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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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明慧资料记载,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三年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迫害,导致法轮功学员廖健甫、张世宁、夏梅仙被迫害致死,6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非法开庭,136位遭绑架迫害,91人次遭非法抄家迫害等。通过迫害数据显示,二零一九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严重,遭绑架、非法开庭案例增多。

云南省,简称云或滇, 中国西南部边疆地区的一个省份,全省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包括八个地级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八个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

2017年至2019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明细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1、廖健甫被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四川省攀枝花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廖健甫,二零一八年七月被绑架至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迫害,家属曾两次探视,得知他血压高到240,又出现了脑梗,生命垂危。家属曾多次申请保外就医,但监狱却见死不救,拒绝放人。廖健甫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点,在云南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被迫害致死。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近二十年的迫害中,廖健甫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三次,合计十四年六个月。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廖健甫与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宋南瑜、付文德和云南省华抨县法轮功学员周富明,在华坪县境内悬挂图片和粘贴“法轮大法好”标语。同年十月十一日,宋南瑜、付文德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十月十二日,廖健甫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批捕,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将构陷的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送到华坪县检察院,同年十二月四日,华坪县检察院将构陷的案件移送到玉龙县检察院,玉龙县检察院将四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玉龙县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玉龙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廖健甫、付文德、宋南瑜与周富明。法庭上,廖健甫念到涉及到法轮功的真相时,主审法官和凤生阻止,不让再念下去,廖健甫说:“你不让我念,怎么证实我无罪,你对我不公平。”在和凤生阻止下,廖健甫写了九页辩护意见,只念了四分之一。

在丽江市政法委、司法局的非法操控下,玉龙县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枉法冤判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廖建甫被冤判四年,处罚金三千元;宋南瑜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三千元;周富明被冤判二年,处罚金二千元;付文德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三千元。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廖建甫、付文德、周富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宋南瑜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点在云南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被迫害致死。

2、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夏梅仙女士遭迫害离世

昆明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夏梅仙女士,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晚,离世,此前她被西山区法院通知等待开庭。

夏梅仙女士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区梁源三区,二零一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她被医院诊断为宫颈癌晚期,只有三个月的生命。修炼法轮大法后,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乐的走过了七个年头,令所有曾为她看过病的医生都不敢置信。

重获健康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却遭到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谎称是物业管理人员,骗开门后,就冲进家中将夏女士学习的法轮功书籍及炼功音乐等物品全部抢走,并企图将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因夏女士女儿拿出母亲在医院的治疗诊断书及医院体检结果不能收押才作罢,但是却骗夏女士女儿交了三千元“保证金”。此后,夏女士还遭到社区人员的骚扰。

对夏梅仙女士非法抄家、恐吓等一连串迫害,致使她与家人精神紧张、害怕,夏女士身体每况愈下,后期连走路都非常困难。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将她送到医院,五天后含冤离世。

3、红河州个旧市张世宁遭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张世宁,男,六十多岁,个旧市百货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与妻子张公勤、女儿张艺莹被红河州、个旧市六一零、国保大队从家中强行绑架,随后由于红河州、个旧市政法委、六一零暗箱操控,法轮功学员张世宁与妻子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张世宁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被迫害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状态,并出现病危状况,云南省第一监狱怕出现生命危险承担责任,在二零一七年将张世宁直接送回家,不久张世宁因迫害严重去世。

二、遭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已遭十二年非法关押迫害 云南德宏州吴兴明再被非法判五年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风平镇村民吴兴明,因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传递法轮功遭迫害真相,二零一八年六月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保山中院二审非法维持原诬判五年和勒索一万元。

吴兴明,男,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今年四十岁,家住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风平镇兴桥社区居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零年八月,带着上访信去北京有关单位反映问题,被非法拘留并遣返,因此被单位非法解聘,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吴兴明先后被三次共七年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吴兴明被昆明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五年四月被德宏州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德宏州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被德宏中院非法判刑五年。一个善良的好人,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或是向民众讲清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却先后遭受三次劳教、两次判刑,十七多年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吴兴明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兴镇(勐糯街子旁的海头村白水井二组)向群众讲大法真相,期间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吴兴明在回家的路上,经过龙陵县半斤坝,被公安非法扣押,后被龙陵县公安局拘留,并一直关押在龙陵县看守所,吴兴明随身携带私人物品及家里的东西均被恶警非法抄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对吴兴明非法起诉后,被保山市中院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作出非法刑事判决,吴兴明又被非法判刑五年有期徒刑,并非法勒索一万元罚金。吴兴明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向保山中院提起上诉,保山中院二审却仍然维持原判。

