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刘菀秋、刘磊母女同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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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刘菀秋与女儿刘磊二零一六年一月为了让身边的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免费发放资料,分别遭非法判刑七年和三年,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和女子监狱,母女俩被非人虐待。

刘菀秋女士原是兰化生服公司客运二队职工,一九五五年出生。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患多种不治之症:严重胃肠病,每天只能勉强吃二两饭,气管炎、关节炎、肩膀肌肉萎缩,疼痛难忍,坏骨病、眼疾,常年泡在药堆里不能自拔,体重不到六十斤,最后导致卧床不起。一九九六年六月,刘菀秋开始修炼了法轮功,短短几个月,身体各种病症就消失了。从此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对生活充满希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菀秋大多数日子是在中共的洗脑班、劳教所、看守所、监狱中度过的,在这期间,她遭受的酷刑折磨包括:背吊、长时间罚站、罚蹲、坐小凳,遭拳打脚踢、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拔头发、灌尿;在严冬里被铐起来冻,导致手严重冻伤;遭强制灌不明药物,导致手臂残废、大脑受伤;遭强行洗脑、逼看诽谤诋毁法轮功的录像、材料、逼写思想汇报;高分贝的喇叭不停播放污蔑大法的广播……使刘菀秋遭受极度精神摧残。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背穿”酷刑

刘菀秋母女是因发真相资料,被西固区公安分局绑架,刚开始被关押在西固区拘留所,该拘留所直接做学员的“转化”迫害,刘菀秋母女不配合,被西固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强制穿上识别服,一种有颜色的马甲,有三种,绿色马甲是指该人有残疾,黄色马甲是重刑犯,蓝色马甲是普通犯人。

刘菀秋被非法关押在十四队大队,大队长叫李鹏(音),女,三十多岁。刘菀秋不配合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命令,不打报告、不穿识别服,被李鹏指示劳动队的人砸上“背穿”,酷刑折磨长达三、四十天,后来怕人出事,才取的镣铐。

在这三、四十天里,一直没有解开过铐子。吃饭时,里面其他的人喂着吃,上厕所抬到便池,是其他人帮忙解裤子等,晚上睡觉在墙角卧着。期间,刘菀秋被办案单位非法提审,是四个人抬着到提审室的,提审人员告诉刘菀秋,家里的钥匙给了社区,家里的暖气、水管什么的就不用操心了,社区会去照管的。因刘菀秋和刘磊一起被非法关押,家中无人。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各队的大队长如果给自己本大队号室的犯罪嫌疑人上铐时,大队长要给看守所领导打报告。看守所里有一个劳动队,劳动队的人是已经判了刑,留在劳动队,在家属送食物及衣物时,向各个号室递送,干一些看守所的杂活,给各大队送开水,送饭等。

当所里接到大队队长要求给号室人员上铐的报告后,所里就会给劳动队打招呼,劳动队的人来配合大队长给号室的人上铐,一般都在楼道里砸拷。如果十四队大队长李鹏认为可以取掉镣铐时,会向看守所打报告,由所里决定并安排人来卸掉镣铐。

给刘菀秋砸“背穿”就是劳动队的犯人来砸的,在楼道砸“背穿”的时候,刘菀秋在喊,手背在身后,手铐、脚镣穿在一起,人整个直不起身、抬不起头。刘菀秋对李鹏说:“你这么做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吗?”李鹏说:“就是,我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犯罪嫌疑人上刑,公安在侦查办案期间,都不能随意使用的,看守所是更不能给被关押人员上刑的,更别说随意上“背穿”这样的酷刑,而且长达三、四十天,在办案单位提审时,都不卸镣铐,足以说明看守所与办案单位一气,实施着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手段。

二零一六年,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是强迫被关押的人干活的,包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国家每月给看守所被羁押人员补助三百元生活费,饭菜至少保证是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准,可是看守所早上一个汤,是玉米汤,能照到人的汤,一个馍;中午一盆菜,土豆、烂菜叶,土豆上的黑点都没洗掉。家里人送的东西劳动队拿掉一些,一号室拿掉一些,号室长拿掉一些,剩下的才留给本人。因开水少,像方便面一类的在二零一六年都没有水泡。号室里二十多人,每一个人都面临的是吃不好、睡不好,中间有人起来就无法在找地方睡下去。

十四队的大队长李鹏,管十四队的所有事务;王燕是指导员;徐月婷管生活和被羁押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还有李嘉英、姜柳青两个队长。后刘菀秋被冤判七年,刘磊被冤判三年。

