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小弟子能自食其力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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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们学法小组有个二十来岁的小弟子,八岁得法,信师信法特别坚定,视师父为父亲。无论大人小孩,谁说对师父不敬的话,她都要勇敢反驳,捍卫师父的崇高尊严。上中学时班里有人诽谤师父,她就据理力争。职业学校毕业后没有找工作,依靠父母生活,经常做大法的事。参加学法小组后,同修们根据师父的要求,觉得小同修应该找个事做,自食其力。大家都热心地给她找事干,她也很听话。几经努力尝试更换,终于找到了一份适合她干的事。每月可挣一千多元钱,除了生活费用以外,多数都用在了洪传大法上。她自己高兴,父母高兴,同修们也为她高兴。小组里这位小弟子找到事干能自食其力的事,引发我许多的思考:

每个大法弟子(年老退休者除外)都有自己的职业或一份事做有多方面的益处。首先是能自食其力,不让人养活,有利于消业。大法弟子来到人间,就是要通过做事、吃苦、消去业力,达到圆满,返本归真的,如果不干工作,靠别人养活,坐享其成,就不利于消业,怎么能修炼圆满呢?其次,有份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在与人交往中会暴露出心性的弱点或不足,从而对照大法来修正和提高自己,修去不符合“真、善、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思想、观念、念头,如名心、利心、嫉妒心、欢喜心、执著心、争斗心等。同时还可以讲真相,劝三退,救度所接触的人。再次,有份工作,自食其力,符合常人状态。法轮大法是开在常人之中,不同于进深山入寺庙的修练,在常人中修炼就要保持和符合常人状态。常人都有工作都凭自己的工作自食其力,大法弟子也应该这样才符合常人状态。如果没有工作,靠别人养活,就属反常。农村称这种人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懒汉”,城市称其为“无业游民”,近年又出现个新称呼“啃老族”。都是带有明显贬义的,反映了世人对没有工作、不能自食其力的人的蔑视。我们大法弟子怎么能被这样称呼和轻视呢?这不是给大法抹黑吗?

“修炼”或者说“信仰”不是技术、技能和特长,当然也不是职业。修炼者不能因为修炼或信仰而忽视对谋求职业和做好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技术的学习、训练,不能因修炼荒废了学业、工作和进取的机会。信仰、修炼在低层次上能解决的是人的心性和道德问题,也就是能够保证人的心性纯洁,道德高尚,不能代替技术、技能和特长。不会因为你有了好的信仰而没有专业技术和能力而被赋予一份理想的工作,也不可能把工作做的出色。关于这个问题,师父的讲法可以给我们十分有益的启迪。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我们只是在切身利益这些问题上看的淡,而在其它方面,我们都很精明。我们搞个科研项目,领导交给什么任务,完成什么工作,我们都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的很好。”这是师父对大法弟子的期望和要求。要达到师父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和要求,就得努力学习知识,苦练技术,使自己拥有超出常人的技术和本领。要学习知识,训练技术、培养能力,就需要时间,这就得处理好与修炼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学业(学生)、事业(走入社会者)和修炼相互协同而不相互冲突。如果认识和行为偏激,耽误了哪一方面都不符合师父的期望和要求,都与大法弟子的身份不协调。

两种偏激的认识。

一,不要工作要专修的错误认识。不久前,一位常到我家来切磋的县城中年同修,受旧势力干扰,居然产生了放弃令人羡慕的工作而专修的想法,加上还有一些其他“超常”言行,被亲属们认为他得了精神病,强行把他送进精神病院。他逃出精神病院来到我家,说明了情况,并打算在我家住一段时间。我觉得他偏离了大法,就用法理指出了他的偏激,告诉他这样的言行是给大法抹黑。劝他赶快醒悟,走正修炼的路,让他回家给亲友们说明前段时间的想法不符合大法要求,以后要按师父的要求修炼。一段时间后他又来,我问他情况,他说一切都很正常。这位同修的经历再次证明,法能解决修炼中的一切问题。关键是自己要清醒,要圆容地领悟法的内涵,从而走正修炼的路。

二,只要修炼就能解决生活中所有具体问题的错误认识。少数同修认为,大法超常,无所不能,只要修炼大法,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师父都会给安排好。大法确实能在特殊时刻、特殊情况下展现神迹,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肯定的,勿庸置疑的。但决不会为世人欲得到功利而展现奇迹。如果修炼了大法,不努力学习知识,刻苦训练技术,付出辛劳,就能得到好处,那就破坏了常人社会状态,就跟修炼的应有意义背道而驰了。修炼虽然不是让人受苦的,但也决不是让人不劳而获就享受的。

作为一名大法弟子,要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大法和大法群体负责,为社会负责,为未来负责。要真正负起这多方面的责任,唯一的办法就是学好法,悟好法,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走正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修炼路。达不到师父要求的标准,超越师父要求的标准,都会出现偏差,给大法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妨碍自己修炼圆满。

个人层次所悟,如有不在法上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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