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区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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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长春地区十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树公安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平梨树县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公检法作践法庭,临时换主审,剥夺当事人的律师辩护及亲友辩护的权利,不允许当事人说话,限制家属旁听,所谓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十六人大案,竟然四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这十六位法轮功学员是:孟祥岐(原籍梨树),孟凡军(孟祥岐父亲),付贵华(孟祥岐岳母),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王东吉(于健莉丈夫),王克民(于健莉公公),王凤芝(于健莉婆婆),韩建平,崔桂贤,刘冬英(崔桂贤亲家),江涛,谭秋成,侯红庆,张绍平,李长坤(已取保),周丽萍(已取保)。

非法剥夺正义律师无罪辩护的权利

九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韩建平的辩护律师接到法院电话,告诉他来阅卷,下午会见。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刘畅要求律师递交一份辩护词,律师说没有完成,只有大纲,这样律师把辩护意见递交给梨树法院。

九月二十八日再来梨树法院的火车上,接到四平司法局、法院的电话通知,说因律师二零一四年写过不正当言论,取消其备案资格,不允许到庭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四平火车站下车后,被限制自由,其中有四平市司法局局长、副局长、管处长等其他身份不明共七个人。说这件事是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案子,因为人多,影响大。昨天开会决定取消律师的无罪辩护资格。律师要取消辩护资格的书面材料,只给看了一下,照相也不允许。随后这些人给律师买了返程车票,所有人上车并把律师送出吉林省,他们在沈阳下车后返回。

九月二十八日还有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在四平市的宾馆被监视跟踪,一些无牌照的车蹲坑监视到下午三点多。律师们所在地律协也接到四平或者梨树相关的单位打来的电话,要求律师撤回。近几天来,介入这个案件的不少外地律师,被当地司法局电话追踪,并婉转警告,企图阻止无罪辩护律师发声。律师们不得不在来梨树法院的途中返回。

非法剥夺家属的旁听权利

九月二十八日早八点多,载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车来到梨树法院时,此时梨树法院内外已全副武装,法院西边的半条路被两辆车拦截,不允许任何车辆及行人通过,法院周边有警戒线拦截,交警骑车巡逻。据交警说公安局的、检察院的、法院的、司法局的人都来了,法庭内外大约有一百来人。

九月二十八日一早,家属来到法院门口准备旁听,被骑摩托车的警察驱赶到指定的对面宾馆角落里。国保人员上前给家属照相、问姓名、要身份证、要电话、做身份核实、排查。

每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法庭只允许一名家属入场旁听,其中法轮功学员王东吉的家属被拒绝入庭旁听。九点开庭后,家属被安排到指定地点就座,每名家属周围坐满了国保便衣还有大夫。家属说你们没有旁听证为什么能进来旁听,而我们家属被拒绝入庭。其中国保警察王明山被家属认出后,匆匆离开法庭。

临时换主审 当事人要求回避

此前参与此案的法院人员一直是刑事庭副庭长崔仁,可是九月二十八日开庭时主审法官换成了刑事庭庭长李楠。此前家属找到她,她都说这件事不归她管,让家属找主审崔仁。

可是正式开庭时主审变成李楠(女,五十多岁),陪审是崔仁及另外一名五十多岁的男性,书记员两名:刘畅,女,三十多岁;另一名,男,五十多岁。检察院主公诉人是王哲(女,五十多岁),还有两名不知姓名的公诉人。法庭上还有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场。

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铐着手铐脚镣以及全套隔离防护服依次入场后,主审法官李楠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当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时,法轮功学员孟祥岐说之前曾向法院递交过要求崔仁回避的意见书,因为自己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主审法官就是崔仁,那次判决既不公平也不公正甚至违法,所以要求他回避。临时换主审不合法要求主审李楠回避。这时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求回避的声音此起彼伏,有要求公诉人回避的,有要求共产党员回避的,有要求无神论者回避的,所有人都要求自己的辩护律师出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这时法院及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只好离开法庭,休庭。十分钟左右继续开庭,李楠说申请回避要求不符合规定,正常开庭。

两名家属辩护人被逐出法庭 庭审草草收场

检察院公诉人王哲宣读起诉书后问当事人有没有异议,有人提出异议后,讲述自己修炼合法的事实。主审法官李楠多次阻挠不允许当事人说话、提出异议。检察院公诉人王哲以这些法轮功学员写过迫害经历、参与起诉江泽民、有过被迫害“案底”、写过严正声明、家里有书、有音频等,以此为由进行诬告。期间法轮功学员于健莉要求当庭播放、宣读起诉书上所谓的证据音频及书籍,被拒绝,要她坐下,不得辩护。

