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法院: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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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2019年11月22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开庭。董淑艳、张玉华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12月16日得知,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法院威胁家属: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庭审之前,爱民法院故伎重演,指派一个援助律师为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三人做有罪辩护,利用伪善、欺骗、恐吓当事人的方法,试图逼迫三人同意,被董淑艳、张玉华拒绝后,恼羞成怒,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不请就不加刑。

近年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冲破千难万险,从全国各地请来维权律师做了几十场无罪辩护。律师们运用丰富详实的法律知识有力的揭露了当地的迫害情况,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轮功学员争取公正对待的同时,也使得很多善良群众、尚有良知的公检法司人员明白了真相。为了阻挠法轮功学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牡丹江610、爱民法院叫嚣“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刁难律师、阻挠家属旁听

11月22日非法庭审当天,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亲自到法庭指挥。法院来了许多警察,如临大敌一样,把家属都撵到大门口以外。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戴着脚链进入法庭,每个人被单独庭审。

当天律师进法院过安检时,遭到警察的刁难和侮辱,不但翻包检查,连水都不让带进去。律师过后说:全国都没有这样对待律师的,只有在牡丹江爱民法院开庭会遇到如此刁难。以前爱民法院还逼迫过律师脱鞋检查。

爱民法院以“没那么多座位”为由,阻止家属旁听,每次开庭只允许一名家属进入。可是面对空空的座位,他们又找来一些素不相干的社区人员旁听充数,充当所谓的“陪审团”。打着“公开开庭”的幌子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监控、绑架、构陷

2019年6月21日晚上,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都被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家属陆续去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要人,警察告诉家属说:“董淑艳被监控一段时间了,通过手机窃听和路上摄像头监控,这三个人在西安区和阳明区散发资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当场抓的人,然后又把案子交付给我们警务大队具体办案,你们要找就去国保找,找律师打官司,别和我们说。去去去,赶紧走。”一个劲撵家属走。

据悉,法轮功学员董淑艳、张玉华曾于2018年7月17日上午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警察绑架。回家后,董淑艳将被非法抄家的私人物品要了回来。铁路公安处国保有个叫李科(李可)的警察,因为没得到人情和好处,伺机报复,就跟踪董淑艳,并恶告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家属坚持不懈到铁岭河警务大队要人,遇到一个局长,局长和办案人朱澄华、于鲲一直威胁并抢了家属的钱包和身份证,家属不畏惧,据理力争要回钱包和身份证。

2019年7月29日,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被非法批捕。后来律师到爱民区检察院,了解到9月27日构陷案件被送至检察院。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2019年11月22日非法开庭,此前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爱民区法院枉法害民何其多

目前,牡丹江所有关于迫害法轮功的案子都交到爱民区法院办理。此举是为了更便于610操控。中共的610是个彻头彻尾的非法机构,不是司法机关,没有权力指派任何一个法院审理或不审理,更没有资格指派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地或者居住地之外的任何其它法院审理案件;其它法院也没有这个义务听从它的指挥。但是,爱民区法院历来是被牡丹江610利用来打人的棍子,而且被用的得心应手。从历年来爱民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的冤案来看,无论从冤判的人次还是量刑的程度上来说,在牡丹江地区都是最严重的。仅举几例:

2001年,牡丹江师范学院职工汪继国被劳教所迫害致尿血和双目几近失明的情况下,爱民区法院仍对他非法判刑7年,年仅40岁的汪继国2003年9月被牡丹江监狱折磨致死。汪继国妻子被非法劳教3年,家中7岁幼儿无依无靠,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2001年,牡丹江文化局图书馆美工于宗海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15年,妻子王楣泓是地质勘察所高级工程师,2004年3月被非法判11年。于宗海的姐妹也多次被骚扰、关押,年迈父亲因儿女无端屡遭迫害,承受不住打击,含冤离世。

2003年初,爱民区法院对牡丹江师范学院年轻讲师金宥峰夫妇非法判十几年重刑,警察逼迫亲属把9岁和只有14个月的幼子接走,否则就送孤儿院。孩子的奶奶遭受巨大打击,在悲愤中离世。金宥峰在狱中累遭毒打、野蛮灌食等折磨,迫害成肺结核晚期,2009年1月20日含冤离世。

2003年初,林立新被爱民区法院诬判10年,迫害得奄奄一息,监狱拒收,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迅速康复。2003年末,爱民区法院多次派人秘密监视、跟踪,非法抓捕林立新。

2003年4月,爱民区法院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秘密对十几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五至十五年重刑。肖淑芬被非法判刑后于2006年6月8日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徐伏芝被诬判3年半,于2004年5月在牡丹江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2004年9月4日,陈金凤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2008年出狱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009年8月末,爱民区法院再次对陈金凤非法判刑6年。

2013年4月9日,爱民区法院在对韩秀芳、刘春兰两位老人开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4月11日下午,诈称再次取消开庭,骗走律师后马上对两人非法判刑。

2015年,爱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先后六次非法开庭,法庭之上,六十二岁的张玉堂曾被折磨的当庭剧烈呕吐三次,关日安的手腕被手铐铐的鲜血直流。俩人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后,双双被冤判五年半。

迫害者罪责难逃

自古以来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牡丹江610综合科科长朱家滨,爱民法院院长季明,法官张颖、王楠,公诉人王娟是本案及多起法轮功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办案人,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了解了很多法轮功真相,至今还执迷不悟参与迫害,确实应该警醒了。

全球清算迫害法轮功的世纪大审判必定到来,时间不等人。2019年11月15日,明慧网更新了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榜”名单,其中,收集了10万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者的名单,将他们的个人信息和恶行等记录在案。这些信息将陆续提供给美国、欧盟(28个成员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等国家,这些国家将名单上的人权侵犯者依照《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加以制裁。如:限制入境、冻结财产、禁止这些人在本国进行财产交易、驱逐其子女亲属出境并取消身份等。

美国国务院官员还表示,美国不看重迫害者涉及的案例数量,而看重具体事实。只要有一个案例事实充分,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单;对于严重侵害人权的恶行(如酷刑、殴打),只要这个官员是施暴单位的负责人,就可列入惩罚名单,无须证明他对具体恶行下令。

真心希望爱民法院及牡丹江全体公检法司人员,尽快明白善恶有报的天理,善待大法、善待修炼人;不再参与迫害,同时搜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的罪证,举报立功赎罪,给自己留下真正的退路。

参与非法庭审的责任人:

610办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率宾路市党政办公中心1区4楼,区号:0453,邮编:157022
610办综合科科长朱家滨:6171748、13766662322、6928739

朱家滨

爱民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邮编:157011
审判长张颖:18645777171、13836375966、0453-8909481

张颖

审判员王楠:18645777172、13204533269、0453-8907599

王楠

书记员:李紫莹

爱民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2号,邮编:157009,电话:0453-6557388
公诉科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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