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黄立成等七人被突然开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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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绥化市兰西县黄立成等七名法轮功学员6月13日被突然传唤、开庭迫害,黄立诚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其余六人被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罚金一千元。

黄立诚已向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8月11日律师去绥化中级法院,没见着审判长。

2017年1月5日,兰西县黄立成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去长江乡派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长江乡派出所绑架。黄立诚被非法关押在兰西县看守所,其余七名学员相继取保候审回家,但多次被非法传唤。在一次非法传唤中,张亚杰离开公安局,从此不再配合非法传唤。

4月10日,兰西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史晓东将构陷几位法轮功学员所谓“案件”转检察院公诉科。黄立诚家属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

不法人员惧怕律师出庭,公然违法,6月13日上午突然传唤几名法轮功学员,并在下午两点非法开庭,黄立诚、律师及家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黄立诚家属听到消息后马上起草了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但法院人员无视法律,没延期。家属质问办案人员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律师和家属?审判长杨海涛说“我们没有义务通知”。

下午非法开庭时,黄立诚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被不法人员几次阻止。公诉人提及建议对包括黄立诚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内,十天左右宣判。

6月26日中午,几位在家的法轮功学员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让下午去法院取判决书,正巧律师在兰西,上午去看守所见的黄立诚,下午开庭前及时的赶到了法院,结果不法人员没让黄立诚出庭,律师也被拦截在庭外。法官质问出庭的法轮功学员是谁通知的律师,当得知律师是碰巧赶上才算完事。

结果 黄立诚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半,罚金五千元,张亚杰另案处理,其余六人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罚金一千元。

中级法院审判长:张文泉,办公室电话:0455-8316869
兰西法院刑庭副庭长杨海涛:18697082853
兰西法院刑庭副庭长杨志峰:13089937000
法院审判监督副庭长张喜风

兰西县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李洪波:13836461880
起诉科科长史晓东:13284052222、15344557755

兰西县公安局:
副局长孙晓明:15845567777
国保大队长张玉铁:13945537707、13945577707、18346411333
法制科科长孙立春:1362455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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