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警察绑架构陷吕金兰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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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吕金兰、吕春兰姐妹俩(姐七十多岁,妹六十多岁)因在丹东新乐购附近中国移动公司交电话费,与窗口一名五十多岁男姓收银员讲真相被其恶告,遭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绑架。

花园派出所所长带领多名警察到吕春兰、吕金兰家强行抄家。吕春兰的儿子阻止,被他们按在床上几乎喘不过气来,俩姐妹的法轮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等物品被抢走。警察在抄家过程中只出示了警察证件,没有搜查证及物品清单。

之后,三人都被强行带到花园派出所审问。警察翻吕春兰的包里发现家门钥匙,第二次抄家,也没有让吕春兰及儿子一起回去。吕春兰突然想到家里还有装修房子的现金,说:“我家里有装修房子的钱你们不能动。”抄家回来的警察没有敢拿任何物品。

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期间,吕金兰向警察讲法轮功真相,并质问他们:“我们没违法,你们说我们违法,哪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你们找出来给我看看。”警察说:“我们也没说你们违法,民不举,官不究。”宋成正所长让俩姐妹照相,要她们签字,她们不配合,宋说:“你们要不要(大法)书了,签了字就给书。”

家人得知她们被非法抓捕后立即到派出所讲理。吕金兰的儿女告诉警察:如果我母亲出事,瘫痪在床上的九十多岁的姥姥没有人照顾。第二天早上,家人交一千元办取保,派出所才放人。

俩姐妹被保释五天后,花园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尹乾打电话给吕春兰,告诉她去派出所。

她们到派出所后,尹乾又让签字,她们不签,尹乾说就是在你们原签字单上再签一次字。

约半个多月后,尹乾又找她们去派出所。姐妹俩到派出所后找到副所长宋成正,给他看“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他看了看说:“我知道。”吕金兰说:“国家早已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得把大法书归还给我们。”尹乾说:“下次来就给你们。”

非法收集假证,构陷到检察院

八月二日,花园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尹乾第三次打电话给吕春兰,说有事要她们到派出所来一趟,她们到后还是让她们签字。尹乾说:你们不是要书吗?签了字就给你们。姐妹俩要大法书心切,单子上面字太小,没看清就签字了。

签完字后,尹乾告诉她们要送她们到检察院,她俩不从,尹乾说书在检察院,我保证去那儿一会就回来,她俩就被尹乾开车带到检察院,到检察后一位女检察官登记了她们的电话,并告诉她们手机要开通,就让她们走了。

结语

举报俩姐妹的人因为受中共谎言迷惑,误把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的事实当作是违法。“民不举,官不究”不是刑法条款,而丹东花园派出却以此作为依据非法立案,并用欺骗的方式将两人构陷到检察院,是执法犯法。公安立案必须依照刑法,只有具备犯罪“四要素”才能立案。

二零一一年我国早已发布废止了有关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禁令,就是说修炼法轮功及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物品及宣传法轮功等都是合法的,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丹东花园派出所还在延续江泽民时期的迫害政策,涉嫌滥用职权罪、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罪及非法绑架罪、非法抄家罪,同时违反了刑法54条、55条、115条143条。丹东振兴区检察院也应该依照检察官法对花园派出所送交的不够立案标准的非法案卷撤案。

希望所有参与此案的公安及检察院人员能以法律为根本,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执法的衡量准则,对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吕金兰、吕春兰俩姐妹取消非法取保,归还所有抄走的物品及保释金,还她们清白。


相关人员:

丹东振兴区政法委书记曲正堂,办公:2027585 2027610
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邮编 :118002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丹东振兴区锦山大街317号,邮编 :118000
(副检察长于春良,办:0415-2027999)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唐喜国,办:0415-2027568,宅: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
副检察长张亚君,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副检察长马庆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副检察长徐伟,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副检察长韩景武,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
副检察长黄小刚,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
侦查批捕刘平,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
案管科长张云鹏,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
公诉科长张有利,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检察院公诉人孙国志,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手机:13904950050,办:0415-6276438
科员张昱,手机:13464526423,办:0415-6276443
科员尚秀丽,手机:13704150076,办:0415-6276419
科员朱文旭,手机:15841546766,办:0415-6276449
科员申思雅,手机:13841558993,办:0415-6276449
科员李晓颖,手机:15141530522,办:0415-6276449
科员车万昕,手机:15941569729,办:0415-6276483
科员潘嗣修,手机:13464536933,办:0415-6276483
科员邵妍妍,手机:138415561500,办:415-6276446,专线:0415-2147059
控申科科长范世涛,办:0415-6276400,手机:15941510095
控申科科员袁东玲,手机:13304257191
控申科科员哈楠,手机:13614156412

丹东振兴公安分局负责人:振兴区福春街15号
党委书记、局长季洪生:13904953699
党委副书记、政委王运成:13704958831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崔峻维:13941566566
副局长王润龙:15941587788
副局长唐赛宏:13941500788
副局长宋成印:18841525869
副局长徐振利:13842587801

办公室
戴庆生主任:13941577688
于晓蕾副主任:13842599450
何军副主任:13942598800
政治处
冉红润主任:13941560652
李波副主任:13898513066
纪委
贾祥春书记:13841567378
高振东副书记:18840515078
法制大队
王敏大队长:13704951728
宋敬华教导员:18840515057
邓景玉副大队长:13470075497
郝智慧副大队长:13941525422
初晓兵副大队长:13942598855
经保大队
杨保民大队长:13841568999
张洪教导员:13941535369
国保大队
刘勇大队长:13804157789
丁锋教导员:13904156639
治安大队
于新大队长:13942507465
杨丽艳教导员:13942560017
戴绍勇副大队长:13704950297
禁毒大队
孙志东大队长:18342555333
吴殿波教导员:13470017757
社区警务科
尹胜科长:18841522449
目管科
吴桐科长:18741555515
经侦大队
王青山大队长:13842529936
于蔚阳教导员:13941556677
刑侦大队
李进兴大队长:13841507670
曹德敏教导员:13604954477
孙忠斌副大队长:15841531235
于勇军副大队长:18242485678
白夜刑侦一中队中队长:15941568883
沈彦军刑侦二中队中队长:13842545604
技术科
张辉副科长:18840515119
巡特警大队
毕东伟大队长:15841502266
林平教导员:13941577988
宋凯熙副大队长:18840515088
魏安军副大队长:13942520566
巡警五大队
周永生大队长:13941532866
刘友教导员:13591524466
傅立华副大队长:13941598856
沈志坚副大队长:13009212136
网安大队
何伟大队长:13704950110
信访科
姜金范科长:13470004055
维稳大队
盖广玉大队长:13704157750
于波教导员:13941509588
杜智峰副大队长:13470060707
食药侦大队
高俊辉大队长:13941567829
保安服务公司
邵军大队长:13842529928
丹东花园派出所所长孙志东
指导员沈颜军
副所长宋成正
办案警察尹乾1:584259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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