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田彩英女士含冤离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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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中共建政的历史是用鲜血和谎言写就的历史,而那些鲜血背后的故事不但惨绝人寰,而且鲜为人知。

《九评共产党》中真实地阐述着从1949年以后,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受到过中共的迫害,估计有六千万到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超过人类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江泽民在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到2002年年底的时候,大陆的内部消息即指有超过7000人在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杀7个人。

至今,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名有姓的已达四千多例,隐藏中的数据更为巨大。

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集团,视百姓生命如草芥,凌驾于法律之上,绑架了各级公检法司等机构,密令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促使各级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执法部门仇视法轮功,大开杀戒。岂不知自己被利用后的下场是可悲的。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田彩英女士被诬判七年半,在抚顺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原本健康的身体,被折磨患淋巴结核、肝肾都不好,身体浮肿,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含冤离开人世。

田彩英

绑架迫害经过

田彩英女士未婚,心地善良,独居在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田彩英在家突遭绑架。当时,田家楼梯有蹲坑的,后窗对面阳台隐藏着录像的,楼外停着八、九辆车。大约八点多钟警察撬门,闯入三、四人,自称是新抚区分局的,说;现在有一个杀人的案子,在排查……说话间闯入十几人,其中有市国保支队长彭越,及永安派出所警察等。

他们进屋就开始录像、抄家,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均被抢劫,还有八、九万元现金被洗劫,另有加起来几万元的银行卡和存折,以及众多私人物品也被掠走。

上午十点左右,警察将田彩英非法押送到永安台派出所进行关押审讯。办案人:永安台派出所王延超(手机:15504939220)。审后,将田彩英非法刑拘在抚顺看守所。

看守所迫害经过

田彩英刚进看守所时,只因为不报数,或不背监规,就被打耳光,罚站,不让睡觉。甚至还有一天,田彩英被多名打手施以拳加脚踢。

家属临时请个律师去看守所见田彩英,田跟律师说:我要出去。

市国保支队长彭越到看守所告诉田彩英,说:拿钱能出去。并让田敦促家属出钱“捞人”,由他来“帮忙”办此事。田彩英被彭越的伪善所蒙蔽,捎信让姐姐想办法凑钱给彭越,等自己出去了把房子卖了再还给姐姐,后来又多次要钱都未能达成。

在非法关押的半年多,田的身体越来越弱,颈部生病流脓淌水,肝肾都不好,身体浮肿。要求办理保外就医,警察居然还说不够条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看守所先后四次送田到结核病医院。起先到抚顺市中医院检查无果,后经穿刺检查发现淋巴结核,送到结核病院确诊后又返回看守所。

看守所看田彩英病重怕担当责任,主动给办理监外执行,联系家属。看守所所长把田送到永安台派出所,家属又被补交了一千多元的看守所最后阶段的医疗费。

田彩英在病痛期间被非法开庭,但法院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几次询问,当局也没告诉实况。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田彩英被新抚区法院诬判七年六个月,监外执行一年。

在恐惧与病痛中含冤离世

田的姐姐把妹妹接到自己家里,看到疾病缠身,瘦得脱像的妹妹心痛不已,又带妹妹去住院治疗。

七年半的非法刑期压在田的心里,眼看刑期快要到了,担心再被关押,因而恐惧与病痛相随,先后住了三次院也未治好。

就这样,精神上的摧残,肉体的伤害,经济上的掠夺,使其精神与身体的承受力到了极限,又一次支撑不住被折磨得瘦弱不堪的身子,再次倒在床上不能自理。脖颈还在溃烂的田彩英再也没有起床……

她在中共的迫害中带着恐惧与病痛含冤离世。离世时间: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早上六点四十五分。年仅五十九周岁。

一个行善,力争做好人的田彩英,一个从未得过什么病的完全健康的人,就这样被活活的折磨出病导致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做更好的人是合法的。抓捕、起诉、判刑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及警员应该看清当前的形势,多了解法轮功真相,用属于你自己的思想重新考虑:为什么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了法轮功?反省自己迫害法轮功是不是自己也是个被迫害者呢?人命关天的事能不偿还吗?希望明白后不再助纣为虐,赎回良知,给自己留条后路,清算就在眼前。


相关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公安分局
地址:新抚区五道街,邮编:113005
邵希默 局长 02452624852 02452603336 13050130001
吴明智 政委 02452622382 02452639058 13050155151
姚成娇 副局长 02452624374 02457519566 13904234946
郑岩 副局长 02452782190 02452648730 13904136538
张庆超 副局长 02452626240 02457519766 13904136631
张铁成 法制科长 02452780009 02452335050 13304233950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永安台派出所
办案人王延超:15504939220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3楼
地址:西一路一号,邮编:113008
国保支队长彭越:13841334590
副科长魏振兴:13841301212

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4号,邮编:113008
值班电话:52421206,办公室:52427308,传真:2420291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院长 于海波 57567199/52426080 15641389313
副院长(常务)郭冕 57567099/52428190 18604139388
副院长 赵建华 57567066/52428910 18604139566
副院长 罗跃辉 57567166/52424250 18604139766
副院长 李浩 18604139622
刑事庭庭长 王荣国 57567101 18604139676
刑事庭副庭长刘展 57567171
万福海 57567126(二人参与刑事审判)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抚顺新抚区迎宾路14号,邮编:113008
侦查监督科:02452867001

辽宁省抚顺市看守所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街道南沟:邮编:113001
值班室:024-66530504
所长周志国:13941327000、15504931789
教导员邹成武:15504931880
副所长原长伟:13842368078
副所长臧建茂:155049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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