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学员就国际妇女节致函国会议员(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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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3月5日

亲爱的公众代表:

三月八日被定为国际妇女日,这一天是为了庆祝与纪念妇女们为了争取社会地位认同与获得平等权利所做的奋斗。它之所以命名为「国际妇女日」是因为可以让全世界的妇女在这一天共同庆祝她们的权利与和平。

然而,每个人都知道事实并非全然如此,亚洲和第三世界部分地区的妇女仅享有微不足道的人权,有些则是毫无人权可言。这些人权对于大部分生活在爱尔兰和欧洲的我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很幸运的身为一个保有民主制度国家的一员。我在此想要请您关注中国法轮大法女学员的情况,因为您已明白中国拥有集权政府体制。

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就是得以选择我们自己的信仰体系或宗教(请注意法轮功不是宗教,欲取得更多法轮功的信息请点击这里),法轮大法是中国古老的修炼方法,在一九九二年之前是私传的,只能挑几个人密传,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在中国将此修炼方法公诸于世,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基本原则的性命双修功法。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并未偏离其五十年来持续对知识份子、劳工运动人士、异议人士、基督教徒、佛教徒以及其他不顺从政府人士的迫害路线,西方学者的各种研究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下,超过八千万人的生命死于这场未曾停止的迫害。

虽然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仍在中国持续进行着,但是法轮大法学员对他们的基本人权所采取的和平抗争,是和平、非政治性和高尚的,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所受的磨难正在使越碓蕉嗟娜嗣强辞辶酥泄政府反人性的罪行。

许多法轮大法学员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将他们或同修遭受的违反人权的迫害公开发表出来,为免希望、勇气与多数基本人权的重要价值被弃置,他们的报导不应被轻忽。

我写这封信是想请求您在职权范围内,尽力为这些无辜的人伸张正义,并挑战这种不公平及残酷的行为。

由于这是有关国际妇女节的议题,所以虽然男学员及小孩也受到同样的迫害,但我只描述女学员承受的苦难。

中国法律明文禁止关押怀孕妇女,然而在中央政府“不择手段对付法轮功”的指示下,中国公安不但经常羁押怀孕学员,而且利用她们的怀孕状况,迫使她们在未出世婴孩及修炼法轮功间作选择。

以下是一些强迫堕胎的案例,有些是已获证实,有些是尚待证实。由于中国政府的消息封锁,恐怕这类暴行的实际情况远较数字所显示的严重。

1.张汉云(Zhang Hanyun),33岁,山西省汉中市居民,足月怀孕

命令到“转化班” ―洗脑。张小姐到处藏匿以躲避迫害。中国当局关闭她父亲及兄弟的事业。并把她的丈夫铐在汉中市的嘉陵江桥以羞辱他。当公安找到张小姐后,把她送到转化班,然后送到医院以人工流产方式将足月胎儿摘除。

2.刘秋虹 39岁 山东省烟台市中西制药厂员工,怀孕超过八个月

因修炼法轮功在家遭逮捕。警察绑住她,并强迫她早起劳动。当警察压迫她的子宫以将孩子生出,孩子出生时是健康的而且大哭。中国当局并没有给刘小姐任何恢复时间就将她送入转化中心一个月,然后再送入劳教所。没有人知道孩子的遭遇。

3.王绍娜,广东省深圳市社颓居民,怀孕六个月

2000年2月15日,王绍娜小姐和她的先生到北京向政府请愿,呼吁停止对法轮功迫害。这对夫妇被拘押在社途恿糁行摹M跣〗愕笔被秤辛个月身孕。为能“合法”拘留王小姐,警察强迫她堕胎。

2000年6月30日,水湾派出所的警察又一次在其家中拘捕了王女士和她的丈夫。他们被拘押在南山看守所里。当警察发现她怀孕时,他们把她戴上枷锁拉到医院里第二次强制堕胎。稍后,王女士被送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看守所。

有更多酷刑和难以致信的恶行被加诸于这些没有反抗能力的中国女学员。性暴力、电棍酷刑折磨、洗脑、施加不知名药物、剥夺睡眠、滚水浇烫、强暴、强制灌食和殴打。当女学员被投入关押男犯人的牢房时,男犯人被鼓动对女学员性侵害。罄竹难书。

最令我感到讽刺的发现是,这些被强制劳教的中国女学员所制作的产品被卖到了爱尔兰和英国。这些产品是替有名的大公司做的。

目前在英国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怀孕六周)被拘留在靠近Gatwick机场等待遣返中国。她的名字是林丽丽。她两年前申请难民庇护。她向内政部报告其住址以及遵守其他要求事项。之后,她与一位中国男子相遇并结婚。两人都是法轮功学员。结婚后她向内政部报告新的住址并且继续履行程序。然而,在某个环节,内政部忽略了她的新住址,将拒绝庇护申请的通知寄到了她的旧住址。她对此毫不知情,以至于丧失了对这一拒绝庇护结果申诉的机会。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团体已经对此提出大声呼吁。他们知道如果她被送回中国,她可能会被逮捕、酷刑折磨并且很可能再也看不到她了。同时,她未出生的孩子的命运也会极其危险。

我在此呼吁您对在英国的重要人物发出您的正义之声,并提案怜悯拯救这位年轻法轮功学员和她未出生孩子的生命。所有这些法轮大法女学员所要求的只是正常的生活、工作、照顾家庭、允许修炼并遵循法轮大法的信念:真、善、忍

诚挚的

本信件提及的所有资讯及案例都可于2002年3月金色莲花出版社出版的法轮大法报告获得证实。

2003年3月10日译自英文圆明网: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3/10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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