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伍夕碧遭四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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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遂宁市六十九岁伍夕碧女士二零零四年被病痛折磨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修炼法轮功,刚炼了几天就感到一身轻松。二零一五年三月,时年六十六岁的伍夕碧遭中共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成都女子监狱,遭洗脑“转化”、欺辱、奴工迫害,给她及家人造成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

下面是伍夕碧自述遭受的迫害经历:

我叫伍夕碧,今年六十九岁,家住安居区聚贤镇书院沟村。九十年代,为了养家糊口,我就在聚贤镇上开了一家照相馆兼做打印。年轻时代的我就虚弱不堪,肠胃炎、冠心病(昏倒四次)、高血压、风湿、失眠症等多病缠身。特别是失眠症,很多时候通宵不眠,到了白天精神不佳,搞的我头昏脑胀,疼痛不已,连电视都不敢看,全身酸软,手连拧毛巾的劲儿都没有,走平路都感到两腿象绑着石头一样沉重,而且心脏跳动缓慢,正常人七十次/分,我只有四十二次/分,胸口胀、肚子胀,闷油,再好吃的饭菜也难以下咽,更谈不上做体力活了,一年四季以药代饭,别人老远就能闻到我口中的药味。附近的大、小医院都跑遍了,中、西药对我身上的病都无济于事。遂宁中医院的院长李恒明曾建议我换心脏起搏器,我舍不得花钱,就放弃了。

二零零四年,一位大姐在修炼法轮功,看见我常年吃药,就劝我去炼功,说这个功法很神奇。我想,死马当作活马医,只要还有一线生的希望,就去试试吧。谁知刚炼了几天,就感到一身轻松,腿脚有力,走路生风,所有的病都不药而愈,心脏跳动也恢复了正常,干活儿一点也不累,心里别提多快活了。正如李洪志师父在第二套功法口诀中说的那样:“生慧增力 容心轻体”,我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直到如今,再也没吃过一粒药,为家庭彻底减轻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相馆生意也不错。

一、聚贤派出所对我的绑架、诬陷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晚上八点钟左右,我被不明真相的人诬陷,遭到安居区派出所、会龙镇派出所、聚贤派出所及所长汪国烈及警察黄坤、谭兴(音)以及聚贤镇防邪办(综治办)徐福林和一个女人的绑架。门一开他们就一拥而入,在屋里乱翻一通,抢走我的大法书、师父法像(两张)、真相币、u盘、打印机、电脑、复印机、大型裁纸刀等私人物品。他们还把师父的法像扔在地下踩踏,然后把我的私人物品装在一辆车上,又用另一辆车将我直接绑架到了安居区派出所。

在安居区派出所,我遭到了黄坤和谭兴(三十多岁)的非法审讯,逼问我的打印设备从何而来?是谁教我的?u盘是谁拿的?还问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不时用污秽恶毒的语言诽谤师父和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用“熬鹰”的形式将我非法审讯一个通宵,不让我合眼,还逼我摁手印、照相,最后又强行带我到安居医院去做体检,查出有高血压,也不放我,天刚亮就把我劫持到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到224号女监室。

大约一个星期后,聚贤派出所所长汪国烈与警察刘贤勇、黄坤、谭兴、安居法院杨院长一同来到看守所对我非法提审,将我的左手用手铐铐在坐椅上。为了不让他们对大法犯罪,我就不断给他们讲大法的真相。从我多病的身体一直讲到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发生的巨大变化,我说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没有瞎说。他们讲我在说鬼话、不认罪。刘贤勇还诬蔑法轮功,说我走火入魔、危害社会。我说:“全国多地火车站暴力杀人,有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 刘贤勇说那是人民内部矛盾。我接着说:“他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那我们(法轮功)就是敌我矛盾吗?!”刘贤勇听后顿觉理屈词穷,搭不上话来。

