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法弟子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提出法律控诉(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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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伦敦(欧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讯—英国法轮功学员对于前中国国家主席江XX发起刑事诉讼,为其自1999年开始对法轮功一亿学员的迫害负起个人责任,法轮功是一个以真善忍为中心的中国古老道德修炼法门。这个行动是关于一位男性英国居民受到酷刑的事,他目前在英国获得庇护。

Messrs Oury Clark律师事务所的詹姆士.奥利(James Oury)先生指出:「他住在中国,在1999年被逮捕,在被拘禁的八个月中,受到酷刑;他遭到肆意拘禁、聘请律师的权利被拒绝了,而且他受到极严厉和不当的虐待。」

在另外一个提出的案件中,马修.高尔德(Matthew Gold)和他的同僚律师,将向外交部(FCO)提交一个在这场迫害中扮演主要角色的10位中国官员的名单,建议禁止他们进入英国,而加拿大政府已经有一份禁止入境的人员名单,其中也包括这10个人的名字。

在英国的这些随着法律行动之后而进行的程序,早已经在其它国家提出了,包括美国、法国、德国、瑞士、西班牙、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一位极着名的澳籍律师克利斯.奈斯特(Chris Nyst),在4月6日前往日内瓦正式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投诉,指控一位澳大利亚公民在中国遭到迫害,伦敦的人权大律师乔弗里.罗伯特逊先生(Mr Geoffrey Robertson)也联名支持这个行动。

2004年1月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2004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了一项决议,声明在中国持续中的迫害,是一种最严重的群体灭绝行为,并保证各政府在终止这场迫害上采取进一步行动。英国的外交部副部长比尔.拉梅尔(Bill Rammell)先生发表强烈的声明,呼吁采取行动以保护受威胁的团体,并将群体灭绝罪的犯罪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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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19204-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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