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恶如仇”不是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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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有许多人心是长期形成的观念、习惯,表现出来也是不自觉的,自己很难发现。比如“嫉恶如仇”的心,乍一看,是个正面词,在常人中是个褒义词,没有一点负面的意思。没修炼前的我在常人中就是这样一个人。长期在邪党文化的灌输下,对自己认为不好的人或事象仇人一样对待,自认为是一种善恶分明、光明磊落的良好品格,所以感觉自己还不错,并没觉的有什么不好。修炼后由于自己没有学好法,没有转变在党文化中形成的变异的观念,对同修犯的低级错误总是难以原谅,对人的“恶言、恶行”简直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
例如我遇到的一件事就是这样。同修甲(以后简称甲或乙、丙)出现了“脑溢血”的病业假相。本来她丈夫和儿子就反对她修大法,出现此病业症状,已两次送她到医院住院治疗,也不准她听师父的讲法,并阻止同修看望。她自己也认为这是病业假相,是旧势力钻自己修的有漏的空子進行迫害。但是在那样的家庭环境里,被逼得象常人一样治疗吃药,又不能学法,当然效果不会好,同时还面临再次送她去住院治疗,她也很痛苦,想摆脱那种环境。同修乙和同修丙都是一个片区的协调人,她们商量(当时我也在场),认为她要摆脱那种困境,只有暂时离开家庭环境,与同修在一起,学法、炼功、发正念、向内找,才会有转机。甲虽然半边手脚不灵活,但还是可以慢慢的移步。……这时甲的儿子正在给乙打电话追问她妈的去向,又不讲道理。

乙一直比较精進,我还在心里敬佩她,过程中却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等于是出卖了同修——别人一说要报警就把同修说出来,是不是到关键时刻连佛都要出卖了啊!对此我情绪反应比较激烈。

过程中,乙说:甲的儿子如何骚扰她们……;一年轻同修说:他再骚扰,你也可以报警、请律师;丙说:她认识一个律师问一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另一同修问甲本人的意见,甲说:我的命都是大法给的,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肯定要坚持修炼……;乙又问我: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不加思索的就说:我死也不会把人交出来!当时还觉得自己挺仗义的,根本认识不到自己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人心,自然就没想到如何放下了。

后来我学习师父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其中讲到“你碰到的任何问题都不是简简单单的,都不是偶然的,都不是常人中的问题,一定与修炼有关系,与你提高有关系。”又说 “修炼就是向内找,对与不对都找自己,修就是修去人的心。” 这时我才想,这件事情我表现的是一个什么人心呢?脑子里冒出个“嫉恶如仇”,对,就是它。

通过学法和看明慧交流文章及用MP3听“解体党文化”,我认识到“嫉恶如仇”、“爱憎分明”、“对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这就是邪党文化、阶级斗争的那一套东西。我心中不禁一惊,没想到还有这么深的一颗毒瘤扎在我身体的微观中而不自知。 这可能与自身在邪党长期灌输的党文化过程中形成的观念和思维的方式有关,也可能与旧势力安排的因素有关。

还认识到“嫉恶如仇”是情的产物,是魔性,也是一种恶,是不善。因为有“嫉恶如仇”的心,進而还衍生出其它各种人心,如指责怨恨心、争斗心、憎恶心、显示心、妒嫉心、在同修之上、看不起人的心、证实自己的心、为私为我的心等。如乙听甲的儿子说:他要到派出所去报警,乙就说出甲在XX地方的XX商场。我马上就声色俱厉的说:你刚才还说不知道,现在怎么又说得那么具体啊?这明显是一种强烈的指责怨恨的心。而如果是面对一个不太精進的学员,我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反映了。

从“嫉恶如仇”的表面意思看,也没有做到善和忍。我们是走在神路上的人,“慈悲是神永恒的状态”[1],神怎么会嫉恶如仇呢?修炼人没有敌人,没有仇恨,佛法修炼以慈悲为怀。痛恨、如仇哪里有慈悲可言?是不符合大法 “真、善、忍”特性的,都是该修去的党文化的东西。从自我的因素看,是因为自己从根本上没有舍尽自我,和为私为我的心,缺少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善心,因而不能宽容大度,容忍别人的错误;不能海纳百川,形成整体。这对个人修炼和救度众生都是不利的。对同修暂时不在法上的状态不能宽容、谅解,对人的恶言、恶行无法容忍,那就只能是人。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至今还是人的状态,什么时候才能走向神呢?

要走向神,关键是要多学法、学好法,转变那些不好的观念和思维方式,用大法来洗净自己,真正的同化大法。

由于层次有限,如有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三》〈为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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