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陈淑敏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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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轮功学员陈淑敏被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上诉,被沧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陈淑敏丈夫在看守所接见日前去会见,被看守所拒绝。估计,陈淑敏将被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陈淑敏是建设银行的退休职工,她曾在一次大型车祸中丧失了自己唯一的女儿,自己险些丧命,被抢救过来时,身体里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钢板。通过修炼法轮大法,陈淑敏身体很快恢复健康。现在钢板都还在她的体内。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失去自己女儿更痛苦的事情。是法轮大法让她走出了心灵的痛苦,重拾生活的信心,重新拥有健康的身体。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陈淑敏在集市向乡亲们讲清法轮功真相时,被运河分局国保大队孙某、李毅等人绑架,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十二月十五日,家属得知陈淑敏已经被国保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下旬,陈淑敏的律师到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打电话给主要负责此案的孔令霞检察官,孔令霞称此案在三月份就已经递到法院了。于是律师到法院询问,在法院的电脑上查了半天也没查到此案。后来陈淑敏的律师被通知定于六月十八日非法开庭。

五月十六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陈淑敏,看守所的狱警声称陈淑敏拒绝会见律师(开庭前,当事人拒绝会见自己聘请的律师?不合常理)。后来得知陈淑敏抗议迫害,不穿看守所号服,看守所非法剥夺了她会见律师的合法权利。

沧州市政法委为了阻止维权律师为无罪的陈淑敏出庭辩护,提前掌握辩护律师基本资料,联系其所在地政法委、律师协会、司法局给辩护律师施加压力。

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审期间,公诉人指控在陈淑敏家中非法搜到的东西都是陈淑敏自己制作的,看到其家中有法轮功资料、电脑和打印机。王律师辩护中提到,陈淑敏的丈夫本人的工作就是商务经理,家中有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是工作需要。你们家有电视机,也是你们自己制作的吗?

在法庭的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安笔录及其它所谓“证据”,公诉人故意隐瞒陈淑敏的其中一份笔录。王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有一份笔录没念。公诉人说:我有权利审查证据,有些不需要提交的证据可以不提交。王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违反《刑诉法》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开庭从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始至十一点三十分结束,律师当庭驳回了公诉人对陈淑敏女士的所有指控,让听众从法律层面明白修炼法轮大法确实无罪,陈淑敏无罪。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公诉人被律师的无罪辩护感到无言以对。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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