期间吴兴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龙陵看守所,七月,被非法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遭迫害。

2、五年冤狱正上诉,李文波却二次再被非法判刑六年

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今年五十四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古城村人。

二零一八年一月,李文波因所在的月山社区居委会展出污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致信给晋宁区公、检、法工作人员、月山社区工作人员,澄清事实,并要求撤销展板。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组因他修炼法轮功而被村委会扣发一万块钱。李文波针对此事,写信给村委会领导,指出此种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扣发的钱。

李文波依法将两封信递交给负责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希望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这本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信访行为,但却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阳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对一个案子。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当晚,李文波被扣押到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被非法拘捕。

五个多月后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因李文波消化道出血、空腔脏器穿孔、肠梗阻、重度贫血等不适合继续关押,变为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取保候审在外的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李文波非法判刑五年,并勒索罚款一万元,还扬言要销毁从他家非法抄去的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李文波当即表示要上诉。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车站炼功,被人恶意举报后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之后,李文波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文波非法开庭,之后,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目前李文波被非法关押在晋宁看守所,正在上诉。

3、四川省攀枝花市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云南省被非法判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退休警察付文德,被非法剥夺生存权,退休金被东区公安分局扣压,每个月只给二十二元,仁和区公安分局强迫他搬出在仁和辖区内的租房。

付文德老人今年七十岁,二零一四年二月学炼法轮功后,以前患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一身轻松。为了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大法,他向人讲真相。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付文德和法轮功学员宋楠瑜、石德仙、廖健甫,在云南省华坪县境内悬挂宣传展板。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付文德、宋南瑜被云南省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抓捕,非法抄家,抢走了付文德租房中的大法书籍、现金一千多元等私人物品。与此同时,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六十二岁的廖健甫和妻子石德仙在成都双流县出租房内被绑架,十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左右,石德仙被劫持回攀枝花市,十多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撬门入她家抢劫。

云南省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把构陷付文德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延期半个月时间,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审查到期。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取保候审,同时将案件退回公安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限时一个月。

四名法轮功学员付文德、宋南瑜、石德仙、廖健甫同时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自辩意见书,还有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意见书。要求秉公执法,依法公正办案。要求在侦查、审查过程中,对涉嫌的罪名必须要有真凭实据,不要张冠李戴强加罪名。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等真相资料都送给了他们。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云南省华坪县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非法判刑迫害。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廖建甫,六十五岁,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四年,处罚金三千元,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后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付文德,七十岁,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三千元,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周富明,男,六十多岁,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二年,处罚金二千元,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宋南瑜,女,七十岁,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冤判三年半,处罚金 三千元,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4、三位老人被绑架后直接劫持到监狱迫害

◎八十三岁高龄的李培高老人被直接绑架到监狱

八十三岁高龄的李培高老人是云南省建工集团安装股份公司的退休工程师,二零一九年一月初遭到警察绑架,西山区永昌派出所警察电话通知老人的家属,说李培高已经被送入云南省第一监狱。

李培高老人一九九四年退休,独居在家。一九九六年三月开始在云南省委的法轮大法炼功点炼功,从那以后,二十多年的肠胃病、拉肚子、腿软等症状都消失了,身体健康,浑身有劲。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后,李培高老人坚持不懈的向有缘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二十年中至少被八次绑架、七次非法抄家,二零零一年被宾川县公安局绑架抄家,勒索保证金二千元,还在宾川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二零零八年被五华区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夺大量个人物品,其中包括价值一万四千元的电脑一台,之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关押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培高老人发放真相资料再次被西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因年事已高被“取保候审”,但之后仍遭到西山区法院四年的冤判,监外执行。二零一九年一月初,李培高老人被直接绑架到监狱。就在老人被送入监狱的一个月之前,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下午,李培高老人还因赠送明慧真相日历、小册子被金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到西山区国保警察的非法抄家。

◎与夏女士同一天被非法抄家抓捕的还有朱翠芬、周惠芬、阳功秀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朱翠芬六十八岁,周惠芬六十一岁,俩人被抓捕后就直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十四岁的阳功秀老人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被所谓“取保候审”,老人的儿子被警察骗了三千元保证金,却连一个收据都没给开。

