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大法协会为大法弟子林丽丽紧急致函英国内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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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国会议员David Blunkett
内政部部长
英国内政部

阁下

请详阅吾等极为紧急的请求信函,请求阁下关注林丽丽个案,目前她正遭到留置等候被遣返中国,一旦她踏上中国领土,将立即面临生命危险。

28岁的林丽丽于2001年10月在曼彻斯特(Manchester)以身为法轮功学员的理由申请庇护,后由曼彻斯特搬到利物浦(Liverpool)与丈夫张先生同住,张先生目前为利物浦大学博士班学生,林女士并已通知内政部更改地址以及定期向利物浦的内政部单位汇报。

2003年2月26日下午三时,丽丽一如往常向利物浦内政部单位汇报,一名移民官在未事先警告的情况下,宣告她必须立即被遣返,她要求见丈夫,但遭到拒绝。四名警员走向她并将她推倒在地上后拖到一间房间,她被锁在那间房间一直到晚上八时三十分,期间未获任何食、水,接着她被送到曼彻斯特留置中心。

这件事必有误解,丽丽非为罪犯,也无意向移民当局隐藏身分。

吾等请求阁下立即关注本项个案,将丽丽遣返中国是一项极为严重的错误。

以丁延的遭遇为例,丁延是中国中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法轮功学员及美发师。她于2001年9月死于承德市监狱,当时她被迫裸身及锁在一个四周满布铁钉子的铁笼里,铁笼浸在一个污水池中,深度达到她的颈部,囚牢内黯无天日,她就这样遭到虐杀。这是无数受难者见证报告的其中一项个案。

江××及其同伙在海外遭到指控犯下灭绝群体及施加酷刑等罪行的诉讼。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情况是极其严酷的。

无数法轮功学员就像丁延一样,面临同样的残暴致死方式。吾等请求阁下救援丽丽,使其免于遭受同样的死亡威胁。


愿上帝保佑苍生

诚挚的

瑞典法轮大法学会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2/10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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