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抢事做”与“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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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正法工作中,可能同一件事,好几个弟子都可以做,也都想做。这时我们就不能“抢事做”,而要尽可能鼓励其他弟子去做,特别是那些还没有完全走出来或暂时手头没有独立项目的弟子,给他们以机会让他们在正法中发挥自己的能力、建立自己的威德。这样有利于正法弟子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互相的协调和配合。

“抢事做”中隐含着一个“私”字,还能引起很多执著心:怕自己落后于正法进程,想多建立自己的威德;对正法修炼有误解,认为做得越多,修得越好,从而产生显示心;还可能导致同修间协调不好,互相指责,产生争斗心。

“找事做”是指我们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变化,……,只要对大法有利,都要主动去做,主动去干。”(师父《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以在大法中修炼出的智慧,想大法之所需,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在正法工作中常有“灵感”,并身体力行,想到做到。心时时都在法上,时刻不忘正法弟子的使命,这样去“找事做”,才是一个正法弟子应有的状态。

20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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