西山区法院六月二十日的非法判决书,阳功秀老人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款二千元,朱翠芬和周惠芬分别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分别罚款二千元。阳功秀老人向昆明市中级法院上诉后,中院的裁定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裁定下达后,阳功秀老人被直接绑架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七十一岁余光明被判刑劫持到省第一监狱

红河州弥勒市法轮功学员余光明,七十一岁。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上午,余光明的妻子接到弥阳镇派出所电话,说让余光明到派出所去一趟。下午,妻子陪余光明去了派出所,一进门,没有任何手续,几个警察就把余光明带上警车,也不告诉家属去哪里。后来才打听到被非法判三年有期徒刑,已非法押送云南省第一监狱遭迫害。九月份,余光明就被单位非法停发工资,这是余光明第二次被绑架。

5、对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迫害

◎云南彝族女工程师因花有字的钱遭警察折磨迫害、被非法判刑七年

云南省曲靖市四十三岁的彝族法轮功学员何莉春女士,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国保警察绑架、折磨,后被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何莉春带女儿到曲靖市福万家超市买东西时写有真相的钱付款时被超市工作人员诬告,协警将其劫持到曲靖市麒麟区廖廊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没收了何莉春的挎包,强迫她脱光衣服搜身,使何莉春受到极大侮辱。随后警察粗鲁地将何莉春推进审讯室进行审讯,直到晚上也不给吃饭、喝水。何莉春又渴又饿,再次提出吃饭、喝水要求时,一个警察不但不准,又叫了一个女警察再次要何莉春脱光衣服搜身,遭到何莉春拒绝。

警察暴怒,无理地要何莉春摘下八百度的眼镜,又遭到拒绝后,警察叫来了两个年轻协警,野蛮的将何莉春双手从身后铐上,强行摘下她的眼镜,再次把何莉春推进审讯室,把她背铐着锁在审讯椅上,何莉春动弹不得,要求上卫生间也不允许,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解开手铐。

八月二十四日上午,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去了五个警察(三男二女)审讯何莉春,因何莉春不配合,七、八个警察暴力对何莉春强迫采DNA血样、拍照,其中警号059532的警察白开宇(音)野蛮的掰何莉春的右手腕,使何莉春疼痛钻心,然后将何莉春推进审讯室,将她按倒在地上,她的整个身子、左脸和头贴在地上不能动弹。警察白开宇(音,059532)叫其他警察不断给何莉春挠痒、折磨她,使何莉春痛苦不堪,此时一个警察就强拉着何莉春的右手拇指按手印,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到看守所很长时间才消散掉。

◎只因发送一本年历 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昆明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因为免费送给安宁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精美的明慧年历,被不明真相的何顺贵恶意举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高惠仙被非法庭审,现得知,高惠仙被冤判七年,判决书(2019)云112刑初1245号。

高惠仙,今年五十六岁,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高惠仙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感冒发烧,身体虚弱。通过修炼法轮功,短短的时间,高惠仙以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了,感觉一身轻。在家里,高惠仙的父母、丈夫和女儿都看到了她的变化,身体好了,主动做起家务,遇到家庭矛盾,家人向她发火,她都能忍,从内心找自己的不是。

可是,这样的好人,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中共在二零零三年和二零零七年两次被非法判刑,遭冤狱迫害九年,如今又被冤判七年,合计十六年。

◎高翠芳只因二张不粘胶却被迫害病危 母亲控告法官违法

昆明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的母亲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知法犯法的行为,要求释放处于病危的女儿高翠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石林法轮功学员高翠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家人几天后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据称,高翠芳在寻甸打工时,只因为贴了两张“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寻甸国保李学华看到墙上的不干胶后,费尽心机在村里到处打听是谁贴的,还叫没有文化的三个无知村民做笔录,然后陷害高翠芳。

家属一直不能送钱给被关押中的高翠芳,看守所说寻甸县国保警察不同意送。家属多次跟看守所和寻甸警察李学华沟通,双方互相推诿,造成高翠芳在看守所无法买任何生活基本用品和食物,身体严重虚弱,情绪不稳,脖子发炎,四肢无力。

