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李英菊老人又被非法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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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七月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九三农垦法院刑庭审判长张忠源、审判员杨国军、陪审员葛刚、书记员张希梅,到达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对李英菊老人宣判: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李英菊老人拒绝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并不承认对她的非法判决及罚款,要求上诉。

黑龙江省克山农场七十三岁的李英菊老人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出狱仅两年。为了让民众明白法轮大法好,不受谎言蒙蔽,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老人给路人发真相期刊时,被克山农场女协警路文婷用手机拍下,被警察劫持,交给克山农场国保王晓利。王晓利在没立案的情况下,带领警察非法抄家、审问,并威胁:不配合就判刑。

李英菊老人被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市双合看守所。三月二十二日左右,克山农场公安局法制科警察梁子国把非法批捕书给李英菊家人。

四月二十一日之前,李英菊家人到农场公安局见局长侯勇,问他要两次非法抄家的清单(包括:二零一七年六月份非法抄家的清单和这一次的),怀疑他们将两次非法抄家所得罗列到一起了。侯勇回答:清单都给李英菊本人了。借故就走了。

四月二十五日,家人再次联系局长侯勇,侯勇让家人和农场法制科梁子国联系。得到的回答是:他们对李英菊老人送往看守所,是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并说案卷一直没有回到本地。还提到往高院的举报信(举报王晓利对李英菊非法抄家等迫害罪行的),高院已和他们沟通过了。

对李英菊老人下非法批捕书的是齐齐哈尔农垦检察院。家人三次前往齐齐哈尔农垦检察院,递交控告克山农场国保王晓利、及协警路文婷(路薇),依法追究被告人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搜查罪、诬告陷害罪等的刑事责任。前两次,接见人员都是推诿,第三次说:“我们解决不了,归监察委管。现在案件证据不足,已返回克山农场公安局,重新调查补充,再次返到齐齐哈尔农垦检察院来,现在还没返回来呐。”家人提及法轮功时,其不让说、不让提这个话题,说批捕上写的是“利用邪教”。家人要求在法律上说明哪条哪款有“邪教”时,他说不出来了,一再让家人走。

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九三农垦法院非法对李英菊开庭,李英菊老人当天被从齐齐哈尔带到九三农垦法院。当庭没有宣判,说一个月后宣判。

李英菊的家人七月三日向九三农垦法院递交了五份“无罪释放申请书”分别是给院长、两位副院长、审判长、陪审员,没能当面递交(不让见),是由门卫转交的。七月十日,家人再次询问对“无罪释放申请书”的回复,才得知,七月十二日会在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对李英菊老人非法判决。


九三农垦法院通知电话:0456-7881897、0456-788176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法院
林建华(院长,县处级正职),406室,办公电话:2891961,手机:15344626611
周洪涛(副院长,县处级副职),305室,办公电话:2891962,手机:15945233988
董国林(副院长,乡科级正职),306室,办公电话:2891963,手机:13514625775
武玉成(政工处主任,乡科级正职),404室,办公电话:2891967,手机:13796335945
曹旭方(办公室主任,乡科级正职),401室,办公电话:2891966,手机: 13604628222
刘继勇(立案庭长,乡科级正职),103室,办公电话:2891972,手机:13945235702
马勇(民庭庭长,乡科级正职),202室,办公电话:2891973,手机:13846217672
王建中(助理审判员) ,207室,办公电话:2891980,手机:13796862192
郭永棠(刑庭庭长,县处级副职),203室,办公电话:2891979,手机:1319969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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