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司法局、法院对崔建秀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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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小店法轮功学员崔建秀女士的家人被告知,崔建秀被枉法判刑一年。

莒县公安局、小店派出所指使小店各社区十几名社区书记做伪证,以社区所有真相粘帖都是崔建秀张贴为由,构陷崔建秀,家人多次去莒县检察院、法院要人,法院告知崔建秀家人如果把这些社区书记的证明推翻,就放人。

崔建秀家人为了早日营救出亲人,不顾劳顿,找到这些书记重新作出证明,由小店司法所交给莒县司法局,司法局局长说,崔建秀家人把这些人(社区书记)收买了,并说,莒县法院对崔建秀开庭时,参加旁听的人太多。

七月二十五日左右,崔建秀家人被告知,崔建秀被判三缓四,每月去学习“洗脑”两次,劳动一次。家人及其亲朋都盼着崔建秀早日回家。

八月初,莒县司法局某工作人员与法院律师一同到日照看守所接见崔建秀,司法局这名工作人员问崔建秀出去还炼不炼(法轮功)?然后以崔建秀说不炼功就头疼为由,将崔建秀卷宗推回莒县法院,莒县法院撤销先前判决,将崔建秀非法判刑一年。

八月十四日,崔建秀家人接到崔建秀从日照看守所打来的收到所谓判决书的电话。

目前,崔建秀仍被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已超期非法关押五个半月。崔建秀公婆都是八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老人多次找这位善良的好儿媳,家人怕老人承受不了打击,始终不能相告。

正告莒县司法局、公检法相关人员,赶快了解真相,切莫再迫害好人,以免遭天谴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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