在检察院和律师都建议取保释放的情况下,法官章云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看守所对病危的高翠芳开庭,并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四千。对章云江的违反法律、违反天理人性的行为,家属们愤怒地向寻甸县法院和昆明中级法院控告,并继续请律师上诉。

高翠芳的母亲认为,寻甸县法院法官章云江不公开、且在高翠芳罹患严重疾病的状态的情况下强制开庭开庭,他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高翠芳的母亲要求上级机关秉公执法,纠正并追究法官章云江的违法责任,还高翠芳的公正和合法权利,立即释放高翠芳,使她得到良好的治疗。

6、嵩明县七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公安局就多次联合组织县内政法系统人员召开会议,专题通报、研究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行动。嵩明县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副书记李文友(原六一零办主任)、副书记梁忠喜(原综治办主任)、副书记范云喜(县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公安局长杨绍聪、副局长李兴隆、副局长夏跃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福、副大队长章建群、队员段庆波、李国雄、马某某等,对县内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同事进行绑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并对家属恐吓、威胁。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嵩阳派出所所长王彦明带八个警察,闯到嵩阳街道东北街法轮功学员董明仙家非法抄家,并对董明仙非法审讯,逼迫其交待所谓“情况”,之后又经常派便衣盯梢董明仙,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董明仙家搜查、恐吓。

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派一名女警,到嵩明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劫持了法轮功学员裴滟钫(该幼儿园教师)并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县公安局还出动了多个警察,到裴滟钫居住的园丁小区非法抄家。并逼迫裴滟钫的家属,交代此前有过接触的法轮功学员和朋友,警察以继续深挖查找相关设备及证据为由,在县内实施了之后的绑架、抄家及刑事拘留的非法行为。

六月十六日,嵩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吴桂仙、苏丽芳(小丽) ,并分别到两人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人民币近十万元(其中真相币一万余元),并对家属恐吓,随后将吴桂仙、苏丽芳两人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

七月一日,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嵩阳派出所警察再次到嵩明县直机关幼儿园,劫持了法轮功学员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理由是裴滟钫被绑架当天,曾给黄艳红打过电话,让她帮忙接一下孩子,就此认为两人有交接。随后,警察又到黄艳红居住的五机关小区非法抄家,全程没有抄到什么东西,但仍将黄艳红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

八月六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许凤仙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随后将许凤仙强行带走,说是带去问话,第二天才告知家人,许凤仙已经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八月七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菊香,并将其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晚,嵩明县公安局下属的嵩阳、杨桥、杨林等派出所警察对县内大法弟子实施“敲门行动”,闯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搜查,声称当晚是根据昆明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只要找到一张与法轮功有关的纸片,都要把人带走,搜查过程中,还一再向家属问询是否还在修炼,并逼迫不准再参与修炼。对裴滟钫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迫害,并非法抄家、非法批捕、非法开庭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寻甸县法院对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和黄艳红共五人非法庭审。十二月二十三日,寻甸县法院又对许凤仙、张菊香非法庭审。

三、被绑架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至二一九年这三年中,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对比,尤以二零一九年遭绑架迫害严重,达67人,其中二人已被劫持到监狱遭迫害,另有37人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一九年中共以“七十周年大庆”维稳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甚至实施抄家、绑架,昆明市下属各区县国保大队、公安、派出所、有的还联合单位,在六一零等统一部署下,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迫害。

八、九月份,在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下,国保警察、派出所警察、社区、司法所不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抄家。派出所警察根据上级公安局所谓“维稳”安排,大规模上门对曾经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训诫”,对被绑架过、曾经“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谈话”或抄家;为制造恐怖气氛,无理由地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二十八人遭绑架迫害。

据统计如下: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史美玲被绑架并被非法批捕,刚出狱不久的何莲春因探望王汇真时被绑架并被非法批捕,昆明丁桂英、彭桂兰、李谦、张钟一、钟贤、白海英、魏家碧、西双版纳法轮功学员邰惠和她母亲、昆明法轮功学员韩震昆、贺桂珍、王汇真和张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学法时被绑架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英老人、肖玉霞、汤文祥夫妇、普宝玉、四川籍法轮功学员王淑玲、一女高中生因为上网、许凤仙、邝德英、施甸县法轮功学员董绍全遭绑架。

