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女子监狱对蒋国珍、陈福珍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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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位于资阳市简阳养马河的四川省女子监狱恶警使用各种精神肉体酷刑折磨、野蛮奴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折磨,暴力强制“转化”,是迫害好人的黑窝。广汉市女法轮功学员蒋国珍、陈福珍都曾在这里被残酷迫害。

四川省广汉市法轮功学员蒋国珍,六十岁,家住广汉市松林乡。她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曾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早上,蒋国珍在家门口,被松林派出所所长李某和汤建军伙同广汉国安警察绑架,先关在松林派出所后被关押广汉看守所。蒋国珍的家也被这伙人破门而入,砸烂家具、用具,抢走大法的书、资料、光盘,还有几百元钱, 他们当时叫邻居做见证,邻居不同意,说蒋国珍没做坏事,为什么要抓人家?!

蒋国珍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蒋国珍揭露他们的材料是诬陷,他们自己也承认,所以没判成。事隔一月,七月十五日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官们无视法律、践踏人权,不准蒋国珍说话、不准律师辩护、不准家属申诉,诬判蒋国珍劳改三年零六个月。

在二零零九年腊月二十六,蒋国珍被押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二监区,一进去就被包夹看管,包夹每周要写报告给专管法轮功学员狱警顾倩。

在监狱服刑的人做什么都要打报告,要如厕就要报告:“某某罪犯报告要上厕所”,否则不准如厕,还要面壁罚站。还强逼背“监规”,逼迫蒋国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和所谓的“转化”。逼迫看诬蔑大法的书及资料。两个月时间没使蒋国珍“转化”,于是换“帮教”逼蒋国珍“转化”,她不从,又逼全监区二百多人看“自焚”伪案录像,要监区服刑人员攻击大法师父、大法,不准任何人跟蒋国珍说话,还连续两个月扣除与蒋同监室能够使其减刑的分,逼蒋国珍每天从早到晚直至凌晨二、三点苦役。后来蒋违心地被逼“转化”,走了弯路,心里痛苦。有次蒋没有打报告就去如厕,被罚顶着三伏天烈日走正步、双足并拢两腿夹一本书在烈日下暴晒。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福珍,四川省广汉市钻采厂职工,现年五十七岁。她所在单位广汉石油基地服务中心的保卫科梁兵、郑贤容、韩勇、曲润楠等人与广汉香港路派出所警察构陷,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将陈福珍绑架,先关在派出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广汉看守所,抄了陈福珍的家,抢走了大法的书及资料,把其女儿的笔记本电脑也抢走。

陈福珍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被法院构陷诬判劳改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关押到四川省女子监狱一监区。刚到监狱就被狱警王平、陈英、姚某搜身,把陈福珍带的被子、垫絮等全扔了。抢走的还有一个别致、精美的银簪(是陈的女儿送的)。为了要陈福珍“转化”,恶人对她施以种种酷刑:

第一种:白天劳动,晩上罚站,站在室外阶梯上,站在三阶梯的中间一梯,不能全足站,只能用前足掌站,通宵站。陈福珍刚站一分钟就摔下来,头上起一个大血泡,用一块冰敷一下继续站。这一站就站了两个月。

第二种:用手铐吊,双手用手铐挂起,双臂呈”v” 型,足尖离地或足尖点地,人稍一动手铐就陷入手腕,手就肿起来。就这样陈被挂了三天。还不“转化”,就足下垫一个很小的凳子,照样铐吊,陈福珍又被吊了两天。现在手上还有铐手留下的伤疤,手很长时间连筷子都拿不起。

第三种:穿紧身束缚衣,这种衣穿在身上稍一动就越紧越难受。人穿上十分钟不到就受不了,陈福珍被穿了两天。

第四种:罚站。白天劳动,晚上在室内罚站,通宵不准睡,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凌晨二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十二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

参加迫害的狱警:
余治芳、严某、吕某、骆利利、曾清、黎英、王亚飞、陈英、何清蓉、李听泽、赵红、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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