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轮功学员致铁西区法院工作人员劝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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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铁西区法院工作人员:

惊闻5月31日你院判处法轮功学员黎淑珍9年徒刑,张建庭7年徒刑,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传送法轮功传单。你院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判刑,已不是第一次了。2003年夏,董维佳、柴世金夫妇被你院非法判刑10年和4年,家里留下一个上学的孩子无父母照顾。

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据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黎淑珍年近六旬,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乐于助人,为人谦和善良,是邻里间公认的好人。这样的好人,你们要把他们“判刑改造”成什么样的人呢?说到法轮功学员讲真象、发传单,如果没有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诬陷和迫害,何来的讲真象呢?其实你们心里很清楚,对于法轮功的问题,江氏集团一直是以权代法,这本身就是在违法、犯罪,所以没有敢于亮相的法律、法规。事实上法轮功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受褒奖一千多项,全世界六十多个国家都有法轮功修炼者,而唯独在中国江××出于小人妒嫉,利用手中的权力,掀起这场迫害好人的浩劫。

江氏集团利用国家机器散布“自焚”“杀人”“颠覆”等谎言,蒙骗群众、挑动群众斗群众。在上访无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只能以传单等形式向民众讲述事实真象。他们是在做好人,拥有信仰和说真话的权力,他们告诉世人真象,让人不要仇视真理,这有什么罪过呢?难道在当前“人权”写入宪法之际,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拥有一个安定、正当的生活、信仰的权利,这不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吗?做好人都有罪吗?传单的内容是什么?你们平心静气的看一看,或把它公开出来,让天下人评判公断,为什么不敢呢?

其实已有越来越多的民众认识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绝对是错误的。早在2001年8月18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第六项议程中发布声明:”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江××)当局。是中共(江××)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家庭破裂。伤害生命的不是法轮功,而是极端残暴的酷刑、精神病院里的摧残、劳改营的奴役、以及其他类似的迫害。正如《国际先驱导报》八月六日报导,连中国政府都承认施行酷刑折磨以消灭法轮功的政策。中共(江××)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现有该录像的铐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

前段时间人大会议上,人大副委员长、前北京大学校长丁石荪教授力排众议,在人大再次提出正确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丁石荪副委员长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提出正确对待法轮功,这来自“一言堂”社会的正义之声,说出了中国人的良知和勇气,说出了压制已久的民声和真实,作为“秉公执法”的“公检法”人员,这本是你们最应心明和身体力行的原则,遗憾的是,在海内外正义之声风起云涌之时,你们却以“执行上面的命令”为借口,不断压制正义,迫害身边的善良百姓。

2003年,海外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法网恢恢”、“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等人权监察机构,美国、加拿大、德国、西班牙、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对江泽民提出了起诉。乌云终不能蔽日,人间正道是永恒的。尽管法轮功学员被血雨腥风镇压了五年,被迫害死近千人,却没有被打垮压倒,相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支持和认可。事实证明,对法轮功的所有造假宣传、迫害手段都是站不住脚的、徒劳的。想处理好法轮功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那就是还法轮功清白。靠暴力、判刑、洗脑是改变不了人心的,它只能使你们在迫害好人的这条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古为今鉴。让我们看看历史的教训:当年迫害无辜犹太人的纳粹罪犯,并没有因其执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而可免于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纳粹罪犯的正义行动迄今仍在進行着。

从”文革”中走过来的人都知道:1976年打倒“四人帮”后,中央对“三种人”進行了内部清查。1977年5月19日,属军管的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自知罪大难逃,事先畏惧自杀。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17个典型,都是手上粘满鲜血的看守员或审讯员,经内部审讯后被秘密枪决,枪决后对死者家属只是宣布其因公殉职。

赶快清醒吧。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了,不要在泯灭良知、背信弃义的路上越走越远了。中华民族的古训“善恶有报、人不治天治”屡试不爽,一旦报应来时,悔之晚矣。不要拿对好人的迫害取眼前的功名利禄。对得起自己的职责、维护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其实就是在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有朝一日在回忆往昔和与同胞擦肩而过时,良心才能安歇。

望明辨是非,纠正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判,还黎淑珍、张建庭、董维佳、柴世金等无辜百姓清白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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