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揭露江XX政权迫害妇女之罪行的演说(译文)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中共政权有计划地运用暴力手段对付女性,迫害异议人士、宗教人士及其他不顺从之人,经常毫无理由地持续性地施以恐怖手段。中共政府这样的行径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长期关注及谴责。

中共政府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为对付女性所采用的暴力手段至为凶残,公安对女性暴力是如此地猖狂,几乎所有遭到关押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暴力,如承受被剥光衣服的羞辱(有时历时很长时间)、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乳房与阴部被殴打及踢打。最残酷的例子是,女性学员遭到公安强奸或轮暴、公安将电击棒塞入阴道、或被剥光衣服后丢入男性犯人囚室。经历此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残暴酷刑的一名女性学员说,一般人无法想像得到公安的邪恶行径。

今天我要向各位汇报三件案例,这些案例堪称是历史上对付女性最为凶残恐怖的恶行。

于丽新(Yu Lixin),36岁,学士学位,前共产党党员,吉林市工会的职工。2001年5月,她由于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逮捕并被判刑五年,她绝食抗议三次,抗议这场迫害。

后来她被送入公安医院,她的亲戚探视她时,她手、脚都被铐住并链锁在床上,四肢是展开着被铐在床的四个柱子上。她全身赤裸,除了一件T恤衫。她脚上挂着点滴管,喂食管由她的鼻子穿到胃中。由于未获准移动,因此她大、小便都在床上。当她无法排尿时,他们就插一根导尿管到她的膀胱。虽然她已无法行动,但还是被24小时监视。

王丽萱(Wang Lixuan)女士,27岁,有个七个月大的儿子孟昊(Meng Hao)。二人都在2000年7月被迫害致死。当她家人接到死亡通知到现场要取回二人尸体时,看到丽萱及其儿子的冰冷尸体。验尸报告记载着母亲的脖子及指关节骨被折断、头骨凹陷、身上有针孔。男婴的足踝处有二个深色瘀伤、头上有二处深黑色伤痕、鼻上有血迹,在他小小的身躯上处处是伤口。死亡证书上写的死因是自杀。

1999年10月,数名女学员被关押在某处市拘留中心,其中一名学员被剥光衣服丢入男囚室中,遭到男囚犯的轮暴。目前她在家人的保护中,他们担心若是向公众揭露事实会遭到更多的非人待遇。

中共政府强迫堕胎是虐待女学员的方式之一,由于中国法律禁止监禁怀孕妇女,因此以施打药物引产的手段极为盛行。有时这些婴儿出生时还有生命,但随后就不再发出任何声音。在中国,生孩子必须取得许可,政府有时会取消许可,并强迫孕妇堕胎。

女性法轮功学员的先生及家人会因为政府的施压而要求爱人离婚或与爱人断绝关系,这是非常普遍的。

总而言之,我想要朗读这封信的最后一段:吾等致函给各位,寻求各位的协助。我们吁请各位支持正义、协助终止这场邪恶迫害、并维护全球妇女的基本人权,特别是值此历史关键时刻的中国妇女的基本人权。我们的请求,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自身的同胞,也是为了全球的妇女及所有人类!允许此等邪恶存在,不但是对中国人而言是一个羞辱,对所有种族甚至是对未来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言,也是极大的羞辱。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11/16139.html)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