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公民为营救林丽丽写给英国内政部部长的信(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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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阁下,

我非常震惊且错愕地获知英国当局在2003年2月26日严厉地对待来自曼彻斯特(Manchester)28岁的林丽丽(Lili Lin)女士,拒绝其基本权利且要将其驱逐遣返回中国。

林丽丽女士已经结婚并定居于英国利物浦(Liverpool)。她一直都自愿参与法轮功在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前的静坐活动,且向居住于利物浦的民众介绍自己的修炼历程。

林丽丽女士是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若她被遣送回中国,她和其未诞生的婴儿将会有立即的危险。自从1999年以来,如同你们所知道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只想要成为健康且人格高尚的好人,却一直遭受严厉的迫害。请救救她的性命且捍卫文明世界的人权。

许多国际人权组织已经证实数百件法轮功学员因为酷刑折磨致死的案例。每天,那些关于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被迫离开家园、被迫流产、洗脑和杀害的可怕报导不断涌入。在江氏政权下,即使是孩童或智能不足的人也无法幸免于难。试想一个年轻貌美、且确定是修炼法轮功的女孩,中国江氏政权又会如何对待她呢?

我们恳求阁下:不要让英国做出遣送林丽丽女士回中国的错误决定,而成为残暴行为下的帮凶。

请铭记我们完全信赖阁下。

尊敬的,

幼儿园教师 瑞培曼
瑞典市民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3/10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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