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轮功学员袁志强被枉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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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近日得知,重庆北碚区法轮功学员袁志强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三月,在北碚区居民住宅小区几处出现法轮功真相粘贴,当地警察怀疑是由袁志强提供,另一女性法轮功学员粘贴的。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左右,北碚区国保支队警察带着一帮人,闯进袁志强位于北碚区东阳街道磨心坡村的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袁志强被非法关押在北碚区三溪口看守所迫害。

六月下旬,袁志强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构陷袁志强的材料被送到江北区检察院。八月中旬,律师向江北区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提起公诉申请和相关法律意见书。之后,有关部门给律师施压,警告律师不能为袁志强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袁志强因为信仰真善忍,被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袁志强针对公诉人的构陷,说:法轮功书籍和宣传资料教人向善,做好人,对社会有益。他的律师也说:法轮功学员诚实、守信,遵从传统道德理念,是一个善良的群体。袁志强的家人和亲属去法庭参加了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四个来路不明的人。

审判长:蒋纯赤
公诉人:江北区检察院刘捷:023-67560523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邮编:400025
电邮:[email protected]
电话:023-67756184、023-67876239、023-67529523、023-67855044、023-67757852、023-67564005
行政办:023-67855044
院长: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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