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监狱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黄引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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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西九江市法轮功学员黄引娣因讲真相于2016年8月17日被九江市浔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被非法关押于江西女子监狱,遭受吊打、野蛮灌食、长期罚站、长期罚坐、人格侮辱、精神折磨等迫害。

在被劫持送江西女子监狱之前,黄引娣在九江市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受所谓“舒服夹”的酷刑迫害,整个上半身被强力束缚带绑住,不能动,越动越紧,连绑四天四夜,让人痛不欲生。四年多来,“舒服夹”给她带来的身体创伤,一直没有完全消除,至今身体里面仍会感到疼痛,当时上刑的是九江市看守所的一位李姓警察。

黄引娣在江西女子监狱关押期间,遭受了更为残忍的迫害。监狱警察为了强迫黄引娣放弃信仰,唆使、暗示、诱导、纵容刑事犯,吸毒犯等其他犯人对黄引娣采取打骂、吊打、野蛮灌食、长期罚站、长期罚坐、人格侮辱、精神折磨等酷刑进行迫害。具体如下:

一、吊刑:监狱关押期间一共遭受4次吊刑

1、第一次吊刑:地点在监狱二大队做工车间,由犯人周红和桑夏兰(谐音)将黄引娣双手和双脚绑吊起来,吊刑时间接近半小时。

2、第二次吊刑:地点在二大队做工车间。监狱二大队黄姓教导员亲口吩咐犯人叶倩和李迁:把黄引娣吊起来。吊刑时间为15分钟左右,吊刑期间同时遭受叶倩的毒打(扇脸)。

3、第三次吊刑:地点在五楼19号寝室。警察方婷婷带领犯人周红和黄新成到五楼寝室,并吩咐周、黄二人,将黄引娣吊起,吊刑时间为三四十分钟左右。

4、第四次吊刑:地点在监狱教育科。警察刘慧和方婷婷带领犯人周红、黄新成在教育科共同实施吊刑,在实施吊刑之前,为防止别人看见,先关上了窗帘,吊刑时间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中途一旦吊昏过去,就放下来泼冷水,拽头发、挖眼睛,以此刺激黄引娣醒来,一会儿又吊上去。反反复复折磨近4个小时,最后还逼迫黄引娣脚踩法轮功师父的姓名。

二、长期罚站

黄引娣刚进监狱,就被强制罚站,白天全天罚站(除了吃饭、上厕所),晚上要站到12点,每天罚站时间在18-19小时。有时更长,一天要站21小时左右。前前后后共站了8、9个月时间。由于长期罚站,导致双脚严重肿胀,小腿肿的比大腿还粗,双腿皮肤变成红紫色,腰也站垮了,不能直起来。双腿站的肿胀麻木,不能正常行走,只能缓慢挪步。因此还被警察找借口指使犯人李明明、赵春香、洗思娥、艺书平等人把黄引娣在地上野蛮拖行,裤子、袜子拖的破损不堪,皮肤渗血。

三、长期罚坐

每天遭长时间罚坐,坐着不能动,由于长时间罚坐,导致屁股下身坐烂,血流不止。

四、随意打骂

在警察的暗示、纵容下,监狱犯人多次对黄引娣进行殴打。例如:警察方婷婷让黄引娣签所谓的”转化书”,黄引娣拒绝。一旁的犯人黄新成立刻扑上去对黄引娣实施暴力掐脖。

五、精神折磨

刑事犯王闻秀和刘礼娜每天都用最恶毒的语言对黄引娣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进行精神摧残。

六、限制饮食

犯人黄新成受警察指使,不让黄引娣正常打饭,只能让黄引娣吃一点,她告诉旁边的人说:只要别让黄引娣饿死了就行。同时,也不让黄引娣喝水,黄引娣因此只能绝食抗议。

相关责任单位:江西女子监狱
相关责任人:
二大队大队长:李队长
二大队教导员:黄教员
教育科长:甘科长
副科长:胡科长
警察:方婷婷、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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