在甘肃女子监狱遭非人虐待

刘菀秋和女儿刘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劫持入女子监狱。

1、殴打、辱骂

第一天,十几人把刘菀秋压倒,强行穿上犯人的囚服,下午两点多,又被几个人扭入值班室,这个房间没有监控器,是专门用来殴打、电击、给法轮功学员用酷刑的地方。刘菀秋在大小电棍长达几小时的电击下,嘴唇肿得合不上,面部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好的,脖子能看见的地方血肉模糊。恶警孙立伟还恶毒地挖苦刘菀秋说,你的脸、脖子怎么成了蜂窝煤。

酷刑演示图:电棍电击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女监举办所谓“文艺活动”,身心被残害的意识不清的刘菀秋从高低床上掉下,摔破了嘴唇,狱警带到卫生所,草草缝了几针,回到办公室,又对刘菀秋加戴刑具,并安排两个犯人包夹看管,其中一人是吸毒犯刘静。刘静是被狱警教唆纵容出了名的恶犯,对她所包夹的对象吃、拿、卡、要,稍有不随心就殴打、辱骂、不让上厕所等等,恶警孙立伟安排刘静包夹刘菀秋,并多次表扬刘静“负责”,就是纵容唆使刘静对刘菀秋使用残忍手段殴打、辱骂。

2、长时间电击

为了迫使刘菀秋所谓的“认罪”,甘肃省女子监狱恶警孙立伟、肖艳、张梅、丁海燕等人非法对刘菀秋每天长时间电击,每隔五分钟就电击一次。刘菀秋不为所动,她们气急败坏更是变本加厉,把电警棍插入刘菀秋的嘴里电击,导致刘菀秋的口腔被严重烧伤溃烂。为了掩盖罪行,警察每天叫犯人给刘菀秋灌大量不知名的药物,用黄药水每天搽嘴。

更惨无人道的是:为了逼迫刘菀秋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放弃信仰真、善、忍,不让她上厕所。每天必须吃饭喝水,吃饭时还要多吃,强行加饭,却不准上厕所,大小便都往裤子里拉,还要把裤角塞入袜子让屎尿一直泡在裤子里。晚上睡觉时双手被铐成一字型,不能动,甚至白天也不让起床。日复一日长时间的大小便浸泡,使刘菀秋的两腿内侧、下身和屁股红肿、溃烂。

3、迫使女儿看母亲被酷刑折磨惨状

为了胁迫刘菀秋,她们强迫同被非法关押的刘菀秋的女儿刘磊,把刘菀秋走过、站过的地方用刘磊的洗脸毛巾擦洗干净。一次在卫生间擦刘菀秋站过的地方时,犯人刘静一边指挥刘磊擦地一边殴打、辱骂刘菀秋,还一边辱骂威胁刘磊,不堪忍受的刘磊以头撞墙,被监视她的包夹拉住。为此,狱警肖艳体罚刘磊蹲军姿长达几星期,强迫刘磊写检查承认自己违规、违纪并向包夹犯人道歉。由于长时间罚站军姿保持一个姿势,致使刘磊的腿关节疼痛的无法走路。

4、胳膊残废

在迫害女儿刘磊期间,狱警强迫刘菀秋坐在屎尿盆里看污蔑大法的视频,并准备了浸泡过屎尿的毛巾,只要刘菀秋说话就用屎尿毛巾塞嘴。刘菀秋在陕西监狱就被迫害成残疾的手臂无法吃饭、拿东西。再加上甘肃女监的长期铐拉,雪上加霜,她的胳膊彻底残废,但这些恶人们并没有停止迫害。每天电棍电击,包夹犯人无休止的殴打、辱骂,禁止上厕所之外,还不让刘菀秋抬头看人,走路吃饭只能低着头,稍不注意,就对母女二人双罚。刘磊质问为什么不让她母亲上厕所时,孙立伟说监狱不让刘菀秋上厕所,有想法去找监狱。恶警肖艳经常在监道破口大骂,恶语相加法轮功学员,说:“就是死了也是白死!”

5、不让上厕所

不让上厕所,刘菀秋的屎尿都在裤子里,熏得整个楼道臭秽难闻,激起大家的公愤,就给刘菀秋的屁股后面挂一个盆子,每天给其洗澡。洗的时候,让人全身脱光,蹲在便池上,包夹用盆子在水龙头上接水,接满后一盆一盆从头往下泼,叫“洗澡”。脏衣服让刘磊洗,监狱洗衣服有时间、到外面晾衣服要申请,不能随时随地往外面晾的,就是挂在窗户外面也是违规,就挂在卫生间。第二天,再给刘菀秋“洗澡”后,就直接将卫生间的衣服换上,不管衣服干湿,很多时候,衣服还湿着,就强行穿上了。夏天的时候,那个水还可以忍受,到了秋冬季,天气变凉,仍然用凉水泼洗时,人很难忍受。到二零一七年十月,刘菀秋被迫答应打报告,才允许上厕所。

