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克劳斯林恩市长致函香港律政司司长:法轮功在瑞士也是被高度认可并受到尊重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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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7月11日,被香港警方无理控告的4名瑞士大法弟子之一,艾力克所在市的市长致函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信件译文如下:

尊敬的梁女士,

我非常惊讶地获悉克劳斯林恩市(KREUZLINGEN)的公民艾力克.巴克曼(ERICH BACHMANN)先生因在香港参加法轮功修炼者的请愿而被起诉。我非常关注此事。

作为克劳斯林恩市的市长,我可以向您担保巴克曼先生是我们市很有声望的公民,他从来没有过不良记录,他的声誉是无可指责的。如同在世界上其他五十多个国家,法轮功在瑞士也是被高度认可并受到尊重的。

因此我恳请您解除对艾力克.巴克曼先生的起诉。

顺致崇高敬意。

约瑟夫.比瑞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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