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浦城县尹升妹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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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福建省浦城县法轮功学员尹升妹于2017年5月17日上午被浦城县法院非法开庭冤判2年。

尹升妹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临江镇告诉一位年轻妇女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做真诚、善良、凡事宽容、忍让的好人,危难时刻记住“法轮大法好”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结果尹升妹遭人恶告,被浦城县临江派出所警察绑架,随身携带的法轮大法书籍和MP3、MP4及U盘、内存卡及8本真相资料全部被抢走,当天被送往武夷山看守所非法关押。

4天后,国保大队刘强带着临江派出所警察一行4人,拿着录像机到她家抄家抢走了尹升妹家中所有的法轮大法真相资料,和所有炼功用的MP3、MP4等放器。尹升妹被非法关押七天后被放回家中,遭全天24小时监视居住至今。

期间检察院等部门找她核实情况,尹升妹还一如既往的给他们讲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劝善叫人做好人,在传福音,没有做任何坏事。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也明白她没有做坏事,可是尹升妹还是如同前面几位被非法开庭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送到法院面临非法开庭。理由很简单;就象一位法轮功学员问审判长:你知道我们法轮功学员没做坏事,为什么还判我们?审判长回答的是:因为你不坐牢,我就得去坐牢。我这是在执行任务。

2017年1月9日尹升妹被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她说,法轮功让人修心做好人,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心灵得到净化,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无条件的找自己的错,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处处为别人着想,所以法轮功没有错。

尹升妹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5条、36条、37条、38条、39条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住宅、财产受法律保护;阐述信仰法轮功、修真善忍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她指出警察抄家在执法犯法,请法官明察。可事到如今,检察官、法官等却在看到大量的法轮功真相后,仍对尹升妹进行诬陷。

2017年5月16日上午尹升妹被强行从家中被非法逮捕,送武夷山看守所体检过程中出现三级高血压极高危病状,武夷山市立医院出具“暂不接收证明”。

5月17日上午尹升妹被福建省浦城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2年。据说5月16日的体检报告浦城县法院不予承认,让她第二天还得再度体检。

浦城县国保大队:张阳、刘强
浦城县法院审判员:缪方勇、张志明
浦城县检察院:金利君、小夏、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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