刘菀秋右手被迫害残疾,无法写字,女监就让其他人写好,让刘菀秋左手抄。


参与迫害单位及个人信息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931-8334400、8434499
所长:金爱兴
教导员:夏五州
副所长:吴永平 郭珩 吴景栋 党维民
主任:田庆平 李德生 冉繁荣 金祥槐 赵关虎 范育民 李建军 黄孝宽 金联社 谭斌
蒋柳青 丁润平 李红勋 王邦伟
副主任:王庆平 彭正忠 徐锡龙 王保国 刘艳 万贵生 黄玲 贺东红 冯更新
科员:杨艳 高祝军 郭婵媛 朱美亭 吴静 崔璇 丁雷 杜军 包家玉 吴成
调研员:李石汾 熊保民 候玲 张献功
卫生队长:李春秋
巡视队队长:宋寿鹏
十三队队长:李莉(警号011092),电话:13399311314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甘肃监狱管理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00号 电话:0931—8535248
区 号:0931 值班电话:8881081
邮政编码:730030 传 真:8825056
甘肃监狱管理局局长:钟智录 0931-8960577 13893230806
甘肃监狱管理局局长 :万治贵 0931-8736526 13919858899
政 委:王禄维
梁仪坚:0931--8735366 13609368660
刘琰 副局长 0931--8735688 13993166922
甘肃女子监狱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洲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开发区68号信箱,邮编730046
监狱长:元磊(2014年9月担任)
副监狱长:王文辉 朱鸿13919121959、0931-8331600
教育科长:吕慧娟
技术检验科长:马瑛
一监区长:张万里
二监区民警:刘春丽
四监区长:刘莹
监狱心理辅导中心:周远萍 肖艳

邪教科:
科长13919121962
值班点0931-8331639
科长:孙立伟, 家庭住址:兰州市大沙坪宁苑小区三号楼426号、电话:13919121968
副科长:刘小兰
狱警:丁海燕(已于2017年下半年调走)、魏莹、曹一微、肖艳、张梅等
2014年之前甘肃女监人员信息:
监狱长:
干玉梅13919199196、0931-8333502
赵春燕13919198389、0931-8333530
戴文琴13919196198、0931-8330899
安琼13919121558、0931-8333511
吴红玉13919121901、0931-8333519
石明玉13659420239、0931-8336793
庞永祥13919121898
张鹏13919121909、0931-8331616
政治处:
文雅琴13919121998、0931-8333886
狱政科:
王磊13919121669、0931-8333526
副科长13919121952
内勤0931-8325086
生活卫生科:
罗志虹13919121839、0931-8331810
副科长惠红13919121869
葛彩云13919121995
卫生所0931-8307163
“610”科:
科长朱红13919121959、0931-8331600
副科长13919121962
值班点0931-8331639
警戒科:
科长13919121920、0931-8332396
副科长13919121922
大监门15379024100
质量技术检验科:
科长13919121528、0931-8334599
公司接待站0931-8331887
设备动力科:
科长13919121926、0931-8333517
基建科:
科长13919121989、0931-8333516
副科长18693198851
教育改造科:
科长13919121830、0931-8333527
副科长13919121958
副科长13919121612
内勤、0931-8333610
狱内侦查科:
科长13919121880、0931-8333525
综合管理科:
科长13919121868、0931-8333529
生产综合科:
科长13919121902、0931-8331686
财务管理科:
科长13919121619、0931-8333553
一监区:
监区长13919121862、0931-8333532
副监区长杨艳梅13919121515
陈晓彤13919121510
二监区:
监区长13919121656、0931-8333550
教导员15193135223
副监区长杨丽13919121601
副监区长陆春梅13919121552
某副监区长13919121631
三监区:
监区长13919121618、0931-8333531
教导员13919121650
苏海花13919121568
狱警刘某13919121903
狱警张某13919121663
值班点0931-8333523
四监区:
监区长13919121508、0931-8333569
教导员13919121960
狱警陈某13919121613
狱警刘某13919121603
狱警侯某13919121623
值班点0931-8333522
车间 0931-8333569
教育科 0931-8373083
五监区:
监区长13919121828
教导员13919125561
副监区长13919912685
副监区长13919121665
监道值班点0931-8373081
六监区:
监区长13919121518、0931-8330196
教导员13919121856、0931-8330496
曹晓丽13919121503
罗海燕13919121661
景13919121535
监道值班点:0931-8331826
八监区:
监区长王雁13919121818、0931-8334559
教导员丁军环13919121816
赖艺丹13919121956
王某13919121500、0931-8307702
监道值班点0931-8334559
驻监检察室0931-8333503
总值班室0931-83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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