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善良老太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残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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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5年2月27日,重庆市潼南区69岁的善良农妇谭昌蓉,给在她家门前站着等人的一个男子搬来凳子,叫其坐下,随后讲真相、拿真相资料让他看,被那男子诬告,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电击全身、长时间蹲军姿、不准上厕所、用手指头掐乳头、拳打脚踢等种种残忍迫害。

64岁的丁红梅女士于2015年7月16日早上8点多钟在潼南西市场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打、骂、踢、撞、摏、扇耳光、强迫长时间站军姿、双手平提水桶、不准吃饭或强制吃食、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性侵犯、强制喝中药水等,左手被打断、胸部骨头鼓起一个硬包至今未愈。


(一)谭昌蓉老人诉述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我叫谭昌蓉、69岁,农民, 我于2018年2月26日从重庆女子监狱结束了三年的非法刑期出狱。在当前中央掀起的“扫黑除恶”运动中,特举报重庆女子监狱违犯监狱法的黑恶势力。

我是2015年9月底被送到重庆女子监狱的。在一监区,狱警唐安智除指使、纵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外,还亲自动手打骂我,长时间用电棍电击我,逼我转化写“五书”。具体事实如下:

一、狱警亲自动手打骂、酷刑折磨

1、唐安智多次亲自动手打我,扇我耳光。我说你不是受过高等教育吗?为何张口就骂人,还动手打人?打人是违法的。唐说: “你不转化,老子就是要打你,这是监狱,是暴力机关,你是失去了自由的人,今天是老子的天下,没有你龟儿子说话的权利。”“老子起了一天的云,没下到雨,那怎么行?”“骂你打你又怎样?你去告我,我不怕,下十八层地狱我去就是。”“没有哪个人敢和我对嘴,你居然敢和我对嘴。”她又来打我,扇我耳光,还说:“你转不转化?不转化老子收拾你的办法多得很,把你两个儿子叫回来,在监狱外面租房子,天天叫他们来给你做思想工作,不准他们去挣钱,你以为共产党的钱那么好挣吗?”我说,转化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唐说:“那不行,到了我这里必须转化。要人人过关”等等。

2、我不写五书,她就拿写好的让我抄,我还是不抄,她就用电棍电击我全身,我全身被电得伤痕累累,那个五书是唐安智用电棍逼我抄的,那不是我的真实思想。晚上洗澡,包夹都把眼睛闭上不敢看我身上的伤痕。我听几个包夹议论说“好难看哟,全身都是触满了的,触得好恼火哟”。

二、指使包夹酷刑折磨

1、2015年的寒冬,包夹田志娟等4个包夹,强制我把棉衣棉裤脱掉,打赤脚,只穿一件薄衣服,前后窗子大开,叫我长时间蹲军姿,还不准动,一动就穿着皮鞋踢我,把我的头推到铁床上和砖墙上撞,我身上到处都是大包小包,伤痕累累。不准我睡觉,不准打瞌睡,只要打瞌睡,就提起我的后衣领,将冷水从衣领灌进。在那段时间,我没有穿过一天干衣服。

2、不准上厕所,大小便拉到身上,不准洗澡洗漱,不准换,把地上打脏了,就用我的干净衣服去擦,然后扔掉。田志娟说:你不转化就不准屙,流到地上就用你柜子里的衣服去擦。我说,擦了我去洗。田说,不用洗,擦了就扔掉,看你有多少衣服来扔,没得衣服穿活该!我只能把屎尿穿干,都贴在身上了,才准换衣服(但不准洗)。一天一个警察来查夜,当时我屎尿在身上,特别臭。她一进舍房就问:为什么这么臭。我就讲:有厕所不让上,大小便拉在身上,舍房臭,外面臭,多不象话。警察说:你不完成“作业”(写5书,转化),你完成了“作业”就可以上厕所了。她走后,包夹说是粪监区。

3、包夹对我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罚我站,白天黑夜不准休息,只准吃饭时坐一下,一定要我按她们的思想意识写出所谓作业和“五书”。我不写,狱警唐安智就拿写好的叫我抄,我坚决不抄。田志娟打我时,我问田为何要打我。田说,你不转化老子就是要打你,一直打到你转化为止。老子就是干这个事的。我问是谁叫她打人的,她说是警察交给我的权力。她不叫我打,我敢打你吗?

