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张丽香在迫害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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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大安市安广镇法轮功学员张丽香二零一五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威胁,昏迷不醒、医生诊断脑出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再次出现脑出血症状,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张丽香看见婆婆马凤仪修炼法轮功变得善良、忍让并且身体健康,约在二零一一年张丽香也走入修炼。炼法轮功后,张丽香身体健康,乐观开朗,正值善良,能吃苦。

二零零七年,张丽香的婆婆马凤仪因为发放法轮功资料,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张丽香的丈夫承受不住压力,二零零九年就去世了,给张丽香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她一个人含辛茹苦,供儿子上大学,靠给几个高中学生做饭维持生活。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新规,张丽香顺应天意,用真名实姓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希望法律能彰显正义、还法轮功清白与公道。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大安市安广镇派出所所长宋有文、警察张洪彪、闫海啸打电话骚扰张丽香,让她去派出所一趟,张丽香说没时间,还得给学生做饭呢,警察闫海啸说下午必须到派出所去一趟,关于“诉江”的事。当时就给张丽香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当天下午,安广镇派出所所长宋有文,警察张洪彪、闫海啸突然闯进张丽香家,绑架了她。在警车上她就昏迷不醒,警察只好把她送去安广医院抢救,医院诊断是大脑深层出血,直到下午五点多一直昏迷没醒。在医院里,警察不管她的死活,还拿着手机录像。最后由家属把她送到白城市医院抢救。

一个多月之后, 张丽香从医院回到家,身体有了一些恢复后,勉强给几个高中学生做饭,以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婆婆马凤仪在耿继秋家无故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二月份,马凤仪被秘密非法开庭,被非法判三年缓刑五年,并非法罚款五千元。对这个被迫害的困苦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年龄已经七十六岁的婆婆马凤仪不忍拖累儿女,顶着被判刑的巨大精神压力,每天到外面捡点废品艰难的维持生活,境况非常凄惨。

面对生活的艰辛,亲人的痛苦,张丽香每天战战兢兢的生活。在精神压力和生活艰难双重压力下,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张丽香再次出现脑出血,再也没有醒过来,撇下了未成家的儿子,七十多岁的婆婆和自己年迈的双亲,在被迫害中离开人世。


参与迫害的电话:
原安广镇派出所所长宋有文:13630762288
闫海啸:15844652656
张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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