不久,聚贤派出所所长汪国烈与警察又来对我第二次提审,所长汪国烈对我说:“我们去街上调查了,大家都说你是个能干人。”接着话锋一转:“你现在还不认罪,你信不信不到过年,我还要抓两个进来?敢惹我?把(法轮功)资料都扔到我派出所来了!”我说:“不是惹你,就是叫你了解真相,善待大法弟子会得福报的。”警察们见说服不了我,又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十二月份,黄坤和谭兴第三次到看守所来提审。这次他们把抄家抢走的资料和真相币全部拿到看守所,一张一张分开摆在桌子上照相,黄坤一边照还一边假惺惺的对我说:“我们也不想把你关这么久,把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你用手指着材料照一照相。”他们为了达到构陷我的目的,叫我配合给材料照相,又让我签字。后来才知道是派出所补充整理我的黑材料,我上了当了。不久,派出所将我的构陷材料移交到了安居区检察院。

二、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钟,安居法院对我进行非法开庭。当我被车带到法院时,刚一下车,就被法院的人强行给我套上黑头套,被人拉到了庭上。非法庭审一个多小时,安居区公诉人李微微还带着她的老公参与非法起诉(这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她老公没有资格参与起诉),面对这种无理迫害,我说:“《宪法》允许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出版、信仰自由,请问公诉人,我们炼法轮功,来去自由,没有任何组织,就是祛病健身,对别人好,没有伤害任何人,犯了哪条罪?”公诉人李微微的老公帮腔,说我是违法的,都是反共的。庭审无法继续,法院只好宣布休庭,未宣判结果。

二十天后的四月十六日,安居法院对我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家人为我代请了两位律师,两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法院不予采信,却一意孤行。

审判长问我:“你承不承认法轮功是某教(中共才是真正的大邪教)?”我理直气壮的答道:“不承认!”他听后气愤的说:“拒不认罪,重判!”接着马上宣判我四年。我当场大喊:“法轮大法千古奇冤!你们做的事是为你们做的,要遭报应!”

我不服二审判决,依法上诉到市中级法院,要求中院撤销安居区法院对我的枉法冤判并对该案进行重审。五月,市中院派人送传票到看守所,同时还送了一张所谓的“优待通知”,说是最高法院出的,上面写着:凡年满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和未成年儿童同等对待,应轻判。当时我已年满六十六岁,但中院仍然罔顾事实,肆意践踏法律,照例执行江氏的迫害政策,执法犯法,终审裁定为四年。

三、永兴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冬天,法轮功学员邓燕刚一进去,监室在押人员在狱警的指使下,强行将她的衣服脱掉,身上只剩下一件内衣,罚站厕所数小时。我和射洪县法轮功学员王彩雨是监室内年龄最大的,却罚我们做苦工,我洗了四十五天厕所后又接着洗碗,王彩雨洗了九个多月,手都洗烂了。

四、在成都女监遭受的迫害

逼迫“转化”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五监区继续关押迫害。副监区长曹玉蓉(四十岁左右)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送去的当天就找我谈话,又指派犯人包夹龙志英转化我,龙志英将打印好的“四书”拿来叫我签字,我不签,把笔给她扔了,她又捡回来。我连续扔了很多次,龙志英说:“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你表面上要配合,这是我的任务。你们法轮功(学员)不是为别人着想吗?”

我知道这些犯人为了得表扬、挣分和减刑期,已经泯灭良知,沦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是狱警最得力的帮凶。她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要加十分,而且还有物质奖励,因此这些犯人对狱警是言听计从、卑躬屈膝。只要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签字,就打。我被逼得签了字后,放声大哭了一场。

炼功遭辱骂

事隔一个月,有一天,我正在监室里炼第一套功法,包夹龙志英看见了,她气得暴跳如雷,对着我又吼又骂,举起拳头就要打我。此时,我心里一点也不怕她,只是目不转睛的直视她,只见她手停在空中,最终没落下来。

欺辱

二零一六年五月,我转到一楼八监室。有一个五十岁的犯人叫苟连华(音),视我如敌,经常遭到她的无端谩骂,我将此事告诉了主管干部李毅(五十多岁)。之前,李毅收了苟连华的礼(很多犯人都知道),因此,她不但不秉公执法、主持正义,反而纵容苟连华的违规行为。