4、看我不转化,包夹林丽华晚上不准我睡觉,把我叫到洗漱室里拳打脚踢,用拳头打我头部,用手肘抵我的软肋,用手指头掐我的乳头,用下流动作抓我下身。2015 年的寒冬,包夹田志娟、李宜红、王怡、田立新4 人,不准我睡觉,不准打瞌睡,只要打瞌睡,就提起我的后衣领,将冷水从衣领灌进。在那严寒的冬天,我没有穿过一天干衣服。在她们的酷刑折磨下,我精神恍惚,意识不清。

三、诬陷诽谤

1、一次,唐安智叫我到办公室,用那些栽赃陷害大法和师父的光碟强制我看,要我听她的话,远离法轮功,我说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事的。她立即破口大骂我师父,并用下流语言诽谤我师父,并诽谤侮辱我的人格。

2、接见日,我儿子来看我,唐安智就利用来要挟转化我,要我不炼法轮功才让见,我说法轮功我也要炼,儿子也要接见,法轮功是我的信仰,儿子是我的亲人,我该接见。她说不行,你要放弃法轮功才准接见。外面警察不断打电话来催,她就当我面造谣污蔑说我不愿意出去接见。

四、不准我吃饭折磨我

2017年夏天,我已经在四监区了,四监区要我写思想汇报,我不写,四监区就叫一监区的唐安智来收拾我。下午四点多钟,唐安智来后,叫我写,我还是不写,她就不准我吃晚饭,把我带去教学楼无监控的房间,让我蹲军姿,不准换脚。直到晚上12点多,又扇我耳光,说我不写就不准出这个门。我说你是一个警察,我几十岁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按规定不准刑讯逼供,不准打人虐待,你是在执法犯法。她说你没有权利和我谈法律,我说我几十年来,见过很多运动,文革时期打死人、打伤打残人的,运动过了,最后都受到了惩处。 因为被她在盛夏酷暑折磨八九个小时,又不准我吃饭,我昏倒在地,她还说我倒在地上是“痞”她。

我1997年前有很多病,气管炎、腰痛、肾炎、胃痛、头痛等多种疾病,天天都要吃药,输液,365天都要戴帽子。1985年又出车祸,被一个黄河牌车厢板打翻在地,头部打成内伤,从此一病不起,头一直痛,昏昏沉沉不清醒。到处医治无效。直到1997年有缘得法修炼法轮功后,仅仅一周我所有的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这么好的利国利民的好功法,我怎么会放弃不修炼?虽然在重庆女子监狱、特别是教育科长李晓娟、唐安智的高压下,我曾经被迫写了五书,但是内心从来没放弃过对“真善忍”的信仰。凡是在重庆女子监狱这被迫转化的大法弟子,都经受了我一样的非人酷刑折磨,但都不是真心的,因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丁红梅老人诉述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我叫丁红梅,本人于2018年7月15日离开重庆女子监狱,在不到三年的时间,被狱警唐安智指使、纵容包夹对我打、骂、踢、撞、摏、扇耳光、拧、用一切能使用的物品器具做凶器,酷刑体罚、强迫长时间站军姿、双手提水桶、端水盆、不准吃饭或强制吃食、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酷暑不准洗澡洗衣、性侵犯、冻、热……等酷刑折磨,致使我全身伤痕累累,左手腕严重错位、胸部骨头鼓起一个硬包至今未愈。除了肉体的酷刑折磨,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被强制逼迫写“五书”;身体一拉一层皮,全身瘀青随时可见,双脚皮肤象腊肉皮一样,两腿肿胀;精神高度紧张,不说话,只做事。随时要挨打。睡眠不足,人已经变得傻乎乎的,没了起码的应对能力。在一分一秒的煎熬高压下,我多次产生想死的念头, 但我决心挺住每天的煎熬,一定要活着出来,用我的亲身经历控告李晓娟、唐安智代表的监狱黑恶势力!