2、法轮功学员集体学习法轮功著作《转法轮》却遭绑架

《转法轮》是法轮功的主要著作,是迄今为止翻译成外国文种最多的中文书籍。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这部著作中,阐述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本质上说明疾病的起因,并给修炼者指出了解决之道。在《转法轮》出版至今的二十六年间,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亿多不同族裔的民众,通过阅读不同文种的《转法轮》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身心受益。

然而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却将在家集体学习《转法轮》的法轮功学员视为大敌,并暴力闯入公民家中未出示证件便违规实施以绑架的非法邪恶行径。

◎六名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一起读《转法轮》遭绑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汇真、张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年龄均在六十岁以上)在王汇真家集体阅读《转法轮》,被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带到派出所后,四名七十岁以上的学员,作了笔录当晚被释放,由警察分别送回家,到家时进行了拍照。警察预谋非法关押王汇真和张良,但因体检不合格,王汇真肚子大(严重腹水),张良血压高,无奈在第二日凌晨将两人释放,但却分别安排便衣警察坐在家中看守。

◎李琼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学习法轮功著作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中午两点半左右,文山市西华派出所人员八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文英家,把门锁砸烂后闯进家,把正在学法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一同绑架到西华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任怀萍、马春分别非法拘留十五天。他们是:王文英:女 五十三岁,李(群)琼:女 五十五岁,余艳芬:女 七十多岁,任怀萍:女 七十多岁,马春:男 五十二岁。其中王文英和李群随后被非法批捕、非法开庭并被非法判刑。

◎红河州蒙自市法轮功学员集体学习《转法轮》遭绑架后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红河州蒙自市法轮功学员刘凤美、赵凤媛、刘淡华在邓如诛家学法阅读《转法轮》书籍时,被红河州蒙自市公安国保大队和西城派出所联合绑架迫害。后来,刘凤美、赵凤媛、邓如诛被非法构陷,并被非法判刑迫害。邓如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凤美被非法判刑三年、赵凤媛被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3、多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团,却对修炼法轮功的老人实施非法骚扰、绑架、非法判刑等迫害,部份参与迫害人员毫不手软、丧尽天良。

以二零一九年为例,就有超过六十五岁以上的有二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代金兰六十五岁、李竹秀六十九岁、王美玲六十六岁,张钟一六十六岁,张良六十六岁,王进仙六十五岁、朱亚明七十五岁、吴世春七十多岁、魏家碧七十岁、四名老年学员七十岁以上、王素琼七十多岁、阳功秀七十四岁、聂碧华七十六岁、贺桂珍七十六岁、韩俊毅七十九岁、李瑞华七十八岁、李培高八十三岁。

其中,李培高八十三岁和阳功秀七十四岁直接被绑架当天就被劫持到监狱遭迫害,李竹秀六十九岁、王进仙六十五岁已被非法判刑,贺桂珍七十六岁、李瑞华七十八岁、朱亚明七十五岁已被非法开庭,王美玲六十六岁、吴世春七十多岁、张钟一六十六岁、王素琼七十多岁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遭迫害。

四、参与迫害的中共人员遭恶报部份案例

善恶有报,如影随形。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或称法轮佛法,是佛家上乘功法,适合在常人社会修炼,不用出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必下无生之门。那些追随中共和江氏犯罪集团执行迫害者,如不将功补过,挽回损失,将面临中共人员的终身问责、法律的追查、良心道义的谴责、以及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对参与迫害者及其家属子女在签证、海外资产查封等方面的制裁、还有天理的严惩。下面是整理的遭恶报主要案例。

1、原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省长、政法委书记秦光荣遭恶报落马

秦光荣,男,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省长,二零一一年九月起任云南省委书记。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原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因为给周永康家族输送了数百亿元的利益,及上千亿元锡矿资源,目前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时是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告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

秦光荣从云南省政法委书记升迁至省长、省委书记,就是靠卖力迫害法轮功。秦光荣在一九九九年一月到二零一四年任职云南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长、省委书记期间极力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打压法轮功。

在云南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厅的直接操控指挥下,公安部门不仅将迫害法轮功与其他刑事罪犯一样同等对待,而且每遇节假日、邪党会议、重大活动等“敏感日”期间都要进行所谓的“严打”,或者开展所谓的“专项斗争”,最为突出的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99’昆明世博会”闭幕式,中共六一零头目李岚清到云南期间、二零零四年年底《九评共产党》发表期间、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二零一一年五月,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周永康秘密窜到云南期间,二零一二年“大法洪传二十周年”等敏感日子,全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打压,每一次都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抄家、关押,数十人被非法劳教或判刑。云南迫害法轮功每一桩血案都与秦光荣相关。

