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網】2004年8月6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的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增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第56屆會議全體會議上,就第六項議事日程,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向與會代表介紹了法輪功學員的海外訴訟案,並對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表示支持。發言摘要如下。
早在2001年,我們就這項議程(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提出了事關數百萬法輪功學員的中國國家恐怖主義問題。從那以來,美國的法庭已經對一些到美國訪問的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中國官員進行了(司法)裁決。我們組織也參與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動。現在我們願告訴大家,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亞法庭對一位中國國務委員做出了初步裁決。這表明坦桑尼亞法庭同樣傾向于允許本國的法律行動。我們也注意到2004年6月28日發生在南非的槍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個澳大利亞人,他到南非準備對訪問南非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暴政負有責任的中國官員提出刑事起訴。我們對南非政府正在調查這一事件的態度感到滿意。然而,我們必須指出,中國當局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跟蹤已持續幾年了。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早在2001年8月所作的發言中,譴責了對法輪功的鎮壓並稱其為國家恐怖主義。該組織要求聯合國增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以及國際社會採取措施制止這一恐怖行為,並在發言中指出,由于家庭的成員被當局殺害,致使這些家庭家破人亡。許多人由于酷刑,由于精神病院的殘酷迫害,由于勞教所里的超負荷勞動,以及其它各種迫害而致死。根據一篇2001年8月6日,發表在國際先驅論壇報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上的報導,(中國)當局承認,為了剷除法輪功而命令對法輪功修煉者施行暴力。
2004年8月在第56屆聯合國增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會議上,國際教育發展組織重申了其在2001年8月所作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