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炼功做好人却遭非法绑架 法制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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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我是如何走进法轮功的

93年冬,医院刚买来300盒杜冷丁,晚上就招来两名当时在本溪有名的两个盗匪,他们逼我把杜冷丁拿出来。杜冷丁保住了,盗匪也被警察抓住了,而我也因过度紧张,患了心脏传导阻滞之症,因是公伤,再加上在药局工作,吃药还算方便,但几十盒“救心丹”下肚了,只能缓解症状,犯病时连一萝卜都拿不动。95年11月17日听人说法轮功好,可以治病,这样我有缘走进法轮功。

第一次看《转法轮》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有的幸福,有的不幸福,为什么有人能寿终正寝,有人不得好死,甚至被雷电劈死,为什么有人遇车祸惨遭伤亡,而有人却化险为夷,为什么不能打人、骂人,不能得不义之财,不能伤天害理,因为善恶必报是天理。

再学《转法轮》我深深被法理折服,同时通过学法炼功,我的许多病都好了,从那以后的七年来我不用吃一片药,身体却一直非常健康,由此可见法轮功能治病是有事实依据的,并不是政府宣传上所说的什么迷信。

法轮功使许多医院治不了的病通过炼功好了,我对法轮大法治病问题是这样体悟的:过去在显微镜没传到中国之前,谁要说疾病是由细菌病毒引起的,人们是不相信的,因为那时人只相信中医的气血阴阳理论。而天目开了的人,有功能的人可以看到病是由业力造成的,是在另外空间有一个灵体,这是现代医学不能证实的。

修炼出的功是一种高能量物质可以直接杀死细菌病毒。在学做好人的实践中我的身体健康了,心性道德提高了。我现在真正地努力实践着法轮大法的法理做一个更好的人。街道干部上我家收衣服要赈灾,我用玻璃丝袋给装上,她拿不动我帮着送到街道。捡到一块精美的小手表,我送到派出所。前不久我丈夫被一位68岁老人骑摩托车碰了,眼皮缝了几针,脸、衣服弄得都是血,胳膊、腿也有轻伤。人家硬往兜里塞钱,几次都被我给掏出去了,感动得那撞我老伴的老人说:“我今天真是在哪个方向碰到了佛了。”直感谢我们,说我们是好人,我说你说对了,别感谢我们,我要不是学了法轮功,我还嫌你钱给得少呢,你就感谢法轮大法吧。

抓我的人说:“法轮功想推翻XX党。”我说:“谁抓我,谁才是真正不想XX党好,胡来呢!”我爱人是搞导弹通信设计工作的,20年来他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好象从未休过星期天、节假日,也因此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就象一首歌词唱的那样:“军功章上也有我的一半”,我炼功身体好了,对我这样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来说是最大的幸事,而我老头能把心思全用在国防建设上,家里的事不用他操一点心,这不是我对国家做的贡献吗?象他这个位置的人有多重要可想而知,在50年抗美援朝时,沈阳724厂一个引信设计专家就曾被人暗杀了,那么抓我的人客观上在起什么作用呢?

我本人从来都是遵纪守法的,同时教育我的一双儿女遵纪守法的。从小事上讲,不偷电等,大事上不伤天害理、违法乱纪。例如,一次孩子对我说,他同学在沈阳可以卖杜冷丁,一支50元,当时我在药局,开出杜冷丁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严肃地告诉孩子:多少钱也不能干这个事,第一违法,第二害人。虽然我们军工工资低,当时欠15个月的工资,生活俭朴,为了让孩子明白道理,我详细地向孩子讲了精神颓废的吸毒者的症状,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告诉他这是伤天害理的。同时这方面的法律是严厉的。我的一双儿女,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为上,我敢说在我的教育下,在人类道德一日千里下滑的今天,是数一数二的好青年。

二、我无罪,我只是炼功做好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最正的,是符合宪法的。

1999年7月22日前,法轮大法在中国大地洪传,上至中央、各级政府,党政军,下至各阶层人民,亿万人民是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还受到两次褒奖:1、最受欢迎的气功师;2、边缘科学进步奖。我那时炼肯定是合法的。1999年7月22日之后,中共中央国家务院办公厅就法轮功问题举行了中外记者招待会,在中央电视台直播的,一个英国记者问:“据我所知,一些法轮功修炼者,他们认为他们受益了,那他们在家炼,还让不让?”国务院办公厅主任叶小文回答说:“在家炼我们就不管了,我们也管不了。”我认为叶主任的话是代表国家的,就是说7.22后我在家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有信神的自由,也有不信神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通信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表达自己意愿见解著书立说的自由。因此我说我无罪。

三、我是在家被非法绑架入监的

5月23日晚9点多,我一人在家,华兴派出所张详烈、杨海青、叶XX三人来敲门,我开门让他们进屋,他们说:现在法轮功又是敏感日,你跟我们走一趟,不由分说一人上来将我用手铐铐起来,然后就搜家。我说你们有搜查证吗?张说:“没有搜查证可以搜你,没有逮捕证可以抓你。”他们搜走了我的无价之宝,然后从五楼将我一直拽着铐子拖到一楼,塞进车,我当时只穿短衣裤子和一双拖鞋。在这之前华新派出所警察曾说过:“杀人放火,黄赌毒我都可以放过你,唯独法轮功我不能放过你,因为我有老婆孩子,我得吃饭,我们现在搞业绩考核的,抓其它项犯罪都没有多少分,就法轮功这一项考核分高。”由此可以看出他们为了业绩考核分高,,抓法轮功是抓红了眼。

听了这话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杀人犯王希威因自家狗丢了,在头天晚上已伤两人的情况下,华兴派出所的警察在晚9点多还亲自将王送回家,致使第二天,王又杀第三人致死,才把他刑拘了。试想如果在王希威已伤二人的情况下,将其按法律刑拘了,何以造成其才三十多岁就上刑场、毁了一家的悲剧?而对我这样一个只是炼功做好人的退休老太太,却要这样如临大敌,非法绑架在大牢呢?

以上申诉属实,本人负法律责任。我有三点要求:

1、立即无条件将我释放;
2、立即归还从我家非法抄走的无价之宝;
3、本人保留对华兴派出所的控告权利。

大陆大法弟子
200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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