2、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原昆明市公安局长赵立功遭恶报

据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云南消息: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原昆明市公安局长赵立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被查。

赵立功,一九六二年七月生,长期在中共云南省公安厅工作,曾任刑警总队侦查处处长、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等职;二零零零年五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副厅级);二零零四年一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负责人(主持工作);二零零五年六月任刑侦总队总队长;二零一零年六月后任中共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昆明市副市长;二零一五年八月起,任中共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3、云南省公安厅梁正军遭恶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云南省纪委网站公布了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梁正军“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的消息。

梁正军长期在云南公安系统任职,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并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二零零八年七月起任普洱市(地级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现职至今。

梁正军在担任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作出抓捕指令。梁正军的落马,正是其执行江氏流氓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招致的恶报。

4、原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许前飞遭恶报

许前飞,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云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二零零八年一月任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三年一月,许前飞调任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纪委网站宣布,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许前飞在任云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时,对云南各级法院的诬判法轮功学员有纠错责任,而许前飞却不作为。

5、红河州政法委书记和建遭恶报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中共云南省红河州政法委原书记和建,被当局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无官不贪的中共官场,这些政法委人员被以“反贪”的名义查处,表面上是因为他们贪腐,但根本原因是他们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天谴和恶报。

和建自二零零六年七月任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在政法委书记这个职位上任职长达十二年之久,这期间正是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的疯狂阶段,政法委书记和建积极追随江泽民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群体大打出手,为他今天遭天谴埋下了伏笔。

6、云南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李彪遭报应落马

据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云南省消息,昭通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原大理州公安局局长李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系统官员频频落马。今年以来,除李彪外,还有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长、原云南曲靖市公安局局长、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腾冲县公安局局长早明光,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前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勐腊大队大队长廖福全,元谋县公安局政委李晶,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杨伟仁、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大理公安局副局长刘鸿俊、及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潘峰等先后落马。

7、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锋遭恶报被起诉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反贪局长、原景洪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锋,盲目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勾结公安、法院、六一零邪恶组织,非法批捕、起诉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冤狱迫害,因此而造下了重大罪业,受到了天理报应。

杨锋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被纪委监察委留置调查,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云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梁军遭恶报被逮捕

二零一九年八月初,云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梁军(男)因涉嫌利用职权违法被逮捕。

云南省第一监狱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梁军积极执行中共邪党政法委、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邪恶组织的指令,对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施以各种酷刑,从肉体上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造成多人被迫害致残和致死,他还在大会小会上说不准上明慧网,不准发布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等。

综上所述,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三年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迫害,导致法轮功学员廖健甫、张世宁、夏梅仙三人遭迫害致死或遭迫害离世,四十四人被非法判刑,一百三十六人遭绑架,八十五人次遭非法抄家迫害,七十九人次遭非法骚扰迫害。

从迫害致死案例看,其中,四川省攀枝花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廖健甫等四人年龄都已超过六十五岁,虽四人一度被“取保候审”,却被丽江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迫害,尤其是廖健甫出现生命垂危,但云南省丽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和云南省第一监狱却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最后酿成廖健甫被迫害致死的悲剧发生。对于法轮功学员廖健甫被迫害致死,丽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及云南省第一监狱应负主要责任。

从非法判刑案例看,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各级政法委、六一零,无视宪法、无视公民享有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执法犯法,违规操作。对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判刑,只要发现和法轮功有关的一本台历、两张光盘、不粘胶都可以随意绑架任意非法判刑,甚至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习佛法书籍都可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迫害。

从绑架案例看,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参与迫害,以“敲门行动”和所谓的维稳为由,由云南省部份国保、派出所等,参与迫害制造恐怖,随意绑架、非法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施加压力,并无视长幼尊卑,老弱病残,对法轮功学员凶残迫害、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从整体迫害情况来看,昆明市区遭迫害严重,参与迫害的是云南省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政法委、六一零、国保、派出所人员。

附录:下载(85.9KB)
http://package.minghui.org/mh/2020/3/22/yunnan.zip
1、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明细表
2、参与迫害的云南省政法委及六一零系统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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