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轮功学员姜小莉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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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获悉,青岛法轮功学员姜小莉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现已被送往章丘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五点半左右,姜小莉家被一批警察还有国安人员敲开门、非法抄家。晚七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逄艳春提一桶油到楼梯往里看时,被绑架到屋里;过了一会儿,法轮功学员林学清及林学清先后到姜小莉家敲门,开门后都被拖进屋。

姜小莉的女儿晚六点多下班回家,刚开门就被里面的警察一把拖进屋里。她才看到里边有几个人,其中有一人就是早上看到的那个转悠的人。这个警察给她看了警官证,她就看了一眼,是个国安,还有河西派出所的腾所长和谭副所长及市北分局的杨警察。

谭副所长表示,这次是国安、市北分局、河西派出所联合办案,监控姜小莉快一年了。

不法警察把姜小莉、林学清、逄艳春、彭作玉劫持到青岛市北哈尔滨路办案中心非法关押,后送到青岛市看守所。姜小莉的女儿当时也被绑架,后被放回家。逄艳春的儿子褚猛第二天到他姥姥家找他妈时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左右,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共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姜小莉、宿桂花、王明德、尹德兰夫妇是在家中被非法闯入的警察和国保绑架的,而其他法轮功学员则是因为到这几家去串门被预谋等待在那里的警察绑架的。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有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不符合看守所关押的条件,如宿桂花当时已经七十多岁,当时血压到达二百八十多,看守所不敢收,但是实施绑架的警察向“上面”(这是警察的话)请示,看守所就违法关押了宿桂花老人。

三十天后,姜小莉、宿桂花、王明德、尹德兰、于宪荣、藏咏梅、吕永华,公丕启、宋桂香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这九位法轮功学员后来被构陷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这是青岛市市北分局故意制造的冤案错案。王明德、尹德兰夫妻两人都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公丕启(军队退休上校、正团职军官)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即墨普东镇青岛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开庭,后被诬判七年半刑期。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即墨第二看守所内对宿桂花、于宪荣、吕勇华三人非法开庭,非法宣判宿桂花9年(因宿桂花身体原因无法执行收监,暂时监视居住),缴纳罚金3万元,于宪荣6年,缴纳罚金2万元,吕勇华4年6个月,缴纳罚金1万元。

近获悉,姜小莉已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现已被送往章丘女子监狱。

青岛市市北区法院于七月十八日再次非法在普东第二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宿桂花、于宪荣、吕勇华开庭。在610的监督下,法官厉建军和第一次开庭的态度决然不同,不顾宿桂花老太太的病情,不断地打断律师的辩护,坚持所谓“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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