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滕茶英、严锦华被非法判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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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滕茶英(音)、严锦华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滕茶英被非法判七年半,严锦华被非法判刑五年。

滕茶英(音),六十岁左右,家住南昌市八一广场附近,二零一八年(具体时间不详)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第十六号小监号,一直睡在“下铺”(水泥地上)。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滕茶英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滕茶英拒绝悔过认罪,坚持信仰自由、讲真相救人无罪。法庭以滕茶英家中被抄走的几个手机上有一万多条告知民众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电话记录为所谓的“证据”,非法判滕茶英七年半。

滕茶英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二零年初,南昌市中级法院对滕茶英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非法裁定。

二零二零年一月中旬,在滕茶英即将被劫持往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之时,同监号被关押的人员几乎都流下了同情、惜别的泪水。她们既敬重滕茶英真诚善良的为人品德、又担忧瘦弱的她怎样面对监狱七年半漫长的酷刑岁月!

严锦华(严精华),现年五十九岁,家住南昌市青山湖区彭子江花园,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因悬挂“法轮大法好”真相条幅被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绑架,被非法抄去《转法轮》书一本及储存卡等物品,后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第十号大监号。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严锦华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严锦华拒绝认罪,坚称自己无罪,希望法庭尽早释放自己回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二零一九年十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以严锦华在五年内再犯、是所谓的“累犯”为由,重判严锦华五年有期徒刑。严锦华不服,认为自己无罪 ,提起了上诉。二零二零年新年前夕,严锦华被维持原判、送往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在严锦华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二十一个月的岁月里,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衣着单薄、满头白发、瘦骨嶙峋。她唯一的优秀儿子,受她的牵连,至今三十多岁仍未结婚成家。

严锦华因坚持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而遭到多次非法关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多年的牢狱迫害使严锦华遭受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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