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导: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江××(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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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国际新闻》网站2003年8月21日星期四报导:布鲁塞尔--星期三,六名被中国禁止的精神运动法轮功修炼者依新修订的比利时法律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和其二名资深官员提起刑事法律诉讼。

在提交联邦检察官起诉书后,原告律师乔治-亨利-波斯尔(Georges-Henri Beauthier)说:30页的起诉书中指控现任中国军方首脑江× ×犯下酷刑、反人类及群体灭绝罪。

控诉中,罗干(中央政法委书记)和李岚清(被称为盖世太保组织的 「610」办公室主任)也在被告之列。

波斯尔律师表示:「江犯下的可怕的群体灭绝罪不仅是摧毁人民生活,更是摧毁信仰的恐怖行动。现今社会不容许有此种恐怖存在。」「这是一个需被审判的恐怖行为。」

大约30名法轮功成员在布鲁塞尔市中心的司法院外面静坐请愿,并举着受迫害者的照片。

在司法院大厦里,原告之一40岁的戴志珍说,她的丈夫由于是法轮功学员而被逮捕后惨遭杀害。戴女士和其三岁女儿现定居于悉尼,且已取得澳洲国籍。

戴女士含着泪光说:「我是一位母亲,假如我们不为我们的子女说出此事,有谁会说呢?」,「我爱我的国家还有那里的人民,但这场杀戮必须停止。」

四年前,大约一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进行上访后,中国开始禁止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表示他们只是经由修炼法轮功来增进身体健康和心灵升华,但在中国已有超过1600名学员被虐待和酷刑致死、超过500名学员被判20年以上的牢狱、超过1000名学员被拘禁于精神病院里、超过25,000人被关入劳教所、大约十万人无家可归。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8/14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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