四个月后的一天,她见我要出监室门,就故意双手叉腰挡在门口不让我经过。见我过来,用胳膊肘儿使劲撞我,我个儿小,又不曾防备,一个趔趄,腰背一下子撞到门锁上,背部被撞破皮,我将此事报告给值班干部李玲,李玲马上拿着电棍过来,指着苟连华骂了一顿,并严管了她两个多月,苟连华遭到了报应。

在监狱,我还看到遂宁法轮功学员邓燕(四十岁左右),经常遭打骂,犯人用手指掐她的脸、拧她的胳膊,脸上经常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一位没转化的学员叫刘凤霞,也经常被毒打。

奴工迫害

五监区共关有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我的年龄最大,但分配的劳动任务却是最重的。我每天干的就是往棉袄里装棉花,只能站着做,每天要干十个小时的活,从上午七点出工到十二点十分收工,下午一点半干到晚上七点,长年累月为监狱赚取高额利润,而服刑人员的生活却非常的低劣和艰苦备尝。压力重,我的血压不断升高,天天累得精疲力竭,完不成任务,还要遭干部和技术员谩骂,说我们偷奸耍滑。

精神洗脑

凡是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没“转化”的,每周要向监区写所谓的思想汇报,不符合包夹要求的,打回来重写,一直写到她们满意为止;“转化”之后,每月写一次。监区还每周把本监区的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洗脑,学习所谓的《古今中外的邪教》等书籍及光碟,以混淆视听,从而达到诬蔑诽谤法轮功的邪恶目的。

肉体摧残

我因长期受到精神迫害,奴工任务重,心理压力大达到了极限,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我突然昏倒在监狱医院的厕所旁边,狱医还强迫我服大剂量的西药,导致我全身无力、头脑昏沉、心跳缓慢。

二月十七日,监狱强行把我送到金堂男子监狱中心医院,当时我身体十分虚弱,尽管如此,狱警还叫人给我戴上五斤重的脚镣和手铐。到了医院是我自己爬到病床上去的。

去的当天医生就给我输一种不明液体,第二天我就感到全身无力、发抖、心慌意乱,走路、说话有气没力。我抗议:我没有病,不需要输液,可没有一个医生愿意听我的,仍然强行给我输液。二十四天(三月十五日)后我回到了监狱,可人变的又黄又瘦,与刚去时的我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可狱警又叫我到医院住了一夜。于三月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到了家。

结语

四年的牢狱生活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度的摧残,曾经健康的我时常感到身体不适,记忆力衰退,容易健忘,没精打采。我虽已离开监狱,但却没有获得真正的人身自由。四月份,会龙派出所的警察胡鹏(音)又跑到我家里来骚扰。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邮政编码:629000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派出所:
所长汪国烈、警察:刘贤勇、黄坤、谭兴(音)
聚贤镇“防邪办”:徐福林、周主任、一个未知名的女人(三十岁左右)
会龙派出所的警察:胡鹏(音)
安居区法院:杨院长
安居区检察院公诉人:李微微及其丈夫
四川遂宁市永兴看守所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成都女子监狱:
成都女子监狱监狱长毛新(女)、政委:石伦
教育科科长廖群芳,警号:5104281,监狱内部刊物《新生导刊》的副编辑
二监区电话:028-84898101
二监区专门迫害狱警卢巧霞(40多、藏族)、周桂芳(40多)
三监区专门迫害警察杨泳洪,四十几岁,警号:5104299
四监区电话:028-84898283
五监区:监区长彭洪文(音)、副监区长曹玉蓉(四十岁左右)、狱警李毅(五十岁左右)、冯雪梅、窦红群(琼)、安茂(音)、副监区长温学锋(现已调三监区)
五监区犯人:龙志英、苟连华(已出狱)、邓红霞(贩毒犯)、李云夏(经济犯已出狱)、王霜(已转押凉山监狱)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200号,邮编:610109
四川成都市金堂男子监狱中心医院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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