下面是我受到迫害的具体事实经过:

1、包夹罪犯说:“对待法轮功要象冬天的冰雪一样冷酷无情,水火不容,是敌我矛盾,采取什么手段折磨都不过分。”还说:“对待法轮功我有新招,打她呢我们手痛,用新招就不会手痛”。她们用洗脸盆装一满盆水,让我端在手里,不准挨着身体,水不能洒在地上,若有水洒在地上,就用我的衣服来擦,擦完就甩给同室的另外一个法轮功学员洗,洗完就归她。有时让我双手提两个大半桶水,不准将桶放在地上,若被发现桶挨到地上了,就会被加满水。从早晨7点多一直要提到第二天凌晨五点半才让睡觉,五点五十又起床打理内务,吃饭,之后继续提端水,连续不断的折磨,双手被打得起了8个大血泡,站着也打瞌睡,双腿肿胀得象大象腿。

2、包夹还让我连续不断的在矮凳子起坐,起来坐下为一个,让我连续做1600个,若不连续,又重做,累的我上气不接下气,衣服被湿透,且不准洗澡换衣服,再臭都得穿,做完下蹲就是站军姿,接着又提水,军姿站不好就用帽扇把狂打,扇耳光,还用笔尖刺我的头部,跟打针一样的痛。

3、每天强迫看栽赃陷害大法的邪书、光碟、并按包夹的意思写心得体会,由包夹修改,再由本人誊抄,包夹认为合格了,才准睡觉,常常是每天只能睡半小时至一小时,不转化就一直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最恶毒的是只能站着写,手里拿着软软的信笺纸,没有垫的,写得很慢。写不完不准睡,我就只能站通宵。如果困得睁不开眼睛,包夹就用茶叶水泼我的脸,用风油精刺我的眼睛。打我的头、扇耳光、敲我的背,不准我闭眼,让我清醒。我身上到处都是大包小包,青的紫的,数不过来。

4、其实法轮功学员在那种情况下写的东西,根本不是我们自己的思想,全部是唐安智利用包夹强加的。我写了两篇心得体会:“同样的功法,其它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支持、赞同、欢迎。只有中国的国家主席(江泽民)采取打击镇压,取缔禁止。差异何等之大呀!法轮功、真善忍在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打击镇压的对象,身为国家主席提倡的是什么,宣扬的又是什么?江泽民是给中国人丢脸。”我把写完的心得体会交给了陈海燕。她看完后,一把抓起我的衣服,拖我到洗漱室,把我推倒在地上,狠狠地暴打我。一边骂一边打,陈打完了,张莹、兰怡、石玥又跟上,接着暴打。我全身上下,特别是小腹部位的瘀青6个半月都没消退。

5、更有甚者,除酷暑天不准洗澡,还每晚都强迫我盖监狱发的8斤重的棉被,只要看到我没盖好,就将棉被重新扎紧,严严实实的,象冬天盖被子一样,不准掀开。重庆那么热的天气。8斤重的棉被盖在身上,有多热可想而知。可是在乍暖还寒的3月,包夹却将一盆盆的冷水从头上泼到我身上,我被呛得出不了气。衣服湿透不准我换,硬逼我穿干。每天我做洗漱室卫生,陈又一盆盆水泼在我布鞋上,不准换,穿干,令我脚湿气,起泡烂痒,出黄水。

6、每天早餐吃馒头,我要求拿一个最小的,可罪犯包夹故意选两个最大的强迫我吃完,还不准我喝水(我水瓶里的水,她们全部倒走,根本没水可喝)只能干咽,哽得我呕吐、差点背气。这种折磨持续了6个半月。

7、手腕被迫害严重错位:2016年8月2日早晨,我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包夹张莹一掌推到洗漱室的墙上被弹回来倒退两步,致使我左手腕严重错位骨折(至今已经两年过去我的手腕还鼓起一个大包)。晚上包夹端两盆水泼在我身上,还讥笑我“疯婆子,贱人,莫装”。

我一再要求监狱对我的伤手和胸部硬包块进行拍片检查,在2017年11月13日监区长才带我去长康监狱医院检查,但检查结果也没告诉我。2018年7月12日在女子监狱医院拍片,告诉我说是好的,正常的。

重庆女子监狱唐安智等警察涉嫌违犯了宪法、监狱法、刑法等条款,构成犯罪。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监狱法第十三条: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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