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李新春女士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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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五十岁出头的成都地区普通农家妇女李新春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为法轮功上访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手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我决定要到北京上訪,去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还我师父清白。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我和本地几位学员几经周折到了北京。到了北京听说国务院信访办和人大信访办已被公安接管,一去就要被抓,我们只有到天安门广场上去炼功证实大法。可是刚一炼功就被广场的便衣警察抓上警车,把我们拉到很远不知什么地方,那里关押了很多上访的同修。

我被警察审问,来北京干啥?我说为法轮功讨公道。大法使我得到重生,使我身心健康。要求政府还我们师父的清白,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第二天我们本地公安将我们送上火车,强行戴上手铐。车里的很多人来围观,我们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的真相,听后好多人都跟警察说,她们不是坏人,不应该给她们戴手铐。后来我们被送到拘留所关押。关押期间我们给所长讲真相,他说法轮功好你们就在家炼,上京就是与政府作对。看来警察明真相也不敢声张正义。我们被关押十五天后放回家了。

刚回家,丈夫以此为由向我提出离婚,在这种恐怖的形势下,他也承受不了,为他着想,我也就同意了。派出所的警察、镇长、武装部长,还有其他人三天两头到家骚扰,威吓我放弃修炼。我在这种强大的压力之下,我迫不得已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外。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在郫县做真相资料,又被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看守所。我又以绝食抗议,他们叫犯人给我灌食,用铁器撬嘴,嘴里撬出了血,牙也撬松了,因我不配合她们,灌不进去,也就算了。绝食了十八天后,十一月份将我送回本地看守所,给我戴上手铐脚铐关押了近八个月,直到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劳改,送龙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龙泉女子监狱里面,我给警察、犯人讲法轮功的真相,大法多么美好,她们不但不听,还要骂我们师父、骂大法。我说你们不听就算了,骂我师父、骂大法会遭报应的。在这黑窝里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有时还要加班到十二点长时间服劳役折磨我们。直到二零零四年刑满回家。我的身心遭到了极大的摧残。

为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我在外散大法真相资料。于二零零四年四月我被抓,被绑架到江油看守所关押。警察将我衣服扒光,逼我报姓名、家庭住址,不说就不给衣服穿,我一直不配合。

第二天又抓了一个同修关进来,同修见此情况通知她家人给她送衣服,后来她就把身上穿的衣服脱给了我。我以绝食抗议迫害,他们指使杂犯给我灌食,我不配合,她们灌不进,没办法。我绝食一个月,他们看到我已虚弱得快不行了,怕我死在他们里面就决定放我。给我衣服穿的同修又把她仅有的一百元给我藏在衣边里,支持我逃离邪恶黑窝。

五月十二日下午六点一个警察来搜我身,然后就把瘦得皮包骨的我放了。他们还派有两个警察开车跟踪我,我发现了,我就顺火车道走,他们无法开车跟踪就走路跟我。趁他们不防,我钻进路边一棵大树后的草丛中躲起来。他们突然不见我,也懒得寻我就返回去了。

我在草丛里躲到天黑,出来走到火车站乘车到了成都。到了成都也不敢回家,只好又找到流离失所的同修在一起住。和同修一起学法炼功,我很快身体就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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