其他人也是不等说完就被带走,完全是走过场。这时崔桂贤的女儿齐红丽当庭抗议这种走形式,无视法律,剥夺辩护权,要求律师上庭,被主审法官李楠逐出法庭。

在询问对笔录、证据有没有异议时,韩建平的女儿韩雪抗议,说笔录里多次提到自己这名“证人”,可是从来没有人来询问过自己任何事情。完全捏造,无视事实,违法剥夺父亲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这样的庭审完全做不到公平、公正、合法,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庭审毫无意义,要求立即结束非法庭审。这时身边的便衣蜂拥而上,把她拉出法庭。国保警察王明山说不许喊,把她按住。这时几个人上来把韩雪按住手背到后面,带到信访办的一个玻璃屋里。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点多非法庭审结束。之前法院崔仁说这个事人多,可能开两三天的庭,结果四个多小时就匆匆结束了。

事件回顾

吉林省长春地区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树警察非法抓捕,二十二人被非法起诉,后改为十六人。包括已取保的李长坤(男,76岁)、周丽萍(女,62岁),及仍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十四人他们是:孟祥岐、孟凡军、王克民、王东吉、韩建平、姜涛,谭秋成、侯红庆、付贵华、于健莉、王凤芝、崔桂贤、刘冬英、张绍平。他们所有人被诬陷为一个案子,虽然梨树县检察院多次退卷,但仍被起诉到梨树县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还调动所辖社区的部份人员,并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据悉,该案被吉林省公安厅申报为部督案件,由梨树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明山、教导员张喜昆具体策划、实施,手段是长期电话、网络监控及跟踪。

四平市公安局长亲自参与,带领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树县公安局共同绑架,并当作是政治任务、论功行赏,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被记分奖励,抓捕法轮功学员记10分,抓捕非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记1分。鼓动不明真相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在无知中作恶。此次行动,从调集数百警力的人数,配备多名随行医生,配备车辆、记录仪、照像录像设备,所采取的办案方式:反锁门窗、协助审讯家属(儿女)、非法抄家、现金扣押、录音录像等情节来看,无疑是一场预谋已久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迫害。

据统计,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三十多人,他们是:孟祥岐、孟繁军、王桂珍、姚德义、付贵华、于健莉、王东吉、王克民、王凤芝、韩雪、江子、温某、韩建平、孙艳霞、高红玉、江涛、侯红幸、谭秋成、李长坤、付德才、李志玲、杨某、周某、任某、石某、陈某、娟子、关立新、姜洪、王凤华、崔桂贤、刘冬英、张绍平等,被绑架到四平市的各拘留所。此外,姜洪的弟弟姜辉和姜辉的儿子以及姜雪燕受牵连,被绑架到白山拘留所。

这其中,有好几个法轮功学员大家庭被迫害。比如法轮功学员孟祥岐一家。他的母亲王桂珍,父亲孟凡军,岳母付贵华,岳父姚德意(不修炼法轮功),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全部被绑架,孟祥岐的妻子于健萍和当时三个月大的孩子被监视居住,并被威胁会把孩子送福利院,把于健萍也关进看守所。后来王桂珍与姚德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各勒索五百五十元所谓伙食费后被放回。

梨树国保以他们互相认识,且在明慧网站查询到他们个人的揭露中共对自己的迫害或发表过从新修炼的严正声明,并以孟祥岐曾在网上购买过二手手机、打印机,推测把这些物品给了法轮功学员,便极力把这些人做成所谓的大案,邀功心切,极尽污蔑之词。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法轮功学员韩建平家属,带着律师去看望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韩建平,门卫不让家人和律师进去会见韩建平,说梨树国保特意交代过,必须让律师在其当地律协和司法备案后,再到四平律协、司法备案,并得让梨树国保王明山同意,由国保来人带着律师才能会见,国保不同意就不能见,韩建平家属和律师只好离去。

梨树县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卷,但是仍不放人。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九位辩护律师,法院不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非法剥夺律师权利。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崔仁法官多次违法剥夺被害人辩护权,拒接律师正当手续,违法要求律师备案,并称:“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签字”,公然违法。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亲友辩护的权利,也被崔仁违法剥夺,找出各种荒唐的借口,如“让亲友去司法局备案、上派出所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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