月在瑞士斯德哥爾摩召開的“新時代的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上,與會法律界人士和非政府組織認為中國正在發生的對法輪功德迫害已構成新一輪的群體滅絕。

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被認為是鎮壓法輪功的發起者,因此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德國,韓國等多國遭到起訴,罪名是群體滅絕,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發表日期2004年4月12日 星期一



 相關文章:
>> 打印版本 關閉窗口 <<

Email editors: editor@yuanming.net © 2001-2003 歐洲圓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