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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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南昌市七十六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太太收到判决书,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王凤英老人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家人不服上诉。

王凤英

王凤英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状况很差,早年工作时头部曾受过三次严重工伤,后脑勺摔塌陷、凹进去一个坑,造成严重脑震荡后遗症,头部经常剧烈疼痛;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病。四处求医问诊的医疗费使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脑震荡后遗症神奇康复,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二十多年从不用吃药打针,还能骑着电动车外出。而且原本暴躁的脾气变得祥和慈善,原本是个文盲的她能看懂法轮功的所有书籍。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残酷迫害中,王凤英为了坚持自己纯正的信仰、为了告诉民众法轮功被诽谤、被迫害的真相,遭受了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两次非法劳教(第二次因“高血压”被释放)、一次被强制关押洗脑班,二零一六年一年就遭到四次绑架。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王凤英悬挂真相条幅被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凤凰洲派出所的公安人员绑架,七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一月十三日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遭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王凤英为自己做了简短的无罪辩护:修炼法轮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个善良的好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对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认可、不服从。老人还当庭要求归还被非法抄去的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折、现金等私人财产。

自王凤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后,她八十四岁高龄、耄耋之年的老伴寝食不安,不论烈日炎炎、还是寒风凛冽,几乎挨个跑遍了凤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王凤英。

多年的牢狱迫害使王凤英饱尝了难以忍受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也使她的家人遭受了身体、精神及经济上的巨大伤害、痛苦及损失。

如今,老伴面对王凤英又一次被枉法的不公的三年刑事判决,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和打击,表示不服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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