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张荆州被非法判刑六年、邵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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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荆州市法轮功学员张荆州、邵廉(77岁老太太)、李行军与妻子孙江怡等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张荆州被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邵廉被非法判刑三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

张荆州,男,今年61岁,原湖北省荆州市金隆集团公司员工。之前,张荆州已被非法处罚三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荆州市公安局指挥,沙市开发区公安局和燎原派出所十几个警察在出租屋,绑架了张荆州与邵廉,并非法抄家,抢走打印纸二十多箱,打印机约四、五台,电脑二台,还有裁纸刀等物品。张荆州、邵廉被非法关押在荆州西门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多钟,荆沙城区法轮功学员李行军从他妈妈家出来,刚下楼,就被楼下蹲坑的便衣、国保、西门派出所、学校保卫科等多人将他绑架,强行让他上车,他不顺从,他们就将他扑倒在地,几个人同时拳打脚踢,打的他满脸是血,引来很多人围观。其中有人拍照,警察大喊:不准拍照,他犯了大案。李行军说:“我没有犯案,我只是炼法轮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李行军的妻子孙江怡。这次绑架的主要责任人是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斌(音)、全程参与迫害的是西城派出所警察王魏。

李行军,男,51岁,荆州市实验中学教师,为人忠厚老实,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是大家公认的好老师,就因为信仰“真善忍”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进京上访,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陈国元和单位保卫科李团元劫持到西门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后又被送精神病院迫害,被注射毒药,强制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张荆州在会见律师时谈到:二零一九年九月下旬,在看守所有九个小时不让他喝水吃饭,从早上六点多钟开始,长时间坐在椅子上,虽未直接用刑,但变相在体罚,对他长时间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后张荆州向检察院提出控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写的控告书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在国保大队,警察给他戴手铐,而且铐得非常紧,不顾他有肩周炎,总共铐了七、八个小时,解开时,张荆州的右臂几乎失去知觉。在看守所,张荆州向主管干部两次要求请律师,都没有得到允许。

当天一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邵廉老太太,审讯时就在他的隔壁,老人被铐了三十多个小时,她说浑身痛,要求活动,被讯问警察拒绝,邵廉的口供是非法取得的。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在荆州区法院,李行军、妻子孙江怡被非法庭审,李行军、孙江怡穿着白色防护服,戴着防护眼镜,双手被戴着手铐。李行军的律师为其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将公诉人的非法证词逐条驳回。十点三十分结束,当庭未宣判。审判长王涛(女),审判员杨刚,公诉人蔡灿(女),助理检察员王康。

当天下午三点,张荆州、邵廉被非法庭审,不到六点结束,当庭未宣判。公诉人:检察员蔡灿、助理检察员王康,审判长陈安华,审判员李江龙,陪审员姚守东,法官助理郑文华,书记员王雅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张荆州被非法判刑六年,邵廉被非法判刑三年。李行军、孙江怡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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