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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坦桑尼亞法官為起訴中國國務委員刑事審判程序開綠燈(譯文)


【圓明網】倫敦(歐洲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訊-針對中國國務院委員陳至立所進行歷史性的法律行動,已經向前跨越了一大步,8月3日在坦桑尼亞達萊薩蘭(Dar Es Salaam)預審法官對于透過律師提起此訴訟案的衣索匹亞的法輪功學員做出有利判決結果。

隨著此次法官的裁定,民事訴訟程序已告終結,為刑事審判的訴訟程序開啟了一條大道,此案現正在移送至國家檢察總長辦公室(The Chief State Prosecutor』s office)。

本案是以民事案件的方式發動的,在7月19日正式提出訴狀,狀中控告中國對修煉法輪功的教師和學生進行謀殺和酷刑,而陳至立在1998-2003年擔任教育部長期間,至少有61位教師或學生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殺害。

陳在7月19日被傳喚到庭應訊,創下了在許多國家被起訴的應對迫害法輪功負責任的中國官員中,第一次親自出庭應訊的記錄。

獲取更多信息,請聯絡︰
Ms. Serene Feng, +27 82-8582050 (in Africa)
Mr. John Nania, +1 612-237-3232 (in North America)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408/21209.html



發表日期2004年8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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