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唐丽娟,女,52岁,大学学历,党校哲学副教授。
1999年720去北京上访,到天津被公安局强行劫持回来后,单位停止她的工作,并用“帮教”对她进行洗脑。
1999年10月单位放秋假回大连家里,10月13日晚上9点多钟和儿子一起看电视节目时,被大连“五一”派出所强行带走,在派出所被非法扣留两天,后又硬说是“扰乱社会秩序”和儿子一起被拘留在姚家看守所十五天,后被黑龙江绥化市单位和公安人员接回黑龙江。从黑龙江到大连去接人期间的所有费用都由唐丽娟一人负担,强行从工资中扣,被勒索高额罚款5300多元,后又因不写“保证”停发工资长达两年多,单位高额罚款和扣发工资共计3万多元,至今仍未补发。没有生活来源,只好靠亲属朋友接济度日。在大连的家非法被抄,被迫流离失所,身份证被单位长期扣留,出入非常不方便。
2000年9月去本溪教养院看儿子(儿子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被辽宁本溪教养院拒之门外,不让见。
儿子:王哲浩,男,26岁,大专学历,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原大连化工设计院职工,从事电脑绘图设计工作。
王哲浩1997年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大连化工设计院工作,1999年720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半个月,上班后又因江XX去大连视察,被当地公安从单位直接抓进大连姚家拘留所,非法关押20天。出来后,在10月13日晚上9点多钟和母亲一起看电视节目时,大连“五一”派出所一帮人进屋后不由分说把他和母亲一起都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两天后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莫须有的罪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留半个月。
出来后王哲浩又被直接送到大连戒毒所强行洗脑,两个多月后直接送到大连教养院劳教一年。2001年4月又因为上网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他结婚刚近两个月,最初被关押在大连周水子劳动教养院,后接连密转到辽宁关山教养院和辽宁本溪教养院。在几个教养院关押期间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蹲小号。在关押期间家人还被勒索“押金”、“罚款”等达13000多元,有收据为证。王哲浩至今仍在本溪教养院遭受非人待遇。望世界人权组织给予关注,早日把江XX及“610”一伙送上审判台。
附:王哲浩被非法关押的时间及罚款金额:
1、1999年7月22日至1999年8月10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2、1999年8月22日至1999年9月20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3、1999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29日被关在大连姚家拘留所,罚款200元。
4、1999年10月29日至1999年12月初被关在大连戒毒所,罚款700元。
5、1999年12月29日至2000年(时间不详)被关在大连周水子教养院,罚款10000元。
6、2001年4月至现在,分别关在大连周水子教养院、辽宁关山教养院、辽宁本溪教养院。
转载自明慧网 20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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