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法轮大法学会致函瑞典及欧盟当局(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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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人权:瑞典女士在泰国遭非法逮捕

一位年约四十多岁善良的瑞典法轮功学员普瑞佑.斯文森(Pirjo Svensson)女士在泰国遭到逮捕,并已被拘留一个星期。斯文森女士生活上一直都是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也没有做任何违法或错误的事, 是完全无辜的。

截至目前为止泰国政府并未对她提出任何指控或有罪证据。但她遭受着与危险罪犯同等的待遇,与其他90名犯人被关在一个仅有90平米的酷热潮湿的监狱中。一周仅允许到房外透气20分钟。

斯文森女士与她目前在泰国工作的丈夫已在泰国居住数年了。她的被逮捕并没有任何确切的理由。泰国警方在搜查她房子的同时,不愿(或无法)提示任何逮捕令。所有法轮功的修炼材料,及有关揭露中国官员对法轮功学员邪恶虐待并施以酷刑的真象材料都被没收。

法轮功在泰国是合法的,泰国也没有法律禁止谁保留国家恐怖主义迫害善良人民的罪证材料。何况,国际上是禁止酷刑及虐待的。

泰国移民局说这些材料在泰国被认为是不恰当的,他们撤销她的签证。

有足够的理由令人相信这是由于中国的施压。人尽皆知中国特务搜集学员名单,并送到其他国家。由于这些名单,学员被非法逮捕并拘留,就如同去年中国领导人江××访问冰岛时一样。

我们敦促各位对这严重事件采取立即及适当的行动。
 
诚挚的,

北欧法轮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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