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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父母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 16歲的少年被迫流落丹麥
發生在中國的“群體滅絕罪”的又一案例


【圓明網】在丹麥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一位走入修煉隊伍時間不長的新學員,名叫劉小天。他的父母因是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當時他年僅16歲。

劉小天生于1985年12月,家住中國湖南省永州市。父親劉慶,是當地鄉政府的幹部,母親楊玉燕,是紡織廠工人。在2001年之前,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家里雖然不是很富裕,但是家庭和睦溫馨,父母得子較晚,對他百般疼愛,他在當地的中學讀書,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1999年初的一天,父親出差到武漢回來,說看到在武漢廣場上有很多人煉法輪功,很漂亮。不久,父母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 要求自己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處處為別人著想。1999年下半年,母親的工廠要解僱一部份人員,母親為了把工作機會讓給比她更困難的人,于10月份主動要求下崗。

1999年7月20日,在中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政府開動了龐大的宣傳機器,製造漫天的謠言,用莫須有的罪名誣蔑法輪功,迫害的殘酷程度日益升級。作為法輪功學員的父母,雖然修煉時間才不到一年,他們仍然本著良心,走上街頭,告訴人民法輪功的真相。作為在學校住校,一週回家一次的小天,雖然看到過父母煉功,但不瞭解法輪功是甚麼,他甚至不知道,也不關心這場迫害,從來沒有意識到他父母面臨的危險。可能是父母意識到了迫害的殘酷吧,他們也沒有告訴自己的孩子,法輪功是甚麼,自己在幹甚麼。

在他16歲的時候,終于,滅頂之災降臨到這個家庭。2001年11月23日,星期五的下午,小天在學校的教室里,警察找到他的班主任,告訴說他的父母被抓了,要找他。在旁听見的同學提前跑去通知他,家里出事了,警察在找他。小天嚇得渾身發抖,甚麼也沒帶,逃出了學校,躲進鄰居家的雜物房過了一夜。半夜偷偷到街對面,看到家里窗戶玻璃被砸碎,里面傢俱東西已經被砸得粉碎。好心的鄰居發現後,收留了他。但是2,3天後,7,8個警察又找到鄰居家,威脅說如果看到小天不舉報的話,就要受懲罰。鄰居大伯只好給他一些錢,讓他去投靠唯一的親人,在福建省做農民的叔叔。

經過了長途跋涉,在路上,他摔傷了腿,被鐵絲網割破了脖子,留下了很大的傷疤。來到了福建叔叔家。5,6個月後, 2002年5月的一天,警察來到了叔叔家,小天嚇得躲了起來,不知道他們對叔叔說了甚麼。警察走後,叔叔一下子變得很沉默。當天晚上,叔叔托朋友幫忙,把他送到了廣東省靠近香港的深圳。他躲在一個堆麻袋的大倉庫里,不敢和人接觸,在恐懼,焦慮,悲傷中整整躲了一年多的時間。他想念父母,但叔叔總是說,他們沒有消息。在空無人煙的倉庫里,孤獨的度過漫長的一年時間,沒有人可以說話,沒有安慰和照顧,只有寂寞的漫漫長夜,與悲傷伴隨著他。由于精神上刺激太大了,由與人隔絕。他的心理和智力都受到了極大的損傷。一年多後,他來到丹麥後,發現自己已經不能很好的表達自己,不能正常的讀書,他經常淚流滿面,天天在噩夢中驚醒,不明白為甚麼幸福的生活一夜失去。

直到2003年6月,生活貧困的叔叔借了巨額的債,付給蛇頭,求他把小天帶到國外。7月1日,小天來到丹麥,幾小時後,他被蛇頭扔在了哥本哈根火車站。受夠驚嚇,欺騙的小天,已經被恐懼所包圍,當他看到警察的時候,他更是嚇得渾身發抖。在火車站一位中國老太太把他帶到了難民營。在恐懼中,嚇得語無倫次,無法準確填寫表格。唯一的恐懼就是,不要再被送回中國,落在警察的手中。

在難民營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不久,小天找到了丹麥法輪功學員。他哭著,第一句話就是,要求幫他找到爸爸媽媽,他想爸爸,想媽媽。

因為他的心靈受到的傷害太大,使他不能夠很好的表達自己。丹麥法輪功學員整整化了一年的時間,才完全瞭解到他所受到的痛苦,和整個事情的過程。

在丹麥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小天開始思考為甚麼他的父母,因為法輪功,會遭受這麼大的苦難,他開始修煉法輪功。因為精神受刺激,他讀書結結巴巴,每一句話都讀不成完整的句子。但是他仍然在頑強的一本一本的讀書。漸漸的,讀錯的地方少了,語句變得完整起來。在讀書中,他漸漸的明白了一切苦難的根源,理解了父母的選擇,懂得了人生的道理,他珍惜經過這巨大苦難後,在大法中得到的新生。他的臉上有了笑容,心里又有了歡樂,受創傷的心靈也在慢慢恢復中。

心理在恢復中的小天開始有能力思考父母的情況,久無音信的父母到底在哪里?!叔叔能夠不經過父母的同意就把自己送到海外來嗎?!是否叔叔有甚麼事沒有告訴自己?心中的疑團越來越大。

三天前,2004年7月28日,叔叔在電話中,第一次告訴小天,他的父母早在2002年4月--也就是他們被抓後的5個月,被迫害致死。具體發生了甚麼,在哪個監獄死亡,沒有人知道。2002年5月,那次本地警察來到叔叔家,就是通知父母的死訊。他們不告訴任何詳細情況,一頂“自殺”的罪名就足以使老實的叔叔不敢多問半句話。難以置信的殘酷是,他們5個月里殺害了兩條命還不夠,還要對孤兒斬盡殺絕!他們強迫叔叔簽字與死者“劃清界限”,並警告他,發現小天的下落,必須舉報,否則全家都要受懲罰。被威脅嚇壞了的叔叔,當天把小天送到深圳的倉庫里,從此以後再也不敢收留小天。小天在中國已無處可以投靠,沒有任何出路。正是在這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叔叔才不得不借下自己至今都還不起的巨債,把小天送出國。叔叔說,好心的鄰居曾經寄來過照片,小天的家大門上貼著封條,最後整個房子被夷為平地,甚麼也沒有留下。電話中的叔叔無奈的說︰“我害怕呀,沒有辦法。”他告訴學員︰”小天的精神受了很大的刺激,以前他學習得很好,但是現在講話都和以前不一樣了。“

這就是中國在 ”人權最好時期“ 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千千萬萬罪惡之一例。這種斬盡殺絕,連家屬都不放過的做法,正是“群體滅絕罪”的典型特徵。

小天父母的死訊,兩年以後終于傳了出來,還有多少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虐殺了,至今仍然無人知道呢?!
照片︰參加北歐“反酷刑展”,小天的表演逼真而震撼人,他說要把他爸爸媽媽所遭受的痛苦真相告訴世人。


發表日期2004年8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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