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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四名法輪功學員香港上訴 獲判無罪


【圓明網】2004年10月11日在香港當地時間早上10點,香港上訴法院宣佈了他們一致通過的判決︰被控于2002年3月份在中聯辦外阻街的4位瑞士法輪功學員無罪。

圖片︰中聯辦外的請願
2002年3月14日,法輪功學員舉行一場絕食請願,以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國家主席江xx下達可以「在大街上射殺法輪功學員」的屠殺令。本案被告瑞士和香港的學員在絕食地點被捕。

2004年9月15日,在經過26天的開庭後,被告的16位學員,包括4位瑞士學員,都被判阻街成立。然而,上訴法院推翻了這項判決,改判無罪,阻街罪名不成立。

上訴法院確認了學員們在中聯辦外10公尺寬的人行道上的行為是合法的,並且,任何一個少于50人的團體不需要許可證都可在香港的任一公共地點集會,這個法規也適用于外國人身上,法院在首次的判決中明白的指出,沒有明確的理由認為出示許可證與否可以構成非法阻街罪名。

該判決書有100頁的篇幅,並將警方指控的阻街罪名與逮捕問題(阻差辦公)分別論述,對于這個特殊的問題,法院駁回上訴,做出對控方有利,而不利于被告的11位來自香港和新西蘭學員的決定,被告將對此部份將繼續上訴。
中聯辦外面種花以防止請願活動

今天,人們可以發現中聯辦外面倉促種下的花,這是為了防止以後在香港中聯辦外面有任何請願活動,諷刺的是,沒有人可以再去阻礙這個甚少使用的人行過道。

如慾獲致進一步信息,請聯繫︰Erich Bachmann,電話︰41 (0) 71 - 6727070

本案學員的各別電郵信箱,請上網查詢︰http://www.focus-hongkong.ch/Hungerstreik.htm


德文版︰http://de.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411/20383.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411/23156.html


發表日期2004年11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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