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王兰芳遭枉判十一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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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法轮功学员王兰芳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王兰芳坚持修炼、去北京上访被迫害,后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以下是她自述自己多年来的一些经历。

我出生于一九五九年,因为那个年代,从小受苦,但是从小就相信天上有神佛的存在,九九年我很幸运的开始修炼大法,我得法是师父法身领着得的。得法之前,因病魔缠身,我常年难受,有一天我虽然难受的很厉害,但是不由自主的就想往外走,不知不觉走到了炼功点门前,就问他们在干什么?他们说:“人家在炼功呢!”我一听说炼功心里就震动了一下,说不出那么一种感觉,就像通了电似的,一心就想学炼这个功,他们说你可不要抱着治病的心来炼功,我说:“没有,如果谁能把我这一身病治好,那真是说了古了(方言大意是奇迹出现了)”。当时我根本不懂气功能治病,心想赶快用心把动作学会,自己在家里炼,有时间多炼没时间少炼,这多好啊。刚学会动作,女儿就把腿烧伤了,那时候也不知道是干扰,但是心急如火不能炼功,后来同修告诉我说你必须看书,当时家里困难还不想买书,同修说看书才能指导你修炼的。

于是九九年的四月初八,我就请回一本《转法轮》,打开一看师父的法像慈悲伟大的师父好面熟啊,而且我看到师父法像左眼下面有一片红,后来再看就没有了。一看书,心里震撼很大,哦!我什么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神经官能症,结肠症,慢性胃炎等都没有了。走路生风,就像飞一样。以前被病折磨的我实在不想活了,通过得到法轮大法我高兴的想:这次人世没有白来,我还有这么伟大的师尊啊!这就是我要找的,通过学习了“法轮大法—真、善、忍”。与人和睦相处,做事先考虑别人,与人为善,在利益上不和别人争,时时把自己作为修炼人,做任何事以“真、善、忍”为准则约束自己。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大法弟子,诬陷大法,不让炼功,我们就到省政府请愿,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政府戒严不让进去,他们说你们先回去吧,三天内给你们个答复。我回到家一夜都睡不着,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心里很难受。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到北京上访,我把我们当地辅导员放在我家的条幅(法轮大法的功法特点)带到了北京证实大法,当时有同修说:“那是别人的条幅”,可我心想大法弟子是个整体,谁做都一样,所以我们就在天安门广场打开了条幅,让天上的地下的生命都看到法轮大法的美好!就在同时我们被迫害被抓,把我们三个人关在汽车的后备箱里还放上暖气,把我们拉出离北京一百多里的派出所进行折磨。那两个女的被打的满脸都是青,让蹲马步,折磨了一天。到晚上,派出所所长进来打了我两个耳光,打完后他又返回来看看我的脸红不红,打的他手疼了,我的脸都没有红,他自己出门说不愧是大法弟子,打完后又送到顺义看守所一天一夜,第二天从顺义看守所拉出去把男女用一个手铐铐在一起,送到一个地方,把身上的钱全部没收,搜完钱把十几个人关在一个小招待所,三天三夜没吃没喝。

后来,我被当地派出所刘喜亭、侯海、魏志祥等人直接拉到五矿派出所连夜非法审讯后,非法关押在阳泉市看守所没有任何程序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关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在劳教所他们放着“天安门自焚”伪案,强迫洗脑转化,我都不动心。一个姓孙的科长问我哪年得的法,我告诉他九九年。他说:好家伙,九九年得法就敢出来证实法。我心想师父说:“得法不在先后”,我告诉劳教所一队副中队长陈春香说:自焚事件是假的。一下子她们就蹦起来了,五、六个人一起来攻击我。

二零零三年的一天,五矿派出所的书记韩某领了一群人来威胁我说签字,摁手印,我告诉他:法轮大法是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不要听电视上诽谤大法、诬陷大法的谎言,你们不明白,后来他们就走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半夜十二点,恶警带着保安来了五、六十个人在房子门前门后都看守,牵着狼狗,扛着录像机,撞开门,要绑架我到派出所。阳泉市矿区610的马默意要和我谈话,我说:我不去,我犯什么法了?没有什么好谈的。江泽民都被告上法庭了你们还给他当帮凶走狗呢。我让他们把录像机放下,他们就放下了。后来他们说那你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我说我不去,有什么事情白天谈,半夜三更的,鬼才是半夜出来呢!

其中一个恶警叫侯海的叫了四、五个保安把我强行抬上了车,他们抬不动,侯海气急败坏的说四个大男人连个老太太都抬不动,他们气喘乎乎的说就是抬不动啊!僵持了很长时间他们一群保安强行把我绑架到车上拉到了派出所,阳泉市矿区610的马默意假惺惺来跟我谈话,我发正念把周围站的三个保安,一个头晕,一个肚子疼,一个想吐,他们说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发功?到最后我思想清楚但是四肢僵硬不能动,他们害怕了,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他签字送医院。我丈夫说在家里好好的一个人,你们绑架来迫害成这个样子,让我和人家父母怎么交代呀,叫来了120给我输氧气,但是氧气还没有输就没有了。

后来把我抬上了救护车,一个小保安吓得说我不干这工作了,本来这么大岁数了,好好一个人一下子就这样了,一旦有什么事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啊。另一个小保安说我上车把老人抱住吧,本来没有事,要是从车上摔下来可就坏了。他们说的话我都知道,但是就是不能动。到抢救室检查心电图都正常,医生问他们我是什么人,他们说是个法轮功,医生说法轮功就没病,就不看病,医生全走了,警察把我抬到病房后也全都跑了。后来我就自己走了回来。

我被迫害的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有一天我上街买东西那人给我多找了几十元钱,我告诉他说你给我多找钱了,那人立刻说现在还有这么好的人?周围的人都很奇怪的看着,我告诉他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顺势把真相资料给他们看,旁边还有一个汽车司机跟我要《转法轮》看,我怕他对大法书不敬,就和他说我先借给你看,看完了你要还给我,过了一段时间,我问他你看完没有,他笑着说这是宝书,大姐我不给你了,听完后我心里特别高兴。还有一位新学员之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常年穿着棉衣,我告诉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也想跟着修炼,后来她的眼睛流泪的毛病好了,棉衣也脱掉,她的母亲,妹妹和弟弟一家四口都跟着修炼了。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早晨,我在流离失所的地区,被当地恶警找到,把同我一起流离失所的儿子(同修)绑架到车上,搜出家里钥匙后找到我,把我们母子两人绑架回了阳泉市看守所,在阳泉市矿区法院非法判我十一年,我儿子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看守所期间,儿子遭受了酷刑折磨,被打的头破血流,指甲插竹签,还用烟头烫胳膊,现在头上胳膊上仍有伤,戴着八十斤的脚镣十个半月,直到去了监狱才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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