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耿仁娥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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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大连甘井子区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耿仁娥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保外就医”仅八十七天,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早上五点含冤离世。

耿仁娥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二零一五年七月因诉江被骚扰、绑架,办取保回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大连市中山区国保警察跨区从家中绑架,被非法羁押于大连姚家看守所。

耿仁娥被绑架前一个月左右,她所在地社区及派出所曾电话核实过诉江情况,并要求耿仁娥到派出所去一趟,耿仁娥如实回答自己已诉江,但没到派出所去。

耿仁娥被大连中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家属一直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多方打听也没有耿仁娥的消息。

耿仁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矫治集训监区,后转入七监区,在这期间遭受酷刑迫害,昼夜不让睡觉和上厕所,还罚站,遭到包夹犯人的打骂,导致大出血,后监区的队长问家属要了二万元钱,说是治病,花了六千元,看人不行了,为了推卸责任,退给家属一万四千元钱。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监狱以保外就医为名,叫家属把人接回当地医院继续治疗。当时家属被告知,最多活四个月。

出狱后,耿仁娥被直接送到当地医院,门槛费花完后回家,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再次入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诉江以来,大连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有5097人。众多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真实姓名书写并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到中国最高检察院,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冒着被骚扰、绑架,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用这种方式再次拯救公检法人员,希望能唤醒他们的良知和善念。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大连市政法委书记于德泉
大连市政法委防范办主任刘敏 13998502903
大连市中山区政法委主任王昭 1894095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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