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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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天津法轮功女学员韩翠玲、邓桂秋、郭德芬三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万科广场(原世纪联华商厦)讲真相,被河西区桃花园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非法开庭。七月二日,河西区法院分别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以一年~两年半不等的刑期。其中:80岁高龄的郭德芬被冤判一年;邓桂秋被冤判两年两个月;韩翠玲被冤判两年六个月。

(一)三陷冤狱 韩翠玲再被诬判两年半

法轮功女学员韩翠玲因坚持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多次被中共邪党警察绑架,曾三次被非法判刑。这一次被判两年六个月是她第四次被诬判,累计冤狱刑期十五年半。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一日,韩翠玲去北京天安门上访、炼功,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津河西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韩翠玲因散发传单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韩翠玲又因散发传单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韩翠玲被劫持到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洗脑、迫害二十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韩翠玲被河西区公安分局天塔街派出所绑架,家被抄。原因是她关注河西区另一名76岁法轮功学员朱桂香老人的被非法庭审情况,遭到警察跟踪,当时有国安警察及社区居委会参与绑架。

二零一四年二月韩翠玲被秘密诬判五年。

(二)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的市劳模郭德芬

天津市河西区老年法轮功学员郭德芬年近八旬,曾经在天津市粮食系统工作多年,因兢兢业业,踏实肯干,曾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郭德芬因坚修法轮大法,曾几次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累计刑期不少于八年。

二零零一年,59岁的老劳模郭德芬,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上午,郭德芬突然失踪。经查实,郭德芬被恶警秘密绑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郭德芬下午在家中被河西区桃园街、桃园派出所、居委会进门骚扰,这伙人进门看见桌上放一张优昙婆罗花照片,不出具任何手续就翻箱柜,明抢明拿,把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及个人物品等抢走。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讲真相中郭德芬遭恶人举报,后被绑架到河西区浯水道看守所,于六月七日取保候审。八月十日河西区法院下了告知书,于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半非法开庭。后续情况不详。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郭德芬在河北省大城县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大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在新生医院(天津市女子监狱院内),绝食多日,生命垂危。同年十二月,郭德芬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天津女子监狱因拒绝转化,郭德芬被强制输液,每天灌两大瓶不明液体,不但输液,还罚站。狱警周静说:“你们坐着想不明白,就站着想,多咱想明白,多咱算。”后来监狱以血压高的名义长期强制她服药,直到她出狱。

监狱还以检查身体的形式迫害,三年多的时间,共对郭德芬抽血二十多次。食指粗的管子,每次抽一、两管,基本上一个月抽一次。抽完后浑身没劲,到后来,都很难抽出血来了。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郭德芬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三)邓桂秋被非法判刑两次、劳教一次 冤狱六年多

二零零二年七月,邓桂秋被小白楼派出所恶警从家里绑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全被非法掠夺。而且,恶警还大肆制造舆论,造成邓桂秋的丈夫被单位强行辞退开除,当时家中还有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无人照顾。

邓桂秋被非法关押在板桥女子劳教所长达一年时间,在那里吃不好,居住环境差,又被强迫干超负荷的苦役劳动,身体状态每况愈下。

邓桂秋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看守所和法院阻挠她上诉。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邓桂秋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

讲清真相、揭露谎言是大善大忍的义行,不应该遭受无理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惧打压、不畏艰难的向人们讲真相,只希望在大劫巨难来临时,众人能幸免于难。这种舍身忘我、不求回报的悲悯无私的胸怀,已被越来越多的世人所理解和敬佩。愿被中共谎言毒害误入歧途的人们,赶快迷途知返,远离中共,选择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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