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卢家荣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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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卢家荣、白雪松、梁君在秦皇岛卢龙法院被非法判刑:卢家荣、梁君一年零六个月,白雪松一年零八个月。还妄图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家属抵制。白雪松当庭就上诉;卢家荣、梁君也在准备上诉。

法庭上主管法官张会凯滥用刑法三百条,草草的宣布了对法轮功的诬陷之罪。当庭到场的还有院长杨超、侯英才,卢龙国保白杰、刘鑫,公安局单会军,检察院王丽等人。

秦皇岛政法委、国安、国保、卢龙公安局国保、卢龙燕合营派出所合伙违反司法程序,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晚七点左右在秦皇岛火车站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卢家荣,抢走了卢家荣随身携带的包裹;签证所需要的银行卡(内存二十万元左右)、母女俩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后半夜在梁君家附近蹲坑,偷偷绑架了梁君。

第二天上午白雪松受人之托给卢家荣的孩子在超市买东西之时遭到卢龙燕合营派出所警察的绑架。随后,办案警察在没有搜查令、没有证人在场、不着装、不给清单的情况下,多次反复非法入室查抄了白雪松、梁军、卢家荣的租住地,并把卢家荣委托白雪松妻子保管的物品、钱财偷走。白雪松的妻子是个守信的人,并没有打开过卢家荣让她保管的物品,里面都有什么根本不清楚。白雪松也不了解内情。据后来卢家荣让律师捎出口信讲:有两个信封,一个装有二千四百二十元,是还别人的钱;另一个信封装了二千五百元钱,是法轮功学员省吃俭用凑钱用来资助已经在唐山冀东监狱被非法关押了近三年的孤儿朱志勇的。

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卢家荣、白雪松、梁君被构陷案在卢龙公安局、检察院几次退卷后,最后还是在秦皇岛市政府、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维稳办的胁迫下,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卢龙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卢龙县检察院公诉人及法院刑庭庭长刘春勇、王柄顺等责任人,由最初对辩护律师、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强制、强硬、无理制止、强词夺理,不断打断律师及法轮功学员的辩护、自辩。到不得不觉的理屈词穷而不再嚣张。庭审持续五个多小时。

律师的辩护结论是:修炼法轮功不违反国家宪法,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无罪,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法证据不足,希望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

卢龙检察院、法院的办案人员都说他们说了不算,压力还是来自河北省政法委、维稳办和秦皇岛政法委、维稳办。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秦皇岛卢龙法院非法宣判:卢家荣、梁君一年零六个月,白雪松一年零八个月。还妄图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家属抵制。

据悉,秦皇岛卢龙县法轮功学员马风珍被非法判一年零四个月家属已经上诉;秦皇岛抚宁区法轮功学员冯素兰被非法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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