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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不容中共宣傳持續欺瞞西方媒體(譯文)

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

【圓明網】2005年1月21日歐洲法輪功信息中心

倫敦-中國文宣部(Ministry of Propaganda)數年來為加深迫害而狡猾編造的扭曲謊言信息,偶爾還是會出現在最不可能的地方──可靠的西方媒體報導。

本週日,也就是2005年1月23日,是五人據稱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的四週年日子,中國文宣部在當時事件發生後的數小時及當天隨後持續的時間內,製造了攻擊性的仇恨宣傳,指稱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其目地是為了給當時的中國領導人江XX在1999年7月展開的暴力鎮壓製造合理的藉口。

今天,歐洲的新聞通訊社之一(newswire)報導,1月23日歷史事紀的內容是五名遭禁止的法輪功精神運動人士,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群體自殺企圖中放火自焚。

通訊社沒有說明消息來源,也沒有指出其他觀點。

這是一個常見的不幸範例──媒體將中國國營新聞機構有關法輪功的報導當做是可靠的消息來源,或更糟的是,重複的報導這些被認定是絕對正確的消息。

就像其他許多有關這起自焚事件的報導,歐洲新聞通訊社的這篇報導內容同樣缺少的事實是,在事件過後的一年多,沒有任何一個第三者──無論是媒體或其他機構,能獲許接觸事件的主角,而在這期間,中國國營媒體仍然持續報導。

未獲媒體報導的事實是僅有一位知名的西方記者作了調查,華盛頓郵報派駐在北京的記者發現其中二名自焚者的家鄉街坊鄰居沒有人看過他們二人煉過法輪功。

這些媒體未報導的事實還有一個因調查自焚事件而獲獎的記錄片,其確認中國國營媒體報導中的矛盾之處,這使得多位中國觀察家及至少一個聯合國組織認定這起自焚事件是由中國官方所主導的,其目地是為了將法輪功推向群眾的反面。

媒體遺漏的事實是自焚根本就違反了法輪功的法理.法輪功認為殺生,包括自殺是有罪的,如同佛教中的說法,會造下相當大的業力。

被遺漏的事實還有在迫害開始後的六個月內,中國國營媒體發佈了三十萬則攻擊法輪功的報導,來說服中國人民及國際社會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存在的。同時還將法輪功渲染成是 “危險的”或是個“威脅”,以阻遏對迫害的批評。中國國營媒體對自焚案的報導成為用來誹謗法輪功的迫害核心

的確,為甚麼這麼多的事實被全球的媒體報導給忽略或甚至只字未提,而中共的說法卻被拿來做顯著的報導呢?

在全中國充斥著對法輪功學員的暴行大環境下,我們不能夠將中國國營新聞媒體的報導視為真實的新聞。他們的新聞往往缺乏對消息來源的可信度報導,也沒有經過確認的事實可以佐證。是的,對于從共產黨政權所控制的中國新聞機構取得的報導,必須以審慎及必要的嚴謹態度來處理。

我們並非主張媒體去審查法輪功的相關新聞。相之,我們呼籲國際媒體去深度挖掘真實的故事,而不只是報導中共領導階層對法輪功的說法,還有他們為甚麼這麼說?他們在掩飾甚麼?更重要的是去瞭解發生在一億中國法輪功學員身上的事。

中共喉舌所提供的報導及聲明或許有其新聞價值,但我們深信真正的故事是發生在中國數以千計的勞教所,拘留所,警局和洗腦中心里面。在那里每天上演著對法輪學員的恐怖折磨,酷刑,強暴與虐殺暴行。

國際社會有權知道在中國法輪功的真實故事,我們相信世界上有公信力的新聞媒體會稟持責任,無懼任何來自中國政權要求其保持緘默或是服從命令的壓力,做最真實的報導。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501/24472.html



發表日期2005年1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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